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勘察设计企业合同管理
2015-08-15王晓明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230088
安徽建筑 2015年1期
王晓明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 合肥 230088)
0 前 言
持续经营是公司的基本特征,合同行为是公司存续期间的重要商事活动,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从合同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贯穿合同履行全过程,直至合同完成为止;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个部门都要共同来管理,它是企业经营生产活动的“核心”;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尤其是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由此可见,企业不仅要重视合同形成签订过程,更要重视合同签订后的管理工作,切不可合同一签就万事大吉,把合同书束之高阁,要防止合同管理不善而带来的风险,树立事前防范、过程跟踪、事后补救的立约观念,坚持规范、有效管理,以实现运用法律手段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本文针对近年来勘察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以期与经营和合同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寻求勘察设计企业合同管理新途径、新办法,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
1 历史根源与现状分析
当今的勘察设计企业,大多数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国有单位,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维方式和管理方式以及企业管理制度都或多或少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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