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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没有狂欢节

2015-09-10洪烛

做人与处世 2015年13期
关键词:缪斯狂欢节写诗

洪烛

贾宝玉说:“男人是泥做的,女人是水做的。”由此可见,女人是感性的,男人是理性的。而一个理性的男人,可以在图纸上画出精密的规划,可以使卫星上天,但他达观的心灵无法享有真正的狂欢。青梅煮酒似乎是男性世界的专利,但男人潜意识里是怕醉的,正如在行动中惧怕失败。男人是骄傲且勇敢的,这便构成对周围对手的藐视,但他依然对可能的失败诚惶诚恐,因为失败本身才是他唯一的天敌。一位连庆功酒都不敢痛饮,对欢乐都不敢预支的男人,是谨慎的,也是悲哀的。我为男人的理智而遗憾,从他成熟的那一瞬间开始。

其实男人天生并不是这样的。那陶醉于青梅竹马游戏的拖鼻涕的小小新郎官,正举行着最早的关于爱情的狂欢节,毫无疑问他是节日的主人。而一位小心翼翼用火绳引燃爆竹的顽皮孩子,他双手掩耳所感应到的快乐,不亚于火箭专家试放一颗新卫星的成功感。可见欢乐本身是没有衡量标准的,欢乐就是欢乐。为什么摸着石头过河的审慎的男人,只相信路标而不相信內心的罗盘呢,只追逐胜利而不敢拥抱失败,只注重结果却偏废了过程呢?为什么不敢在输赢未卜之际就挽起裤腿、提着鞋子,投身于激流之中,把盲目的冲动也视若一次洗礼,一次物我皆忘的泼水节呢?

男人啊男人,全副武装,却从来不敢给自己放假。即便在法定的星期天,他也枕戈待旦。这注定了男人与节日无缘,解甲归田的节日,通通无期。男人啊男人,活得累,最终不知轻松为何物了。

所谓的狂欢节,是人类生活中带有乌托邦性质的精神解放,是阡陌交错中的小小憩园。很明显在这美酒飘香、笙歌处处的日子里,欢乐作为手段,而又构成目的本身。酒神的节日,葡萄与星辰的节日,不以成败论英雄。夜光杯的节日,泡沫的节日,把人类从岗位上解放出来,把心灵从教条里面解放出来,把时间从钟表的桎梏里解放出来。可借的是,这个世界上的男人,活得越来越清醒、越来越明白了。所以我要说,男人的心里没有真正的狂欢节。即使有的话,他也是邀请来的客人,而不是节日的主人。

世道发展到如今的地步真不容易:物质不灭,而精神老朽。昔日以缪斯使者自溺的诗人,也演变为一种带有喜剧色彩的头衔,在市声尘嚣中更显得苍白无力。交际场上介绍谁是诗人,就跟夸谁是劳模似的,公然揭露他是众人中的异类,酒席之间便多了一份善意的笑料。每逢此情此景,我便下意识地摆手推辞,声明自己年少时虽曾给缪斯拎过行李,但业已退役,仿佛光荣过一回的样子。免得圆桌上的同僚们纷纷敬酒,兴高采烈地请求你即席赋诗,其实满腹生意经的他们,恐怕还闹不清诗和对联的区别。

旧社会好男不当兵,为几个铜板的军饷不值得扛枪当炮灰。新时代好男人不写诗,没那个闲工夫风花雪月、斟词酌句,腰间的手机一响,准保把云里雾里的缪斯女神吓一激灵。现代社会衡量男人伟大与否的标准很简单:全身名牌、出门豪车、言必钢材石油股票……骑驴吟诗、青灯黄卷的时代早已过去。写诗是女人的事,让女人去写诗吧,任重道远的男人要赚钱。遗憾的是现在的女人比男人更实际,纤纤玉指不爱捉笔(眉笔除外)。全中国再也找不出第二个李清照。在珠光宝气的富翁富婆想象中,写诗是那些穷男人或灰姑娘做的事情。

我是穷男人,我写诗,很多时候是写给自己看的。我白天上班,抛弃书生气,与三教九流打交道;晚上我关起门来写诗,像印制《挺进报》的地下工作者。诗是与我生命同在的秘密。不知李白若生活在这个时代会有怎样的感触,还能放歌“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吗?他注定出入不了星级饭店,而躲在街头巷尾的末流小酒馆里弹铗当歌:“食无鱼,出无车,不如归去兮。”哦,孤独的诗人!

您是诗人?你这不是变着法子骂我吗?你才写诗呢!王朔的小说里出现过类似的笑话。在饮食男女心目中,诗人是指那种疯疯癫癫、面对祖国大好河山喊一声的人,那种只喝得起黄酒、逮谁教谁茴字怎么写的人,那种永远在十米以外爱一位女孩、写情书却不敢寄的人,那种不会办公司却组织文学社的人,落伍的那种人。

和我在一幢楼里上班的诗评家唐晓渡,写过一篇《快乐的恐龙》来比喻诗人在现代社会里的命运。恐龙,一种无法适应环境变迁而被淘汰的史前动物,一种在自我的境地里至死保持乐观的动物,在物竞天择的大自然面前究竟是坚强还是脆弱的呢?晓渡是深沉且睿智的,他自画像似的描述,令我感悟到诗人在这个时代里的悲壮与委屈,以及诗人人格力量的伟大。我和所有尚困守围城的世纪末的诗人们一起虔诚祈祷:给我顶住!愿诗人这个美好的代称,不至于像恐龙一样从这座星球上绝迹!

(编辑/张金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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