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15-08-15
居业 2015年20期
为切实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和《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推动绿色建筑和建材工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做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的实施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并于10 月14 日印发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 试行) 》( 第一版) 。《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发布是对《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的进一步细化,对促进我国建材行业进入“全绿”时代具有重要意义,本刊全文刊出以飨读者。《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 试行) 》第一版制定了砌体材料、保温材料、预拌混凝土、建筑节能玻璃、陶瓷砖、卫生陶瓷、预拌砂浆等七类建材产品的评价技术要求,适用于上述七类产品的绿色建材评价,专业性强,本刊不单独刊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和建材工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有关要求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专家委员会、评价机构的申请与发布、标识申请、评价及使用、监督管理。
第三条 绿色建材评价应紧密围绕绿色建筑和建材工业发展需求,促进节地与室内外环境保护、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材料与产品以及通用绿色建材的生产与应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