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务农、姓农
——从山东实践看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2015-08-26孔祥智
中国合作经济 2015年9期
为农、务农、姓农
——从山东实践看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孔祥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二级教授中国合作社研究院院长
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指出:“供销合作社要以提高为农服务成效为主线,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强化与农民组织上、经济上、服务上的联结,努力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要利用产业类别齐全、经营主体众多等优势,推进经营体系再造和经营机制创新,推动不同产业、不同经营主体融合对接,提高供销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和自身实力。”
山东省是国务院批准开展供销合作社改革综合试点的四省之一。全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精神,践行着“为农、务农、姓农”的要求,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首要标准,走出了一条以“土地托管”服务为核心的为农服务模式。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的探索 符合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大方向
中央11号文件指出:“当前,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深刻变化,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发展,迫切要求发展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生活需求加快升级,迫切要求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实惠的生活服务。”怎样给农民提供这样的生产、生活服务?什么样的机构才能够为农民提供这样的服务?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实际上就是国务院确定的4个供销合作社综合试点省的核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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