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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权力阳光”推进政务管理创新

2015-09-04胥家鸣忻超

中国建设信息化 2015年5期
关键词:行政监察事项政务

文|胥家鸣 忻超

“权力阳光”是在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中提出的政务创新理念。

推行“权力阳光”是江苏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大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和重大系统工程。江苏“权力阳光”(全称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于2008年率先在全省统一建设、全面推行,将制度与科技结合,让行政权力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运行,从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惩防腐败、政务服务,及与电子政务融合和发展,构建形成切实有效的、常态化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江苏“权力阳光”于2010年底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全覆盖、行政权力事项全覆盖和网上行政监察全覆盖”。2011年,进一步提出深化“权力阳光”工作,推进“三个融合”,即“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与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融合,与部门核心业务融合,与行政绩效管理融合”。到2013年底,在巩固“三个全覆盖”的基础上,基本实现“三个融合”。

江苏“权力阳光”建设

江苏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建设,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行政权力的全面规范、“一库四平台”的技术实施,实现“三个全覆盖”,推进“三个融合”,形成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1.全面规范行政权力

全面清理审核行政权力,科学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合理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全面建成“一库四平台”

基于行政权力运行规则的建立,运用政务网络和信息技术,统一规划建设“一库四平台”。到2010年底,52个省级机关部门、13个省辖市及所辖104个县(市、区)全部建成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

(1)行政权力库。既是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的基础数据库,也是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和法制监督平台运行的依据。主要包括:行政权力基本信息、外部流程图、内部流程图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信息。具体要求:依法清理行政权力并经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确认后10日内录入行政权力库;未经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及相关信息,不得擅自录入行政权力库;依法增加、取消行政权力或进行变更的行政权力,实施主体应在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提出申请;向社会公开的行政权力及有关信息应当与行政权力库保持一致。

(2)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依据行政权力库,对与行政权力运行相关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实行全程电子化运行,实现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办理及全业务、全流程网上运行。它是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行政监察平台和法制监督平台的数据共享交换和信息管理平台。主要功能包括:对每项行政权力事项设定独立的内部流程,固化流转环节办理过程操作,传输和保留基本信息、材料和办理信息,具备流程检查、自动控制、自动审查、超规限时自动提醒、异常操作控制和提醒、对超越法律法规限定及自由裁量限定的处罚决定进行控制和提醒等流程控制功能,以及存储和备份等。

(3)网上政务大厅平台。借助于政府网站,是对外实行行政权力公开、网上办事服务、社会监督的窗口。依据行政权力库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结合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在政府网站上建立网上政务大厅。主要功能包括:行政权力公开目录,网上办事,行政权力事项办理状态查询以及网上咨询、投诉、求助、举报等服务窗口,通过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建立网上受理、内部办理、信息反馈和监察监控工作机制,实现与监管平台、部门网站及部门业务系统的信息交换共享,设立对外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限时办理网上咨询、投诉事项,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由行政相对人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

(4)法制监督平台。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监察,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监督。主要功能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监督、行政执法主体与人员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行政复议应诉监督;对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进行管理;行政权力数据库维护管理等;由政府法制机构实施法制监督,对违法行使的行政行为发起督办。

(5)行政监察平台。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的实时监控,对行政权力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投诉进行督查督办,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透明运行。行政监察平台实行分级管理,建立数据交换和二次监管关系。主要功能包括:实时报送、全程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统计分析、绩效评估、督查督办等。行政监察平台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督查督办等的认定结论是被纳入部门责任追究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江苏“权力阳光”成效

随着各地各部门信息化应用水平的不断提高、“三个融合”的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发挥出综合效应。主要成效体现在六个方面。

1.制度落实,机制形成

江苏“权力阳光”运行按照“权力的取得要有依据、权力的配置要科学、权力的运行要公开、权力的行使要依法、权力的监督要到位”的工作思路,通过一系列制度和规则的建立、信息化手段的运用、“一库四平台”信息标准体系的落实,逐步实现权力事项运行过程和运行结果的电子化、公开化、透明化,形成“权力事项全覆盖、运行过程全监控、异常状况全预警”的“权力阳光”机制,实现了“权力在内控中严格规范,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权力在网络上全程监察”的建设目标。

2.依法行权,简政放权

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按照国务院有关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依法清理行政权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库。对现有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持续清理,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加强对入库权力的动态调整,减少政府对微观层面的干预,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3.优化流程,高效服务

一方面,通过行政权力信息平台的建立和运行,规范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内外流程,公开和监督行政权力事项办理过程,提高办理行政事项的时效性、办结率。另一方面,加强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以及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分享,推动政府管理结构向扁平化转变,全面提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4.信息公开,社会监督

通过网上政务大厅的信息公开和对外服务,为社会和公民提供办事咨询服务和投诉、监督的渠道。搭建与人民互动的平台,推动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通过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社会听证等栏目,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务的积极性。听取网民意见、回应网民诉求、引导网上舆情,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和途径。

5.内控机制,防治腐败

通过行政监察平台和法制监督平台的建立和运行,创新监察手段,强化了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通过设立廉政风险点,及时预警纠错、处理投诉、督查督办,实现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实现了事后监督向全过程监督、单层次监督向多层次监督的转变,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很多部门领导反映,“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建成以后,说情打招呼的现象明显减少”。

6.推动电子政务科学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信息技术和网络是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载体和支撑,通过“权力阳光”工程建设,政务网络实现互通,政务信息实现共享,政务应用和服务不断扩展和延伸。建立省市县三级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平台,积极开展县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推进村镇、社区网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推动了电子政务科学发展,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截至2013年底,全省入库行政权力共22009项,省本级2316项,省辖市4731项,县(市、区)14962项。省平台汇集省、市、县三级部门办件4141万多件,其中行政许可439万件,行政处罚729万件,非许可审批207万件,其他行政权力办件2765万多件,涉及省市县三级2877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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