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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醉读者善

2015-08-18马征

当代工人 2015年7期
关键词:事业单位法律

马征

刚工作时,恰逢编辑部新老交替,我接手了“职工信箱”栏目。起初不以为难,因为这个栏目已办了多年,有一位合作多年的专家供稿。一段时间后才发现,我实在想简单了。

办“职工信箱”难在接电话、回信件邮件上。有时是问题回答起来难,因为我国很多法律是粗线条的,一部法律后面还有规章细则或者法律解释,职工在现实中的遭遇千奇百怪。每次接到咨询,我只能记下职工电话,查完法律法规细则解释之后,才敢回电或回邮。

有时,读者咨询的态度让我为难。记得一位职工打来电话,诘问我们登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何与另一刊物不同。我查了文件发现无误,对方却很气愤:“人家登的40个月,你们怎么是20个月?”后来才弄明白,他既弄错了文件号,又把机关等同于事业单位,二者的待遇其实是不同的。

还有一个职工,自称违反了一点小纪律就被企业开除了。后来才了解到,他与车队司机合伙偷汽油,司机当场被抓将他供出。对他的“求助”,我只好说不。可有一天,他醉醺醺打来电话:“你们为啥不替我维权?你们是不是怕了公安局?”我强压怒火说,你先找找自己的原因吧。

工作5年多,粗算邮件回了300封,电话不知接了多少个。当然,也不全都是让人闹心的。前几天接到一封邮件,“你好,有关《劳动法》的问题想咨询一下,可以吗?如果可以,请简单回复任何一个字,如果不行,不回也可。因为我想你们会很忙吧,不想占用你多的时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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