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地区经济的影响及对策
2015-08-04甘泉
中国经贸导刊 2015年19期
关键词:财政收入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原有的财税制度已不能满足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国家启动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在“营改增”试点情况介绍的基础上,具体分析“营改增”对于浙江地方财政收入、地区经济转型升级、企业和行业发展等方面的影响。并就进一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及改革后的应对举措进行了阐述分析。
关键词:营改增 经济转型 财政收入 税负
一、“营改增”试点情况
2012年1月1日,上海市开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首先在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及研发和技术服务等6项现代服务业中试点。2012年8月1日起至当年底,“营改增”试点地区分批扩大至北京等8省市和宁波、厦门等3个计划单列市,其中浙江省于2012年12月1日起开始试点。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推开,同时增加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6月1日起,电信业也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至此,已有交通运输业、邮政服务业、电信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等)纳入增值税体系。2015年,政府将推动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
据国税总局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达410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76万户,占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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