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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完善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机制

2015-09-10史焕立

决策探索 2015年3期
关键词:邓州基层工作

史焕立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探索推行的过程中,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图为邓州市林扒镇马营村支书向来访者介绍“四议两公开”程序)

2004年以来,邓州市着力探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了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机制建设的生动实践,为保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坚强保证。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重要载体和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重要机制,两次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了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发展历程

2004年,中发〔2004〕1号文件出台后,河南省提前免除了义务工和除烟叶以外的所有农业税,农民群众迫切需要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但农村村级组织弱化、“两委”矛盾突出等历史遗留问题仍比较突出,村级组织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领导方式方法也与新时期、新任务不相适应,“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严重制约和影响着农村的发展步伐,亟须用新机制、新方法来破解。

在这种情况下,2004年7月,中办、国办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邓州市委先后组织十几个工作队进入农村进行调研,并组织专人到外地学习。在此基础上,根据《党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农村工作实践,提出了村级重大事务按照“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决策的“4+2”工作法,并于2004年年底选择了两个乡镇试点推行,2005年9月,正式出台文件在全市推开。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探索推行的过程中,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2006年,时任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在邓州调研时要求南阳市先行推广,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开。2008年4月,南阳市委在邓州召开现场会,在全市推广“4+2”工作法。2009年4月,习近平同志在河南考察期间,在郑州听取了邓州市关于“4+2”工作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5月,河南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要求全省推广。8月25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同志专程到邓州考察调研“4+2”工作法实施情况,要求在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在全国推广,并将“4+2”工作法定名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9月,习近平同志作出批示:“同意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这一好经验在全国农村全面推广。”刘云山、李源潮、贺国强、回良玉等领导也先后作出重要批示。2010年1月,“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7月,胡锦涛同志考察河南期间,在听取河南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后,作出重要指示。2011年4月,习近平同志在全国人代会上与河南代表团讨论时指出:河南邓州市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创造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这个方法全省、全国都在推广,像这样的探索在基层各个领域要倡导和支持。2012年1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被中组部评为2011年度全国地方组织部门“十佳”特色工作。2013年1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再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考察调研时进一步强调了推广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性。2014年4月27日,河南省委组织部在南阳、邓州召开了全省深入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现场会。7月16日,省委书记郭庚茂到邓州调研时要求进一步科学运用、深化提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二、健全完善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机制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体现了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是加强基层社会管理的有效模式,必须坚定不移向前推进,着力深化完善、探索提升。

(一)注重统筹整合,形成顺畅运行机制

邓州市委成立“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在年度目标管理、“三级联创”考核工作中,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专项目标考评奖惩。市委、市政府和涉农部门安排工作时,充分征求基层意见、考虑基层实际情况,给基层留下充裕的决策管理时间,在农村低保户对象确定、“一事一议”、计划生育、移民迁安等工作中,结合“四议”“两公开”程序制定工作流程,防止基层弃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而采取传统的行政命令手段。

(二)着力建章立制,持续推进规范完善

近年来,邓州先后出台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细则、规范化建设办法、进一步深化完善的意见等,建立了党员和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决策事项论证听证制度、村情民意恳谈会制度等20余项配套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工作体系。

(三)规范决策事项,确保依法科学运用

对需要决策事项必须坚持“一个凡是”与“六个严禁”,即凡是涉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涉及农村资源管理的重大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严禁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严禁与上级党委政府决策发生冲突,严禁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利益,严禁包揽所有村级事务,严禁取代村委会的职能,严禁代替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四)坚持拓展创新,提高适用性和科学性

针对外出务工党员群众多、会议组织难等问题,着力在完善制度、创新方法上下功夫,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不同组织服水土、见实效。在村“两委”全部交叉任职的村,我们采取提议、商议合并的办法,简化了工作程序。对只涉及一个村民小组的工作事项,我们按照“村民小组理事组提出实施意见,村两委审查同意,村民小组户代表会议决议通过”的“一提二审三通过”程序进行决策,提高了效率、降低了决策成本,受到了基层的欢迎。

(五)加强基层党建,夯实深化拓展基础

建立市、乡、村“三级培训体系”,对村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成员进行“全覆盖”式培训;采取“大讲堂”和“菜单式”教学的办法把培训送到村组干部的家门口;开展“勤政为民、遵纪守法”农村基层干部集中教育月活动,从组织部、纪委、党校、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宣讲团,对全体村组干部和乡镇站所工作人员进行菜单式点题宣讲。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一定三有”(定权责立规范、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全面开展红旗支部、功勋支书争创活动。2013年以来,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完成所有无村部村的活动场所建设任务,同时,对条件好的村和社区,整合计生、民政等力量,建设涵盖政治活动、经济发展、便民服务、文化娱乐等功能的综合性为民服务中心67个,受益群众20余万人。借鉴兰考“六步工作法”,集中力量整治61个“后进村”,已基本完成了“治弱”和“治乱”任务。

通过坚持不懈地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我们深切地认识到:“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一个好机制,实现了党的领导机制、村两委协调机制、党内民主机制、基层自治基础的统一,对构建党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基层自治新机制进行了积极尝试,村两委“两张皮”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抓住了社会管理的“牛鼻子”;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一个好平台,坚持了党的群众路线,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使党委和政府找到了实现“善政”的途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一个好理念,让民主的理念深入人心,群众的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普遍增强,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移民迁安中,邓州共安置移民3万余人、占河南省的1/5,占用耕地和建设用地5万余亩。在土地调整过程中,基层组织通过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做通了群众工作,实现了“四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

(作者系中共邓州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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