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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航海时代的遗产

2015-07-23袁越

三联生活周刊 2015年30期
关键词:哥伦布葡萄牙航海

袁越

哥伦布第一次航行前和斐迪南国王、伊莎贝拉女王道别

葡萄牙首都里斯本阿尔法玛区俯瞰图

2015年3月1日,我乘坐歌诗达邮轮“大西洋号”从上海出发,一路向西航行了86天后回到上海,绕了地球一圈。

整个航程大致可以分成四段:第一段沿着郑和的足迹前行,先向南穿过南中国海,再向西穿过马六甲海峡进入印度洋,最终到达红海;第二段相当于地中海之旅,先是穿过苏伊士运河后游历希腊诸岛,再依次到访意大利、法国和西班牙的几个著名港口,最后穿过直布罗陀海峡进入大西洋;第三段从葡萄牙首都里斯本出发直达美洲大陆,重演了哥伦布的壮举;第四段从巴拿马运河开始,横跨太平洋,重走了麦哲伦船长当年的环球航线。

这四段航线当然都很有意思,但第三段无疑是最重要的,因为它彻底改写了人类历史。如今绝大部分历史书都把哥伦布的那次航行当成了人类历史的分割线,之前的叫作前哥伦布时代,之后的叫作后哥伦布时代。

一次航海为什么如此重要?这就要从大海和人类的关系说起。

作为交通工具的海洋

“大西洋号”进入红海的时候,我想起了一部构思很久的科幻电影。

未来的某一天,人类相互仇杀,地球到了崩溃的边缘。一位智者找到了突破光速限制的法门,赶在光线到达之前在一个遥远的星球上安装了一台摄像机,把人类自诞生之日起的全部历史录了下来,制成一部延时摄影大片播放给地球人看。刚才还在拼死搏斗的两名士兵惊讶地发现,他们原是一家人,7万年前走出非洲的那几百人中有一位是他俩共同的祖先。

这样的电影当然不太可能存在,但我们不妨顺着这个思路想一想,如果真的有这样一部片子,里面将会出现怎样的场景?

让我们从20万年前看起,我们的祖先正是在那段时间里诞生于东部非洲的某个地方,并在此后的10多万年里遍布撒哈拉沙漠以南的整个非洲大陆。大约在7万年前,人类祖先当中的几百名勇士离开家乡,穿越红海进入阿拉伯半岛,开始了“走出非洲”的伟大征程。沿途之中,每遇到一处植被茂密、水源充足的地方,祖先们便停下来打猎采摘,繁衍后代,休养生息,直到人满为患,食物不够吃了为止。然后,其中的一部分人便再次踏上迁徙之路,去远方寻找新的家园。我们的祖先就是这样一点一点地往四面八方扩散,最终占领了除南极洲之外所有的大陆。

如果在1万年前按下暂停键,好好检视一下人类的分布,我们会发现当时地球上的人类并不是均匀分布的,而是聚集成一个个部落,就像一块烙饼上的芝麻粒一样集中在一个个孤立的山谷和盆地,各个部落之间几乎不存在任何物资或者信息方面的交流,许多相隔并不算很远的部落甚至连对方的存在都不知道。你肯定会问,那些离开自己部落去远方开辟疆土的人为什么从来不回家看看呢?即使因为路途遥远不能常回家,家乡的人为什么也把远方的亲人们给忘记了呢?甚至连他们的存在都从不说给孩子们听?难道我们的祖先真的都是一些无情无义不长记性的野蛮人吗?

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事实很可能真的如此。我们的祖先并不是天生的探险家,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举家迁徙,开拓疆土的行为只是偶尔才会发生的罕见行为,而不是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集体行动。每一群离家出走的人都一去不回头,留在老家的人也很快就把远行的亲戚们忘记了。

造成这一结果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交通困难。古代的世界没有路,也没有马车,远古时代的祖先们出远门只能依靠双腿,活动范围很小,任何一座高山峡谷或者密林沙漠就能让相邻的两个部落老死不相往来。

