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融资平台“软着陆”,先破软约束
2015-09-10葛丰
中国经济周刊 2015年20期
葛丰
财政部、央行、银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的意见》,要求依法合规积极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盲目抽贷、压贷、停贷。
这种有保有压的做法,其现实合理性同时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固然需要予以清理,但问题是,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如此庞大,仅2013年审计署报告结果显示,余额就已高达17.89万亿元,因此无论从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角度出发,或是从满足实体经济合理融资需求、保持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角度出发,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都只能采取“软着陆”方式进行处理。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总体风险仍处可控区间,即使未来出现某些局部性的兑付困难,“工具箱”中也有足够政策或市场工具及时阻断风险蔓延。而且更重要的是,我国可供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软着陆”的地基十分坚实,譬如国家资产负债状况健康,再譬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低、拨备充足、流动性充裕,等等。因此,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逐步清理,尚有较大回旋空间与较长缓冲时限。
不过,这种实事求是的有保有压,必须设立一个前提性的刚性目标,那就是抓紧风险暂时延后或逐步释放的宝贵时机,尽快打破融资平台贷款极为突出的双重软约束,即对地方政府的预算软约束和对商业银行的预算软约束。具体来说就是:
首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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