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动态
2015-08-04
中国经贸导刊 2015年19期
浙江省创新服务业
财政引导资金分配办法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加强对服务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发展的扶持,充分发挥财政引导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浙江大胆改革创新2015年省发展改革专项服务业引导资金分配方式。由省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门后下发工作通知,明确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的重点领域、工作流程、目标要求和奖励办法,各地政府自主上报试点工作方案,通过对工作方案的公开评审,确定财政引导资金的补助对象。
一、创新选择重点领域:从“以项目带工作”到以“工作领项目”
本着突出重点、适度集中、最大程度提高财政引导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围绕年度服务业重点工作,选取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建设、服务业特色小镇建设、省级示范物流园区提升发展等三个领域作为评审内容,同时要求参评地区须选取一批符合要求的项目作为支撑,实现了从“以项目带工作”到以“工作领项目”的转变。
一是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市县围绕当地产业发展特点,鼓励开发区、产业集群、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示范区等区域建设研发设计、第三方物流、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商务咨询、售后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生产性服务业体系,推动当地产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二是服务业特色小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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