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家安全法传递的三个新信号
2015-08-03刘跃进
紫光阁 2015年8期
刘跃进

新《国家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向世界传递了多方面的信号,其中最强烈的信号是,今后中国的国家安全将是法治的国家安全、民主的国家安全、全面的国家安全。
法治的国家安全
新《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给世人最强烈的信号是:“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中国国家安全工作加快走向法治化,今后的国家安全将是法治的国家安全。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却有一个短板长期没有受到应有的关注,更没有得到及时的修补,这就是国家安全领域。其基础性立法步履蹒跚,拖了整个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后腿。
1993年,我国出台过一部《国家安全法》,名为“国家安全法”,实为“反间谍法”。新一届中央领导执政后,开始对国家安全进行全面顶层设计和战略布局。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决定》进行说明时,进一步把“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与“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作为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前两项主要职责提了出来。由此,人们判定《国家安全法》修订进入了快车道。
果不其然,在“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提出不到两年的时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相继颁布实施,紧接着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此紧锣密鼓的立法进度,完全称得上“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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