长时间的隔离足以改变人类的身高、肤色和相貌,甚至语言和文化,于是地球上出现了若干个外表差异明显的族群,以及成千上万种不同的语言和文化。如果地球真的像一本畅销书上所描述的那样是“平的”,人类将只有一个单一的民族,人类历史将和现在完全不同。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陆上交通如此困难,祖先们为什么不坐船呢?实际情况是,在那部假想的延时摄影大片中几乎就没怎么出现过船的踪影,我们的祖先完全是依靠双脚占领了整个世界。原来,7万年前的地球正处于冰河期,海平面比现在低很多。东非和阿拉伯半岛之间的曼德海峡如今宽约33公里,但在7万年前却几乎是连在一起的,可以涉水而过。白令海峡也是如此,3万年前这里只是一座路桥,我们的祖先很可能是在追赶猎物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就来到了美洲。

几块大陆当中唯一比较难以到达的是澳大利亚。研究显示,4万年前东南亚诸岛和澳大利亚之间的海峡最窄处只有不到50公里,这在今天当然不算什么,但在当年可是一个不近的距离。那时我们的祖先刚刚学会制造独木舟,稳定性和载货量都很不理想,在河流和淡水湖里划划还凑合,到了海里就只能任凭海浪摆布了,可居然就有几个胆大之人冒着生命危险划了过去,这在当年绝对是无比英勇的行为。

要想更好地理解这一壮举,必须重新认识海洋。如今一提到“大海”,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度假,或者生猛海鲜。我以前也是如此,但我这次环球航行在海上待了50多天,对大海的印象彻底改变了。大海其实是个非常可怕的地方,完全不适合人类生存。先不说别的,“大西洋号”虽然是一艘长近300米、排水量将近9万吨的庞然大物,但只要稍微有点风浪,船身便摇晃不止。这趟旅行我有好几天都是躺在床上度过的,一站起来就头晕恶心。如果是大航海时代所使用的那种20多米长的小帆船,我早就把肠子都吐出来了。

还有不少人以为大海里到处都是鱼,渔民们随便一捞就是一网,不愁没吃的。其实这种情况只在某些特定的沿海地区,或者珊瑚礁附近才能看到,大部分海洋的光合作用效率极低,单位面积海水所产生的生物量甚至比不上戈壁滩,鱼虾的密度自然也就极低。个中原因不难理解,因为海洋中负责光合作用的主要是上层海水中生活的藻类,它们虽然不缺阳光、水和二氧化碳,但却缺乏微量元素,尤其是铁。海水中的微量元素大都来自海底土壤或者河流,还有一小部分来自从陆地上刮来的沙尘,如果一片海域距离陆地很远,又缺乏上下对流的话,表层海水便会缺乏微量元素,光合作用也就无从谈起了。我们这趟航行大都沿着海岸线走,看到的鱼还算比较多,可一旦离开海岸,比如在大西洋或者太平洋深处,鱼就不怎么看得到了。

描绘1520年10月麦哲伦在航行途中果断镇压船员叛乱的插图

一片海域的光合作用效率凭肉眼就能大致判断出来。简单来说,海水越蓝,说明水中的叶绿素含量就越低,光合作用效率也就越低。文艺作品中经常可以看到“蔚蓝色的大海”这样的赞颂文字,其实蓝色反而意味着贫瘠,蓝色海洋就是地球上的蓝色沙漠。

所以说,大海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地方。它看上去辽阔而又宽广,其实能把海上的旅人晕死;蔚蓝色的海水看着很养眼,却一口也不能喝,越喝越渴;海鲜很好吃,但除非你是个有经验有工具的渔夫,否则很难捞得到;如果你不小心掉进海里,几乎肯定会被淹死;白天大海还能依靠太阳辨明方向,一到晚上,尤其是那些乌云密布看不到月亮和星星的夜晚,大海简直就是人间地狱,能把人吓死……总之吧,大海是一个比沙漠还要恐怖的地方,只要航程超过一天,我们的祖先们就不敢贸然出海了。这就是为什么早期人类的生活资料大都来自陆地,古典文明的中心也大都位于内陆地区的原因,除了极少数渔民外,绝大部分古人的生活和海洋关系不大,大海对于人类祖先们来说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地方。

