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同行评议中的学术评价回避制度
2015-08-15王贤慧
科技视界 2015年24期
王贤慧
(1.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 北京 100038;2.山东省科技统计分析研究中心,山东 济南250101)
同行评议作为一种评审办法被广泛运用于项目评审、经费资助、课题结项、成果评奖、论文评议等各个环节和方面,被国内外专家公认为是目前最切实可行的方法。
同行评议可以定义为:由从事该领域或接近该领域的专家来评定一项研究工作的学术水平或重要性的一种方法,是一种主观、定性的评价方法,可以促使科研决策更加民主和科学。
但是实践证明,在科技评价中,同行评议方法由于其主观性,依赖于评议者的看法和过去的经验,本身还存在不足,比如难以支持创新,难以对科技成果保密,难以支持交叉学科,最重要的是,同行评议难以遏制“人情现象”。同行往往是一个“圈子”中人,即使是项目名称被屏蔽,即使是保密工作做的再好,同行专家也不难推断出项目是哪个单位的项目,甚至能精确到是哪位同行申报的,特别是现在甚至出现了很多买通专家的现象。这样,同行评议客观公正性的天平往往会发生倾斜。
目前的科技管理工作越来越规范化,强化评审纪律,增加公示环节,也越来越多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网络评议,更有效地减少评议人和被评议人的接触,从而保证评议结果的公正性,提高评议的质量。如今,越来越规范的回避制度,在各类评审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规范作用。使用回避原则,尽可能地保证遴选专家与项目的单位及相关人员不具有利害关系,是保证专家决策的保证客观立场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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