建立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失误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2015-09-10程玉华
决策探索 2015年18期
关键词:制度
程玉华
享有多大权力,就应负多大责任,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特点,也是新形势下我国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在各种权力中,决策权是最重要的。可以这样说,各级党政机关对广大人民群众的领导过程,基本上就是制定决策和实施决策的过程。因此,决策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国家、地区、部门、单位的发展方向和命运。党的十八大提出“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这是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强化领导责任、减少决策失误、及时纠正错误决策和挽回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立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失误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14年,新闻媒体披露了广州市耗资8亿元人民币建成的陈家祠广场,仅使用4年时间,即因为地铁建设需要“推倒重来”,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类似广州陈家祠广场这样的短命工程,实际上并不是个别的,在一些地方已经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了。这样好大喜功抓建设、搞工程造成的浪费十分惊人,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非常有害,但有的官员还是乐此不疲。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笔者认为,造成决策失误的原因有很多,但权责不清、责任追究主体不明、责任追究程序不完备是主要原因。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之所以存在班子成员都想说了算,而又都不想承担决策的风险和责任,出了问题往往不了了之,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对造成决策失误的责任者追究不够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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