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只要有思路,肯定有出路
2015-09-10
民生周刊 2015年22期

如何把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在一起,在环境保护中产生经济效益,让人人参与环境保护,是下一个阶段应该思考的问题。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被很多人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这部法律最早是1979年制定的,1989年12月26日做了第一次修订。过了20多年,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直到2014年4月24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此次修订的范围非常广,在所有法律条文中,只有两条没动,其他的都改了,新增了23条内容,其中有些规定具有创新性。
比如,新《环保法》明确规定“保护优先”,原来我们主张协调发展,现在要“保护优先”。
还有,在政绩考核中,规定对地方政府的考核要纳入环境保护考核,包括地方环境质量考核,还有环境保护许可证,特别是规定对违法企业要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实行查封扣押等。
此外,法律还规定按日处罚,原来对违法者都是一次性处罚,而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处罚后仍不改,那每天都要罚一次。最近东北雾霾严重,辽宁就是按日计罚,罚款达一亿多元。
新《环保法》从今年1月1日起生效,已经过去了11个月。在这11个月中,法律是否得到真正执行?
颁布之初就有学者说,新《环保法》虽然规定严,但实际执行不下去。也有一些人埋怨,法律规定得太严了,如此严厉,导致企业无法进行生产,经济就要下滑。所以,有些人把经济下滑的责任推到新《环保法》上。
当然这也是一个理由,比如临沂受到约谈后,按照新《环保法》关闭了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结果有报道说当地工人大量失业,经济严重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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