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理事理圆融论
2015-08-26王永炎王燕平于智敏
天津中医药 2015年1期
王永炎,王燕平,于智敏
·专家论坛·
医理事理圆融论
王永炎1,王燕平1,于智敏2
(1.中国中医科学院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北京 100700;2.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北京 100700)

中医学现代研究经过多年探索,在“医理”层面上取得了许多成绩,但对“事理”的研究尚嫌不足。医理探求与事理圆融是名医成长的阶梯,是弘扬中医的先导,它体现的是人文导向科学的进步,因而对中医学术传承至关重要。
医理;事理;圆融
人们喜欢用“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中通人事”来形容知识渊博的人。知天、知地、知人,用现代语言进行诠释,就是强调既要了解天地间万事万物的道理,更要精通人情世故的事理。
事,指宇宙间千差万别之现象。理,指道理,即一切事物之存在、变化所准据之法则。事理,就是指事物存在、发展的内在规律,是事物何以成为“那样”的道理。事理学贯穿于一切事物的始终,由于它是通过人的观察、思考、描述,从客观存在中提炼出来的,因此具有高度的抽象性、意会性和生动性,但是,却和人们的一切活动紧密相连。
无论是中国的传统文化,还是中医学,都非常重视对事理学的探究。司马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强调的就是对天和人的关系以及历史古今发展变化轨迹的把握。如果只研究事物的道理而不把握事理,有时会为物所累。《庄子·山木第二十》曰:“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强调的就是人们要善于利用物而不受制于物,只有这样才能不受物的牵累,也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庄子·天地第十二》所谓“通于一而万事毕”,“一事通,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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