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计风险分析及对策
2015-09-08周苗苗
审计与理财 2014年4期
周苗苗
刘家义审计长指出,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实现国家良治、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投资审计作为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必要手段,如何坚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明确责任、防范风险”的原则,更好发挥“免疫卫士”作用,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保障审计成果成为投资审计人员密切关注的问题。
投资审计风险大致分为三类:通有风险、特有风险和罕有风险。通有风险是指与审计业务性质无关,各类审计如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等均存在的风险。特有风险是专指在投资审计中存在而其他审计业务中很少存在的风险。罕有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中牵扯到案件线索或直接审计交办案件时面临的风险。本文将主要针对特有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投资审计特有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法规不健全的风险
在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时,有时会审查出合同单价明显过高的情况,有明显套取国家资金的嫌疑,但由于《合同法》的法律效力,审计无法对这种现象进行处理处罚,带来极大风险;其次,公路建设项目实行的是菲迪克(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条款,菲迪克条款的最大特点是单价合同,审计时只能对工程量进行核实,而无法评价单价。菲迪克条款的另一个特点是咨询工程师在工程中的巨大作用。咨询工程师是集招标、设计、施工监理、业主代理和仲裁于一身的全权代表,对经咨询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工程内容进行审计,无论认可还是不认可都存在极大的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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