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父母离婚父亲能分割孩子的压岁钱吗

2015-09-10

伴侣 2015年5期
关键词:民事行为小亮合法权益

问:

小亮是家里人的宝贝,家中父辈叔叔、姑姑多人,各家日子过得都挺好,每年每家没少给小亮压岁钱。特别是爷爷、奶奶,搬进了单位给老职工盖的优惠楼后,把原来住的老楼赠给了孙子小亮。最近小亮家发生变故,父亲和母亲离婚,法院判决小亮和母亲一起生活。眼看爷爷赠予小亮的房子和小亮手中的五万元压岁钱都要被带走,于是小亮的父亲在与小亮的母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提出,要分小亮受赠的那栋房子和其名下的压岁钱。请问:小亮父亲的要求会得到法律支持吗?

答:

《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予、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小亮有接受赠予的权利,其受赠的房屋、压岁钱应属于小亮的个人财产,应受法律保护。《民法通则》在第十八条中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小亮父亲与小亮的母亲离婚,提出分割小亮的财产是非法的,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猜你喜欢

民事行为小亮合法权益
前夫病逝,必须按照公证遗嘱继承遗产吗
小亮归来
送猪肉
“临时工”何时才能“退场”
孩子侵权,教唆人担责
“微信红包”沉淀资金法律问题探析
强制报告制度 构建反家庭暴力“网”
给小亮打电话
100分
论无效的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