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初探
2015-08-15林青
科技视界 2015年24期
林 青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83002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以下简称《基础》)课作为一门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课程,旨在对大学生开展“三观”、“三义”教育。这门课程的性质就决定了“思想道德修养”课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教育性、科学性、实践性和针对性等特征。而如何增强“基础”课教学效果,提升课程的实效性就成为当务之急,因此探索新课程改革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就显得尤为重要。
1 课程教学改革的立足点
1.1 体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育人宗旨
为了推动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新课程方案从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问题出发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帮助大学生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为逐渐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中国梦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不能背离这一宗旨,而是要更好的在教学实践中服务于这个宗旨。
1.2 打破以往传统的教学模式
长期以来,在我国高职院校中,“基础”课的教学活动主要是以教师为中心,其传统的模式就是教师讲授、学生倾听的单一的授课模式。这种教学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教师发挥主导作用,便于教师组织课堂教学及知识传授;但它的缺点也是明显的,作为认知主体的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自始至终处于受灌输的被动接受地位,学生学习方法机械、呆板,其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难以充分发挥出来,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创造性思维和批判性思维,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形成和学校创新型人材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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