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废名诗论
2015-08-15胡美娜吴晓娟
城市地理 2015年24期
关键词:内容
李 毅 胡美娜 吴晓娟
(南昌工学院,江西 南昌 330108)
“在缪斯的版图上,废名是寂寞的,生前如此,死后依然。”①正如罗振亚所言,无论是作为小说家还是诗人,废名都远离人群和社会,他宁在静思中陶醉也不入世消沉。他与周作人关系密切,受到周作人“为人生而艺术”的影响,但究其根本,他对自身境遇的冥思以及对禅宗美学的领悟才是他作品带有某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诗意美的来源。
废名的诗歌创作从20 世纪20年代开始,一直延续到解放后。20 世纪30年代不仅是他诗歌创作的高产期,也是其诗歌理论的形成期,从他的诗集《天马集》与《新诗讲稿》中即可详见。废名在《新诗讲稿》中共选取了17 位诗人作为讲授对象,按编写顺序分别是胡适、沈尹默、刘半农、鲁迅、周作人、康白情、湖畔诗人(四位)、冰心、郭沫若、卞之琳、林庚、朱英诞、冯至、废名。这与《新文学大系》的选取对象有很大区别,姜涛认为,此举充分体现了废名更新新诗历史形象的设想。综观他的讲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其对于新诗的评介角度和标准。
一、诗的内容:已完全的一首诗
谈到新诗,废名始终强调对新诗标准的理解要建立在对旧诗的分析学习上。他赞同胡适“做新诗的文法,根本上就是做一切诗的文法”的观点,同时又认为旧诗的氛围和文法是息息相关的。胡适认为只要解放了诗体形式,用白话写诗便是自由的诗,便是新诗。但在废名看来,许多诗人在进行新诗创作时并没有突破旧诗的束缚,依然延用旧诗的文法创造出旧诗的氛围和“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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