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015-09-10
人民论坛 2015年6期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会同时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任务、布局进行了全面部署。
习近平论依法治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2年12月4日)
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2014年1月7日)
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
要强化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2014年1月14日)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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