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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改居”群体城市社会融入的影响因素研究

2015-07-24何建宁贾涵

关键词:村改居群体经济

何建宁++贾涵

摘 要:社会融入是社会行动的结果,而经济活动是社会行动的首要活动。根据对陕西省西安市的调查数据,以“是否持续参与城市社会经济活动”考量“村改居”群体的城市社会融入与否,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从自身特征、经济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支持4个方面分析“村改居”群体城市社会融入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村改居”群体的城市社会融入与年龄、性别等自身条件无关,经济资本中分红、房租等可替代收入变量和人力资本中高层次职业变量的影响不显著,社会支持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也不显著;交往能力和政策制度变量在各自的类别模型中对“村改居”群体的城市社会融入具有显著影响,但未能进入最终模型;就业收入、文化程度和一技之长对“村改居”群体的城市社会融入具有显著正向。因此,“村改居”群体提高就业收入和文化程度以及拥有一技之长,均有助于其城市社会融入进程。

关键词:“村改居”群体;城市社会融入;经济资本;人力资本;就业收入;文化程度;劳动技能;社会支持;城市社会经济活动

中图分类号:F299.22;C912.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131(2015)03000907

一、引言

“村改居”群体的城市社会融入,不但事关其城市主体地位的重塑,而且与新型城市化的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伴随着我国各地快速城市化进程中“撤村建居”的广泛推进,大量城中村村民实现了户籍身份的转变和居住空间的改善,他们享有与城市居民同样甚至更优越的社会福利与生活保障,却还没有形成现代城市群体的个性品格以及与城市社会相适应的契约精神和主人翁意识;他们已经脱离农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却没有同“乡城移民”一样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城市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去。是什么因素造成这样的现象,抑或说是什么因素影响着这样一个城市新群体由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融入的进程?

从社会学理论来看,社会融入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主体能动地与特定社区中的个体和群体进行反思性、持续性互动的社会行动过程(陈成文 等,2012)。目前,我国学界关于社会融入的研究以及政界对社会融入的关注,主要集中于乡城移民、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而事实上,对于普通并正常的公民,由于社会性资源的不一致或文化差别以及自身条件的限制和束缚,也会导致其在与社会互动的过程中或多或少出现社会融入问题(陈成文 等,2012)。“村改居”群体是城市的新兴群体,从主观上看,由于长期以来在“城中村社区”的社会背景下所养成的乡土意识,使其城市体验并没有促成其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文化心理以及教育等多个维度的城市化转变;从客观上讲,由于缺乏以可行能力建设为导向的制度与政策体系,导致其难以自发形成与现代城市社会相适应的城市人格、文化性格和精神品格。因此,“村改居”群体始终是一群游离于城市边缘的“失语群体”,难以真正有效融入现代城市社会。对此,学者们或从心理特征和适应能力以及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等个体因素(黄程栋,2014;王慧博,2011;叶继红,2010;李飞 等,2010),或从制度不完善和政策法规的导向偏差及其与城市社会之间的主动和被动排斥等宏观因素(张海波 等,2006;魏建斌,2005),来对我国“村改居群体”的城市社会融入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现有的研究对深刻认识“村改居”群体的城市社会融入现状及其所面临的困境以启发,就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新型城市化以深层次的思考,为推动“村改居”群体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稳定的城市社会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但是总体来看,理论研究多,而实证研究少;对“村改居”群体城市社会融入困境的定性分析多,而对其影响因素的量化分析少,尤其是缺乏对经济资本影响因素的考量。有鉴于此,本文在借鉴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采用西安市莲湖区的调研资料,运用二元logistic模型对“村改居”群体城市社会融入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以拓展和深化有关研究,并为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市化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