大海纵有千般坏处,但它有一点好,那就是阻力小,可以用作交通工具。但是,作为交通工具的海洋仅凭独木舟是征服不了的,必须有船。人类究竟是何时掌握了造船的技能,并且将之用于航海的?这个问题历史学家众说纷纭,但大家普遍认为克里特岛(Crete)上的米诺斯(Minos)文明是第一个真正的“海洋帝国”。这个岛位于地中海的东南角,和欧、非、亚这三大洲之间的距离都差不多。岛上原住民从公元前2500年起就掌握了先进的航海技术,垄断了地中海上的远洋贸易,是人类历史上诞生的第一个完全基于贸易的古典文明。

当时人类已经有了马,但尚未发明出合适的挽具,没法让马拉车,再加上缺乏道路,所以船运几乎是远距离货运唯一可行的方式。当船被发明出来之后,大海终于以交通工具的身份进入了普通人的生活,失联很久的人类部落之间也终于重新开始了物资和文化上的交流,并从此揭开了人类文明大融合的序幕。

有了货船便有了海盗,它俩是天生的一对,共同担负起串联人类文明的任务。来自海上的蛮族侵略和自然灾害毁掉了米诺斯文明,接替他们的是来自地中海东岸的腓尼基人,他们发明了一种由好几排水手一起划桨的大船,并依靠这种速度超快的船垄断了地中海贸易,其势力范围一直延伸到了非洲西北海岸和英伦三岛。

说到船,有证据显示古埃及人早已开始使用一种原始的横帆帆船,来往于尼罗河上游和下游之间。这种帆船制作粗糙,只能顺风航行,不利于风向多变的地中海,这就是为什么腓尼基人要改用人力船来代替帆船的原因。另一个善于航海的民族是阿拉伯人,阿拉伯半岛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使得航海成为一种必须掌握的生存技能。为了适应多变的风向,阿拉伯人发明了三角纵帆,能够利用弧形帆体两侧的压力差推动船只前行,就像飞机的机翼一样,因此这种帆船可以通过走“之”字路线而逆风航行,非常适合地中海。阿拉伯三角帆传到地中海后很快流行开来,西欧和北欧人误以为这是地中海周边居民的发明,将其称为拉丁三角帆(Lateen)。

三角纵帆是人类航海史上的一个划时代的发明,从此帆船便被广泛地用于海上货运,极大地提高了运输效率,人类文明大融合的速度立刻上升了好几个数量级。

帆的核心就是高效利用风能,三角帆的发明使得风能成为继火之后第二种被人类熟练掌握的能源形式。人类历史几乎可以简化为人类利用能源方式的进步史,因为能源为人类的想象力插上了翅膀,使之变为现实,如果没有能源的话,人类的想象力无论多么丰富也只能停留在想象的阶段,永远无法实现。

纵观人类历史,每一种新能源的利用都伴随着生产力和生活方式的巨大飞跃。对火的利用是猿之所以进化成人的关键要素之一,对风能的利用则是人类文明大融合的关键要素之一。对风能的高效利用不但大大提高了远洋运输的效率,还间接开启了大航海时代的序幕,从而彻底改变了人类对世界的认知。

大航海之前的世界

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尤其是华夏文明的崛起,地中海的地位变得越来越不重要了,印度洋取而代之。印度洋上的阿拉伯人逐渐取代了地中海的腓尼基人,成为东西方文明之间的运输大队长。无论是陆上丝绸之路还是海上丝绸之路,阿拉伯人都扮演了关键的角色。

由于显而易见的原因,中国通过陆上丝绸之路出口到西域的商品仅限于重量轻、价格昂贵的丝绸,以及少量珠宝和贵金属,它们都属于奢侈品的范畴,和普通老百姓没有关系。自从海上丝绸之路被打通后,像瓷器这类重量大、价值低的日用手工业产品也可以被交易了,中国的对外贸易终于从奢侈品转到了大众消费品的范畴,和普通百姓的生活有了关联。

公元7世纪,伊斯兰教诞生于阿拉伯半岛。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军队仅仅用了一个世纪的时间就发展成为一个横跨欧亚大陆的强大帝国,切断了中国和欧洲之间的联系。在此后的将近1000年的时间里,陆上丝绸之路仅仅在13~14世纪蒙古帝国扩张期间开通了100多年,其余时间都处于时断时续的不稳定状态。海上丝绸之路则一直被穆斯林商人所垄断,他们驾驶着装有三角帆的帆船,来往于已经成为伊斯兰帝国内海的印度洋上。

