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应注意的问题
2015-08-15王禄维
山西水土保持科技 2015年4期
王禄维
(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
按照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管理的要求,在规划编制的基础上,可以直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编制,以要能指导项目施工为目标,具体要求是“四确定”,即:确定具体位置,确定具体措施,确定工程标准,确定分项投资。在实际编制中,从现状分析、目标确定、措施布设、施工方法、投资概算,到最后的效益评价,要始终按照标准规范进行。设计人员具体应从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状况、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现状等分析论证入手,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然后根据治理目标和需求合理布设各项综合治理措施,概算水土保持投资并提出资金筹措方案,分析所能产生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提出工程建设管理的要求。下面针对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编制目前存在的问题,提一些具体建议,供参考和商榷。
1 综合说明
综合说明是后面各章节的高度浓缩,要求简明扼要地反映实施方案编制情况,但不能有缺漏。从实际工作中看,综合说明主要是为项目管理服务,因此要求综合说明数据要全面,内容要精练,小流域项目区的位置、治理规模、实施前后的治理程度、植被覆盖率、工程量及投资等均要在综合说明中予以反映。
2 项目背景及设计依据
项目背景主要是叙述项目来源,要充分说明项目选择的合规性和特殊性等。设计依据要选择最新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标准规范,标准规范并非全部罗列越多越好,主要应说明实施方案编制所采用的标准依据,与实施方案编制无关的标准规范一般不罗列,以避免画蛇添足,弄巧成拙。……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