何建宁,贾 涵:“村改居”群体城市社会融入的影响因素研究

二、研究思路与假设

经济层次的融入并不一定带来其他层次的社会融入(张桂蓉,2008),但是其他层面的社会融入却始于经济层面的整合。“村改居”群体在经济收入和社会保障上已经相当于甚至优越于城市居民,但是他们在经济活动方式上却具有“非农非工”的特性。社会融入是社会行动的结果,没有行动何来融入?结合社会融入的概念及其“社会性”“能动性”“持续性”“反思性”和“互动性”特征,本文以“是否持续能动地参与城市社会经济活动”考量“村改居”群体的城市社会融入与否原因在于,“村改居”群体只有参与城市的社会经济活动,才有可能突破原有的村落背景,形成新的社会互动,并在此过程中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和社会关系,将外在于自己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准则内化为自己的行为标准,顺利实现全方位的城市社会融入。 ,并分析其影响因素。综合考虑调研对象的年龄和从业经历,结合“城中村”存在的历史,将18~29岁群体中有5年就业经历、30~39群体中至少有5~10年就业经历、40~49群体中至少有10~15年就业经历和50岁以上群体中有15年以上就业经历的群体视为“持续能动地参与城市社会经济活动”的群体,即实现城市社会融入的群体;否则为未实现城市社会融入的群体。

对于“村改居”群体城市社会融入的影响因素,本文认为:自身的基本特征是影响其城市社会融入的主要内在原因;经济资本为“村改居”群体带来固定的年度收益,成为他们维持生存甚至改善生活的可替代收入,同时也有可能弱化其对城市社会经济活动的参与;人力资本的提高会加快“村改居”群体城市社会融入的进程和步伐,而社会支持则是其城市社会融入的外力动力。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村改居”群体自身的基本特征对其城市社会融入有影响。具体来看,主要在于以下方面:一是性别。由于传统男耕女织的社会分工与角色定位等方面的影响,男性较女性更有可能“持续能动地参与城市社会经济活动”,从而城市社会融入的可能性更大。二是年龄。一般来讲,劳动力年龄越大,自身素质、技能水平以及知识结构等越难以适应城市社会发展需要,越不愿走出传统地缘和血缘关系,进而与城市社会隔离的可能性越大,融入城市社会的可能性越小。三是交往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越强交往能力强的人更容易建立新的社会关系,并在新的社会关系中交流、互动、反思、逐渐获得自我认同和城市社会的认同,实现城市社会融入。 ,则越有可能与外界环境建立广泛联系并对外界信息加以吸收和转化,为自己寻找更多的机会参与城市社会的各种活动,进而促成自己在社会规范、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等方面与城市社会的融合。

假设2:“村改居”群体的经济资本对其城市社会融入有负向影响。就业收入并非“村改居”群体在城市生存的基本条件,参照既得的房租或分红等,低于预期收益的就业往往不能激发其参与的热情。各种补偿和福利待遇的提高会强化“村改居”群体的特殊身份认同,弱化他们参与城市社会活动的动力。多套住房带来的可观租金以及拆迁安置补偿费和每年的商铺分红等可替代收入,强化了他们“以房谋生、以房养老、以房保医”的收入理念,弱化了其建立业缘关系、扩大社会交往的可能性,零化了其能动地与城市社会进行反思性、持续性互动的空间。

假设3:“村改居”群体的人力资本对其城市社会融入有正向影响。结合“村改居”群体的实际特征,本文用“文化程度”“一技之长”和“职业层次”来描述其人力资本。文化程度越高文化程度标志着一个人的文化、教育和知识水平,体现了一个人对现代文明的认知、接受和接轨能力及程度。 ,社会性越强,反思性越深,城市社会融入则越顺利;掌握一技之长,可以更充分地利用资源,实现与城市社会能动持久的互动;职业层次越高,则越有可能更多地接触较高层次的城市群体,加快其城市社会融入的速度和程度。

假设4:“村改居”群体得到的社会支持对其城市社会融入有正向影响。社会支持可以提高“村改居”群体的社会适应能力:社会关系越广群体社会关系的广泛有利于其打破传统地缘关系限制,进而实现与外界环境的社会交往和融合。 ,社会参与的可能性越大,城市社会融入的可能性也越大;鼓励激发“村改居”居民积极投入城市社会经济活动的政策制度,对其社会融入有正向影响;周边企业与人口的集聚在一定程度上为“村改居”居民参与各种城市社会经济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也有利于他们的学习和提高;社会认同度越高,社会排斥越小,“村改居”群体融入城市社会的外部条件越好,可能性也越大。