虽然有了便于操纵的三角纵帆,但如此长距离的海上航行必须有顺风的帮助才能成行。穆斯林航海家掌握了海洋季风的规律,他们通常在每年的9~10月从波斯湾出发,乘东北季风航行至印度和马来西亚,再及时赶到中国的南海,乘来年的南方季风航行至广州,并在那里度过整个夏天。之后再利用北半球冬季的东北季风从广州乘船返回马六甲海峡,穿过孟加拉湾,于次年初夏回到波斯湾自己的家。

也就是说,穆斯林商人在中东地区和中国广州之间走一个来回需要耗时一年半的时间!由此可见当时的海上运输是一种高成本、高风险的商业行为,这样的商业模式都可以盈利,其利润之高可想而知。

我乘坐的歌诗达“大西洋号”重走了这段航线,虽然不用担心风向的问题,但依然是像过去那样沿着海岸线往前走,任何一段航线距离陆地都不会太远,几乎每时每刻都能看到同行的远洋货轮。古人的海上定位技术不高,远洋航线都会选择沿着海岸线前行。据说郑和的船队开发出了一条穿过印度洋直达非洲东海岸的新航线,但他事先知道印度洋有多大,也知道非洲大致在什么方位,只要朝着一个方向前进,用不了多久一定能在非洲靠岸。

换句话说,海上丝绸之路的安全系数即使按照当年的标准来衡量也是很高的,和大航海时代的海上探险完全不同。这一点很好理解,因为丝绸之路上的海员们纯粹是为了赚钱才出海的,只要能安全地赚到钱,没人愿意搭上性命去探索未知世界。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郑和。有人说郑和的舰队如此庞大,如果朝东走的话首先发现美洲大陆的就是中国人了。但是,如果我们站在郑和的角度想一想,不难看出他没有任何动力这么做,因为他出海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宣扬大明帝国的威仪,当年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中国东边除了日本之外还有哪个强大的国家存在,郑和完全没有必要去冒这个险。

也就是说,不能因为郑和没有向东走就说中国人缺乏冒险精神。

著名的葡萄牙航海家亨利王子葡萄牙贝伦区的航海纪念碑

相比之下,位于欧亚大陆另一端的欧洲处于和中国完全不同的境地,双方有三个很重要的不同点,决定了双方最终选择了不同的道路。首先,15世纪时的中国(明朝)相当富裕,经济上完全有实力闭关锁国。再加上中国历来是农业国家,绝大部分财富来自土地,对大海的感情远不如欧洲那么深。同时代的欧洲无论是农业还是手工业都要比中国落后,除了占据地中海要冲的意大利商人从丝绸之路贸易中赚到了一些钱之外,西欧和北欧都被排除在东西方贸易之外,他们对海上财富的渴望要强烈得多。再加上欧洲各国普遍有漫长的海岸线,比中国人更熟悉海洋,知道海上贸易意味着什么。

其次,虽然欧洲人和中国人都对穆斯林商人垄断海上丝绸之路感到不满,但前者比后者更多了一份宗教仇恨。原来,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历史上争斗多年,彼此之间怨仇极深。伊斯兰教善于团结穷人,对非洲原住民很有吸引力。北非是阿拉伯军队最早占领的地区之一,北非的原住民柏柏尔人(Berbers)很快就皈依了伊斯兰教。在柏柏尔人的帮助下,阿拉伯军队于公元8世纪初越过直布罗陀海峡占领了伊比利亚半岛,当地人称这些肤色黝黑的侵略者为摩尔人(Moors)。

葡萄牙首都里斯本于公元711年落入摩尔人之手,直到1147年才被“解放”。长达4个多世纪的穆斯林统治在里斯本留下了很深的印记,可惜1755年里斯本大地震(以及随后发生的大海啸)把大部分历史遗迹都摧毁了,只剩下位于半山腰的阿尔法玛区(Alfama)还保留了一部分古老的民居,于是这个小区便成为游客们的最爱。此次“大西洋号”环球之旅在里斯本停了一天,我专程去阿尔法玛区参观,发现摩尔人留下的老建筑和欧洲风格不太一样,楼与楼之间挨得特别近,蜿蜒的街道盘旋向上,有种曲径通幽的意境。

