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到/往+数量+方所名”中“数量”隐现机制考察
2015-08-15田金莲
语文学刊 2015年14期
○田金莲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湖北 黄石435000)
“在/到/往+数量+方所名”结构中,由于框架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数量结构有时要求必现,有时要求必隐,而有时呈现出可隐或可现的两选局面,但可隐与可现之间在语义上存在着不同。本文拟讨论“在/到/往+数量+方所名”中数量结构必隐或必现的限制条件以及可隐和可现的语义差别。
一、语义关系、语用要求、动词性质与数量隐现
有时,单从框架内来看,“在/到/往+数量+方所名”中数量结构是可隐可现的,但从整个句子来看,由于句子里一些特定的语义关系和语用价值乃至动词不同性质的要求,数量结构呈现出必隐或必现的情况。
(一)语义关系
在句中,结构不相连的成分之间有时有着紧密的关系,呈现遥相呼应的局面,这样一来,一方因另一方的出现常常不能随便省去。如:
(1)湘西苗民集中在三个县份内,就是白河上游和保靖的永绥县,洞河上游的乾成县……
(2)他患病期间,先后在三家医院住过。
例中,“就是”是一个解注性的标记,要求前面的数量结构必须出现,以照应后面的内容。同样,“先后”也含有明显的顺序含义,当其在空间上限制动词“住”时表明“住”的场所即方所名不只是某一个体,必须要有数量结构显示方所的数量内涵,否则,“先后”便无从说起,句子也难以成立。
这一类的词还有前后、分别、总共、陆续等,它们都具有明显的数量和顺序义。
(二)语用要求
对句子进行动态考察最主要的是语用平面上的考察,即考察人怎样组词成句进行交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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