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盘活“僵尸企业”
2015-09-10谈佳隆
经济 2015年8期
谈佳隆
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商业银行法案修正案(草案)》,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管指标。此举实则意味着维持了20年的存贷比指标硬性考核将终结。
存贷比制度设立的初衷是监管者不希望银行过度放贷致使风险敞口加大。通常来说,存贷比较高的银行由于充分使用了存款资金所以通常盈利会较好,但相应对不良贷款管控能力要求较高,而存贷比较低的银行由于存款资金并未获得“充分”使用,其盈利能力往往会较为落后。
然而,存贷比监管红线的取消未必真能缓解企业融资难这一顽疾。一方面,“有效贷款需求不足”依然存在,即便监管者希望存贷比指标取消后能够向市场释放足够的流动性,但实际信贷需求端乏力,流动性依然无法注入实体经济。
另一方面,存贷比指标的取消根本上并没有解决资金价格“双规制”扭曲的问题,偏向于国有企业或大型企业的银行信贷授信额度问题才是推高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始作俑者。
银行的授信额度是中外皆有的制度,是指客户向银行申请额度类贷款时,银行会根据客户的征信、经营状况和抵押物价值等因素,在一定期限内授信给客户一个额度,客户在额度有效期内有权支取额度内一定期限的贷款。在国内,获得授信额度的主要是国有企业或大型企业,在所谓“有效贷款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它们又往往能够获得较低的融资成本。……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