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氏家族四代人向日本索赔奇案
2015-08-04王玉琴
黄河黄土黄种人 2015年2期
王玉琴
2014年4月19日,上海海事法院强制执行判决,扣押日本商船三井公司一艘28万吨的轮船,作为赔偿原中国中威轮船公司在二战期间遭受的财产损失。这是中国民间对日索赔首起胜诉案。原告陈氏家族四代人为此历经近一个世纪,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20世纪30年代,当时的“中国船王”陈顺通将“顺丰号”、“新太平号”两艘轮船租借给一家日本公司。这两艘货轮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神秘消失。此后,陈氏家族四代人耗尽心血,相继在日本东京、中国上海提起诉讼。77年后,船王陈顺通的曾孙陈中威终于打赢了这场跨国官司。
陈氏第一代:租借给日本的两艘货轮下落不明
1895年出生于浙江宁波的陈顺通,14岁时闯荡上海滩,由见习水手成长为一名技艺娴熟的船长。一次偶然的机会,陈顺通救了被军阀追捕的国民党元老张静江。张静江为报答救命之恩,特举荐陈顺通为国民船运公司经理。此后,陈顺通暗中为北伐军运送军火立下汗马功劳。
北伐胜利后,陈顺通在上海均泰钱庄优惠信贷支持下买入“太平号”货轮。1930年9月1日,陈顺通的中威轮船公司(以下简称中威公司)成立,此为中国第一家独资海运公司。在以后的6年時间里,中威轮船公司不断扩展新业务、开辟新航线,先后从英、澳购进“新太平号”、“顺丰号”、“源长号”三艘货轮,“顺丰号”时为中国最大的货轮。那时,中威公司船只的总吨位达2万吨,陈顺通因此被人称为“中国船王”。
1936年10月14日,应日本大同海运株式会社要求,陈顺通代表中威公司与日本大同海运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大同株式会社)在上海签订定期租船合同,将6725吨的“顺丰号”和5025吨的“新太平号”租给大同株式会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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