三、数据来源及变量说明

本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来自对西安市莲湖区“村改居”居民的访谈与问卷调研。发放问卷500份,实际收回476份,经整理有效问卷为433份。因变量为“城市融入”,将“能够持续能动地参与城市社会经济活动”设置为融入,用1表示;否则为没有融入,用0表示。调查结果显示,64.8%的“村改居”居民能够持续能动地参与城市社会经济活动。根据前面的研究思路和假设,本文在构建“村改居”群体城市社会融入影响因素的计量模型时,选取基本特征、人力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支持4类14个因素作为解释变量(见表1)。

四、实证分析结果与讨论

根据选定的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利用SPSS19.0软件对模型进行估计,通过逐步筛选策略剔除4类变量中的不显著因素,得到模型1~4的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可以看出,4个模型最终包含的变量分别是交往能力、就业收入、文化程度和一技之长以及政策制度。其中,就业收入、文化程度、一技之长和政策制度在1%的水平显著,交往能力在5%的水平上显著,它们是影响“村改居”群体城市社会融入的主要因素。各模型对数似然比卡方的概率P值均小于显著性水平,说明模型整体检验也是显著的。

模型1是关于“村改居”群体自身特征对其城市社会融入的影响分析,进入方程的只有交往能力因素,说明在城市环境中稳定生活相当时间后,年龄和性别对“村改居”群体参与城市社会经济活动、融入城市社会已没有太大影响。交往能力与“村改居”群体的城市社会融入正相关,从群体的城市社会融入发生比来看,人际交往能力“较好”和“好”的群体是人际交往能力“差”的群体的6.571倍和3.714倍,说明“村改居”居民的人际交往能力越强,则城市社会融入可能性越大;人际交往能力越差,则越拘泥于传统地缘和血缘关系的交往群体。

模型2是关于“村改居”群体经济资本对其城市社会融入的影响分析,最终进入方程的只有就业收入。1 500~2 000元的就业收入在5%的水平上有显著影响,而2 000~2 500元的就业收入和高于2 500元的就业收入则在1%的水平上有显著影响,说明1 500~2 000元的就业收入对于“村改居”群体来说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但不十分显著,因为在西安一套房子的月租金也基本如此。总体来说,“村改居”群体就业收入越高,参与城市社会经济活动的可能性越大,城市社会融入的可能性也越大。房屋套数、补偿安置款及商铺分红等变量,是“村改居”群体参与城市社会经济生活的可替代收入来源,在一定程度上为其提供了稳定的经济收益和养老及医疗保障,但也弱化了他们参与城市社会经济活动的欲望,可能对他们的城市社会融入存在负向影响。但是该变量在本研究中未能体现出显著影响,有待进一步的研究与检验。

模型3是关于“村改居”群体人力资本对其城市社会融入的影响分析,其中文化程度和一技之长都有显著正向影响。“村改居”群体的文化程度越高,社会认知和处事能力就越强,对周围环境和价值规范的理解就越深入,会进一步对自己的行动及所处情境的社会和物理特性进行反思性监控,从而调整自己的行为模式以适应城市社会的变化和发展。一技之长是发挥“村改居”群体主观能动性,在现代城市环境中继续社会化的基础和关键。技能是“村改居”群体能动地参与城市社会经济活动的权威性资源,拥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地运用各种资源实现自己在城市的现代化转变和继续社会化。

模型4是关于“村改居”群体获得的社会支持对其城市社会融入的影响分析,只有政策制度因素进入模型,具有正向显著影响,说明保障其权利、强调其义务的激励性政策能够推动其积极参与城市社会经济活动,并逐渐积累个人资本与社会资本,进而激活其市民意识,塑造其城市主体地位。社会关系、周边企业与人口和社会认同等变量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外因并不是“村改居”群体是否能动持续地参与城市社会经济活动的决定性因素,内因才是关键,这一点在表3的最终模型中体现得更为明显。