伊比利亚半岛上的欧洲基督徒们用了4个多世纪的时间才终于赶走了穆斯林侵略者,多年的异族统治使得伊比利亚半岛的居民对于穆斯林有着切身的感受,不像其他欧洲国家那样只是贸易受阻而已,所以葡萄牙和西班牙人都非常痛恨伊斯兰教,和穆斯林异教徒战斗的决心比其他欧洲国家都要坚定得多。著名的葡萄牙航海家亨利王子(Prince Henry the Navigator)最早就是因为率军攻占穆斯林在北非的要塞城市林达有功而闻名于世的,西班牙女王伊莎贝拉一世(Isabella I of Castile)也是因为率军夺取穆斯林在欧洲最后的据点(格拉纳达)而一举成名的。这两人都是在大航海时代叱咤风云的人物,他俩都有很强的宗教动机,一心要打破穆斯林(当时已属奥斯曼帝国管辖)对东西方贸易的垄断,顺便向全世界传播基督教教义。

这两人当中,最早开始行动的是亨利王子,这并不是因为他比伊莎贝拉更狂热,而是因为他除此之外别无选择。葡萄牙位于伊比利亚半岛的西端,面朝大西洋,远离地中海,国土面积不大,而且只和西班牙接壤,与欧洲大陆的疏远程度仅次于英伦三岛,再加上葡萄牙土地贫瘠,农业也不发达,国力羸弱,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欧洲的三流国家。

亨利王子意识到,要想振兴葡萄牙,唯一的办法就是向海外扩张,去寻找新的殖民地。这当然是很多人的梦想,但葡萄牙人有一个别人没有的优势,那就是葡萄牙靠近非洲。熟悉非洲地理的人都知道,北非除了地中海沿岸地区有点绿色外,稍微往下走一点就是面积巨大的撒哈拉沙漠。欧洲人曾经多次驾船沿着非洲西海岸向南航行,可一旦离开摩洛哥后看到的便是无穷无尽的黄沙,似乎没有任何开发价值,于是便打道回府了。

但不管怎样,非洲毕竟是一块大陆,而且不断有穆斯林战俘报告说在撒哈拉沙漠的南边有一片丰饶的热带雨林,那里有取不尽的象牙、黄金和奴隶,这个消息给欧洲殖民者提供了一个发财致富的可能性。事实上,这就是欧洲与中国的第三个不同点:非洲大陆为欧洲的海上冒险家提供了一个相对安全的试验场,中国则没有这样的好运气。

葡萄牙的亨利王子是第一个下定决心进军非洲的欧洲贵族,其实他本人并不是航海家,甚至很少登船出海,但他是一位很有远见的领导者,正是他制定了通过航海来振兴葡萄牙的一揽子计划,并出资在位于里斯本以南280公里远的萨格里斯(Sagres)市建立了一所航海学校,从这所学校出来的学生后来大都被欧洲各国王室雇用,成为多支探险船队的船长或者骨干,所以该校被公认为是大航海时代的黄埔军校。

要想了解葡萄牙的发家史,必须去位于里斯本郊外的贝伦区(Belem)走一趟。这是塔古斯河(Tagus)的入海口,当年葡萄牙舰队就是从这里出发,开始了发现世界的旅程。葡萄牙人于1960年在河边建了一座高大的航海纪念碑,碑体很像一艘船的前甲板,船头正对着塔古斯河。船舷两侧各有一组浮雕,刻画着当年的那批葡萄牙冒险家们的群像,两组浮雕在船头汇合,领头之人正是航海王子亨利,他头戴毡帽,双眼凝视前方,双手捧着一个帆船模型,正是当年葡萄牙航海家所使用的卡拉维尔(Caravel)型帆船。

关于这种帆船的历史,位于贝伦区的葡萄牙海事博物馆里有详细的介绍。原来,早年葡萄牙人只会制造一种名为巴卡(Barca)的小帆船,船身不到10米长,只配备一面拉丁三角帆。这种船的设计拷贝自地中海渔船,葡萄牙人原本只用它在近海打打鱼。亨利王子第一次派水手驾船探索非洲西海岸时用的就是这种船,时间是15世纪初期。可惜巴卡船航速太慢,也禁不起大西洋上的海浪,所以葡萄牙人的第一次探险之旅最远只到达了摩洛哥,再远就不行了。

