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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基层”服务显成效

2015-09-10

方圆 2015年18期
关键词:民行下基层检察院

2014年以来,黑龙江省孙吴县检察院立足职能,践行宗旨,多层面、多举措做好服务基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维稳信访下基层。该院把维稳工作作为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点工作,积极做好重大“节点”和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民行部门会同检察联络室对农民毁坏草原变成耕地严重的三个乡镇重点进行走访,积极与畜牧部门沟通,发检察建议书7份,移交公安部门处理3件,行政处罚4件,毁草面积14公顷。依此,该院制定了《孙吴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经县十六届十九次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被黑龙江省检察院确定行政违法监督试点院。

二是征求意见下基层。围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和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切实做好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院领导带领民行部门对每个乡镇村屯的经济状况、矛盾纠纷进行了解,发征求意见表217份,发检察院联系群众工作调查表205份,发检察院便民联系卡420余张,广泛征求群众对检察机关服务群众、执法办案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征求到建议28条。

三是普法宣传下基层。针对农民维权、告状难问题,民行部门结合民诉法修订后出现的新问题以及农民维权知识,开展法律宣传、答疑解惑活动,活动中共发宣传单400余份,发宣传册60余份,请犯罪预防部门为乡村干部进行职务犯罪知识讲座3次,共发现贪贿案件线索18件,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12件12人,深受农民群众欢迎。

四是平安创建下基层。积极与地方党委设立平安创建目标,定期与各乡镇的主管政法领导、派出所沟通平安建设情况。经筛查,重点对31个缓刑、假释人员走访了2遍,建立了检察档案。还与派出所、司法所、社区共同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对发现的1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土地被其他村民侵占一事建议当地司法所调解解决,对1名脱管社区矫正人员建议司法部门警告处理,对1名吸毒社区矫正人员建议送到戒毒所戒毒,建议均被采纳,收到较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文/王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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