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5-09-10辛琳陈一帆张萌沈怡菁
会计之友 2015年18期
辛琳 陈一帆 张萌 沈怡菁



【摘 要】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国企改革的重心。它以国企为出发点,通过上市、合资和重组等方式引进民资,通过治理机制的创新提升国资效率,实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新发展。相应国资管理机构也将分设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分类对国资进行管理,前者关注战略和国家安全,后者关注国资效率的提高。新加坡淡马锡是可以借鉴的一种制度,但是如何同时实现政企分开与党管干部,需要具体的机制设计。包括国资委、财政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关系和分权等问题。
【关键词】 混合所有制改革; 国有资产投资公司; 国有资产运营公司; 淡马锡模式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18-0104-06
2014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问题,并将其确定为当前国企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各省市已经开始着手进行国企混改。在2015年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对“混改”进行了专门论述,“混改”和“一路一带”成为当下中国的热门关键词。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含义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混合的主体
“混合”从构词法来看,是并列式的同义重复,混合是一个动词,仅仅反映动作本身,不反映后果。一般是指人为的主观行为,将多种不同的东西糅合在一起。与之相近的一个词是“混乱”,这个词表达的是混合后一种可能的结果,就是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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