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的关系
2015-08-15唐志明蒲大章
中兽医学杂志 2015年7期
唐志明,蒲大章
(1.四川省平昌县岳家畜牧兽医站;2 平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邱家中队,四川平昌,636400)
1 官方兽医
1.1.概念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在《国际动物卫生法典》中规定,官方兽医(of ficied veterinarian)由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全国范围内有绝对权威,执行、监督或审查动物卫生措施和出证过程的兽医机关)授权的兽医,行使商品(指动物、动物产品、精液、胚胎/卵、生物制品和病料)的动物健康或公共卫生监督,并在适当的条件下,对符合条件的商品签发动物卫生证书。
1.2法律规定: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
1.3国家规定: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是指经资格认可,法律授权或政府任命,有权出具动物卫生证书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
2 执业兽医
2.1法律规定: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执业兽医,是指从事动物沴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
2.2国家规定:逐步实行执业兽医制度。从事动物疫病诊疗、治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执业兽医资格。各地要通过成立兽医行业协会等形式,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对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动物疫病检测诊断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从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要逐步纳入执业兽医资格准入范围,提高兽医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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