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靴子落地”
2015-09-10季章
今日中国·中文版 2015年2期
关键词:制度
季章
2014年底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被认为是中国物权制度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
早在2007年,《物权法》即明确“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新一届政府执政以来,改革进程大大提速。根据国土资源部的公开信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时间表为: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国土部部长姜大明在1月中旬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2015年要全力以赴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
目前,已有31个省份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包括6章35条,规定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均属于不动产范畴。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均适用此条例。
舆论最关心的莫过于不动产登记制度出台对房价的影响。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2014年曾在微博中预测,如果这一政策实施,房价马上会跌。
根据零点研究咨询团发布的《中国城市居民对不动产登记条例的社会热点调查》,47.6%的被访者会主动登记不动产,12.6%的被访者明确表示不会主动登记;30.9 %的被访者打算延缓或放弃购买房产,而加速购买房产的比例仅为10.9%。
调查显示,拥有多套住房的群体一方面希望利用政策加强对物权的保护,另一方面也有“露富”顾虑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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