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教育公平,必须取消“重点校”
2015-08-07王旭明
中华儿女 2015年11期
王旭明
当下推进教育公平就要鲜明地提出,取消重点校,限制其发展,让公平的阳光真正普照到每个孩子。
教育部近日发布《进一步做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要积极统筹中央已经安排的义务教育校舍建设、设备购置相关项目和资金,避免重复交叉或支持缺位,不得将资金、资源向少数优质学校集中,不得打造“豪华校”、“重点校”。
这已不是教育部第一次出台类似的文件。每到升学和就业季,禁止打造“豪华校”、“重点校”的文件就出台一次,可见其去除之难。
回顾历史,重点学校是特定社会背景下的制度选择。20世纪50年代,为了培养工业化建设需要的大批人才,我国采取了集中稀缺教育资源重点办好若干学校的人才培养制度。“文革”后,刚刚走出困局的中国要走向四个现代化,同样需要大量人才来进行改革开放事业。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开始把基础教育的注意力集中到义务教育和全面办好每一所学校上,试图从“重点优先”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向均衡发展转变。到1997年,原国家教委就已经提出,要在义务教育阶段取消重点校、重点班、快慢班,等等。
然而,没有了重点小学、重点初中的提法,并不意味着重点学校制度就此结束。原因一方面在于各级政府多年来在教育经费、生源、师资等各方面的区别对待,导致了重点学校的“巨无霸”地位,短期之内要使薄弱校与之缩小差距并不现实。
也由于重点校的存在带来招生入学方面的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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