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父母的自我拯救和社会拯救
2015-08-15穆光宗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3期
失独父母的自我拯救和社会拯救
穆光宗
[摘要]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失独风险包括了内源性风险和外源性风险。失独带来三大“欠缺”:一是核心家庭结构的残缺;二是精神情感生活的痛缺;三是老年生活照顾的空缺。“广义失独”既包括了“绝对失独家庭”和“相对失独家庭”,也包括了“事实失独家庭”和“潜在失独家庭”。自我拯救首先要接受事实,其次要告别过去,再次要重建生活。社会拯救的实质是对“唯一性风险”的国家补偿和老有所养全方位支持。“失独”的性质属于“政策性失独”,而非“选择性失独”。计生政策需要负责的不是死亡的风险,而是唯一的风险。建议将“扶助”改为“补偿”,立法保障失独老人的生命尊严和生活质量。
[关键词]独生子女家庭;失独风险;政策性失独;自我拯救;社会拯救
[收稿日期]2014-08-23
[作者简介]穆光宗,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邮编:100871。
独生子女家庭失独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公共焦点话题,也是我国社会政策体系完善过程中特别重要的一个目标群体。2014年4月21日,240位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失独父母代表再次进京,向国家卫计委提出失独家庭国家补偿的诉求。2012年6月5日,2400多名失独父母联名向国家计生委递交了《关于要求给予失独父母国家补偿的申请》。代表们如是说:“过去我们响应国家号召,尽了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的义务,但现在孩子没了,我们老了,谁来给我们养老?国家的养老体制能给我们养老吗?超生了国家要征收社会抚养费,我们失独了,国家是不是应该抚养我们?……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