在亨利王子的督促下,葡萄牙工匠终于在15世纪中期造出了卡拉维尔型帆船。这种船长20~30米,排水量约为50吨,每艘船安装了2~3根桅杆,虽然仍然使用三角帆,但航速快了很多。葡萄牙人驾着它终于驶过了撒哈拉沙漠,到达了西部非洲,证明穆斯林战俘的话是对的,那里确实是一块宝地。

亨利王子死于1460年,那时葡萄牙人已经探索到了塞拉利昂,使得葡萄牙成为第一个进入非洲腹地的欧洲国家。葡萄牙殖民者在西非沿岸建立了很多贸易据点,从穆斯林手里抢到了一部分生意。但葡萄牙人并不满足,他们的最终目标是发现一条不经地中海而通往印度洋的新航道,打破穆斯林商人对于香料贸易的垄断。

这里所说的香料特指一些产自印度洋岛屿的植物调料,包括肉桂、桂皮、白胡椒、长胡椒、小豆蔻、沉香木、丁香和没药等等,它们在当年的欧洲全都属于奢侈品,价格极为昂贵。欧洲人之所以如此喜爱香料,绝不仅仅是因为香料可以调味。事实上,香料之所以价值连城,几乎和调味功能没有关系,而是因为欧洲人相信香料具有某种神奇的功效,比如净化空气、预防瘟疫、延年益寿和催情等等。更重要的是,欧洲人相信香料是落入凡间的天堂碎片,代表着天堂的味道,所以欧洲贵族喜欢用香料来标榜自己的高贵身份,香料的价格也就越炒越高了。

必须指出,香料的诸多功效大都是以讹传讹,并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欧洲人之所以愿意相信它,原因就是香料来自某个未知的遥远国度,很难弄到,欧洲人觉得特别神秘。换句话说,香料贸易被穆斯林垄断这一事实促成了香料价格的飞涨,而香料价格的飞涨反过来又促使穆斯林商人拼了老命也要维持自己的垄断地位,坚决不能让欧洲人染指香料贸易。

对于香料财富的渴望,以及对穆斯林异教徒的憎恨,促使葡萄牙人下定决心铤而走险,去寻找一条通往香料之国的新航道,大航海时代就是这样开始的。

一路向南,或者一路向西

亨利王子的死并没有让葡萄牙人停下探索的脚步,但因为葡萄牙水手的航海技术不够精湛,始终不知道非洲的尽头在哪里,不知道是否有可能绕过非洲进入印度洋。

一次意外事故为葡萄牙人指明了方向。1487年,一位名叫巴托洛米·迪亚斯(Bartolomeu Dias)的萨格里斯航海学校毕业生率领一艘帆船探索西非的时候遭遇到罕见的暴风,连刮了13天之后风才终于变小,迪亚斯船长立刻决定掉头向东航行,希望能在补给用光之前登上非洲西海岸。航行了几天后陆地终于出现了,却是在船的西边!他意识到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间驶入了印度洋,到达了非洲的东海岸。可惜船上的水手们实在是被暴风吹怕了,强迫他返航,错过了这个名垂千古的机会。

返航时迪亚斯终于看到了非洲最南端的样子,他把此处命名为“风暴角”,后来葡萄牙国王为了讨个好口彩,将其改名为“好望角”。

1498年,葡萄牙航海家瓦斯科·达·伽马在印度卡利卡特谒见当地的统治者

有了这次意外之喜,葡萄牙人终于看到了曙光。1497年7月8日,同样是从萨格里斯航海学校出来的瓦斯科·达·伽马(Vasco da Gama)率领4艘帆船从贝伦码头出发,一路向南航行,试图绕过好望角到达印度。最终他成功了,葡萄牙人终于发现了一条通往印度的新航道。

