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2015-08-13王贵锌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5年21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
王贵锌
摘 要 本文以问题为导向,分析了“党大还是法大”这个伪命题产生的背景及其逻辑错误,阐释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两者并非对立而是有机统一的,并就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党的领导 依法治国 有机统一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整体部署,强调“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并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之一。四中全会对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辩证关系的重要论述,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
1问题的提出:党大还是法大
新华网曾报道过中国法治缺失的一个案例:某人想让当市委书记的朋友干预一起法院审理的案件,市委书记回复说,法院独立审案子,自己无权干预。结果这位请托人拍着桌子吼道,“全市都归你管,法院还能不听你的?”市委书记无奈表示,“你说要搞法治,但别人却不信”。
这位“请托人”对中国法治理解的思维模式具有相当普遍性,实际上反映了对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问题的认识和理解。谈到依法治国,一些西方人士及国内有些受西方法治观念影响很深的人总要抛出一个诡辩问题,“党大还是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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