为了更进一步验证估计效果及其应用性,将上述通过显著性检验的变量引入新的模型,依然采用逐步筛选策略分析其对“村改居”群体城市社会融入的影响,最终模型中HosmerLemeshow统计量的观测值小于临界值,且其拟合优度检验的P值为0.586,大于0.05,模型的拟合优度好(见表3)。最终模型包含了就业收入、文化程度和一技之长,其回归系数显著性检验的Wald观测值所对应的概率P值都在5%的水平显著。而政策制度和交往能力没有进入最终模型,因为如果引入,则相应的Score检验的概率P值大于显著性水平。

其次进入模型的是文化程度变量。同样收入“村改居”群体中不同文化程度群体的城市社会融入也存在差异,初中文化程度、高中文化程度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相对于小学文化程度分别使LogitP平均增长0.998、2.714和3.216个单位;从发生比来看,初中、高中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群体的城市社会融入发生比分别是小学文化程度群体的2.712倍、15.085倍和24.931倍。可见,文化程度越高,“村改居”群体对个人和社会的反思性越深,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越快,其城市社会融入越容易。

最后进入模型的变量是一技之长。可以看出,在同样就业收入和同样文化程度的“村改居”群体中,有一技之长的群体与没有一技之长的群体的城市社会融入存在差异,拥有一技之长的群体相对于没有一技之长的群体使LogitP平均增长1.692个单位,同时,他们的城市社会融入发生比是没有一技之长群体的5.432倍。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综合以上分析可知,“村改居”群体的城市社会融入与年龄、性别等自身条件无关,经济资本中分红、房租等可替代收入变量的负向影响未得到证实可能是由于这些因素是“村改居”群体的共性特征而导致统计数据失去意义,如同在同一性别中去研究性别的影响程度一样。 ,高层次职业变量的影响不显著高层次的职业对包括“村改居”群体在内的任何一个社会群体都具有很大的诱惑力,但是鉴于“村改居”群体自身的因素,他们难以获得高层次的职位,因此这一因素的影响不显著。 ,社会支持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也不显著;交往能力和政策制度在各自的类别模型中对“村改居”群体的城市社会融入具有显著影响,但未能进入最终模型。相对以上变量,就业收入、文化程度和一技之长对“村改居”群体的城市社会融入影响显著。人的行为选择与其利益密切相关,当融入城市社会能获取更多的利益,“村改居”群体会积极能动地参与到这样的经济活动当中来,因此,就业是载体,收入是目标;经济技术的发展对有一技之长的熟练技工以及高素质的知识经验技能复合型劳动者的需求不断增加,文化和技能既保证了“村改居”群体就业收入的增加,也满足了城市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实现个人与社会对接的同时,促进“村改居”群体的城市社会融入。“村改居”群体城市社会融入问题的解决,并非某些学者和政策制定者所认为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自然解决的,必须重视这一群体的城市社会融入在提高城市运行效率、提升城市品质和竞争力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以上结论可得出如下政策启示:

第一,对“村改居”群体向新市民转型的谋划,不仅要考虑其户籍身份和居住空间的转变,还要鼓励其积极地参与城市社会经济活动,能动地实现城市就业,促进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要改革因生产要素的贡献性差异所造成的“强资本、弱劳动”的分配机制,提高劳动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鼓励“村改居”群体通过经济行动参与实现城市社会融入。

第二,在“村改居”居民居住区积极开办公益性的、寓教于乐的文教俱乐部,选择适合“村改居”群体认知结构的方式,帮助他们认识未来城市社会长远发展的方向,厘清城市现代化进程中自己的利益与责任,提高认知能力和反思能力,加深对城市契约精神和价值规范的理解,进而调整自己的行为模式以适应城市社会的变化和发展。

第三,扩大公益性技能培训规模,提高技能培训水平。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有效实施大规模的技术培训计划,一是可以提高“村改居”群体参与城市社会经济活动的竞争力,增加其收入,推动其城市社会融入;二是可以实现经济增长投入结构的转换和升级,最终带来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三是可以改善和提升政府的效度和信度,增进社会和谐,促进文明共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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