达·伽马的这次著名航行使用的是一种经过改良的卡拉维尔帆船,船上增加了一面横帆,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大西洋上固定风向的季风,加快航行的速度。不过这种船的载重量仍然只有50吨左右,原因在于当时的造船技术不过关,船体太大了速度就会变慢,而速度是这种远洋探险最需要考虑的问题,为了速度只能牺牲舒适度和载货量。

关于这次航行的细节已经有很多书籍和资料了,在这里只提两个数字:第一,达·伽马是在1499年9月才返回葡萄牙的,这次航行用了整整26个月的时间。时间如此之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等季风,在当年的技术条件下,如果风向不合适的话,如此长距离的远航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第二,达·伽马在印度的卡里库特港收集了一船胡椒和肉桂,运回里斯本后卖得的钱相当于整个远征队所需费用的60倍!由此可见当年远洋贸易的利润率有多么高,这就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甘愿冒生命危险也要去远航的原因。

不管后人多么推崇这次航行的意义,有一点无法否认,那就是葡萄牙人把盛行于地中海的海盗逻辑带到了印度洋,彻底改变了亚洲海上贸易的规则。此前由穆斯林商人控制的印度洋贸易遵循的是互惠原则,非武装交易成为大家的共识。但葡萄牙人实在是太穷了,当地人对葡萄牙水手带去的粗糙的羊毛织物、脸盆和灌装蜂蜜等小玩意儿不感兴趣,只要真金白银。葡萄牙人拿不出来,便露出了野蛮人的本色,开始动用武力强抢。随后到来的其他欧洲国家借鉴了葡萄牙人的“商业模式”,即以垄断和封锁为基础,由全副武装的舰队来执行货物的收集和运输任务,这一地区维持多年的安宁和秩序被彻底打乱了。

葡萄牙人之所以能够如此轻易地获得成功,一方面是因为印度次大陆不够团结,但更重要的原因是葡萄牙海军占有极大优势。葡萄牙人发展出一种适合海上作战的火炮,一举改变了海战的方式。此前的海战只是设法攻占敌人的军舰,然后双方在甲板上肉搏。葡萄牙人把军舰从运兵船变成了海上流动火炮台,利用火炮直接摧毁敌人的军舰,用不着跟敌人肉搏。观念老旧的穆斯林海军根本不是葡萄牙海军的对手,只能俯首称臣。

虽然手段非常不道德,但新航路的发现确实让葡萄牙摇身一变,从一个欧洲三流国家一跃成为世界霸主。里斯本航海纪念碑前的水泥地上刻着一幅世界地图,上面列出了葡萄牙人发现并占领世界各地的时间,其中最令人瞩目的成就无疑是在亚洲取得的。根据这幅地图的标识,葡萄牙人于1510年占领了印度的果阿(Goa),这座城市直到1961年之前都一直是葡萄牙的殖民地。1511年葡萄牙人又占领了马六甲,控制了这条通往东亚的必经之路。1514年,第一艘葡萄牙船驶进广州港,这是马可·波罗时代以来欧洲人第一次到访中国。1541年,葡萄牙军舰到达日本,这是日本人第一次看到欧洲人,双方很快建立了外交关系。因为两次世界大战时葡萄牙都是中立国,没有和日本正式闹翻,所以葡日关系被说成是“人类历史上持续时间最久的国与国之间的友好外交关系”。

霸主身份很快就带来了实惠,来自东方的香料使得葡萄牙成为16世纪全世界最富裕的国家之一。作为香料卸货的地方,贝伦区也迅速从一个无名港口变成全欧洲最富裕的城市。贝伦区内的两个著名景点杰罗尼莫斯修道院(Mosteiro does Jeronimos)和贝伦塔(Torre de Belem)都是用卖香料获得的钱修建的,是“曼努埃尔式”(Manueline)建筑风格的典范。这种风格因其资助者葡萄牙国王曼努埃尔一世的名字而命名,设计师在哥特样式和摩尔遗风的基础上加入了大航海时代特有的装饰物,外表精巧细致,充满了异国情调,立柱则采用了螺旋上升式的设计,模仿海员用的缆绳。

曼努埃尔式建筑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奢华,而且是暴发户特有的那种缺乏底蕴的奢华,葡萄牙艺术家没有能力做出独具一格的创新,只能大量采用繁复细腻的装饰物来炫耀自己突如其来的财富。

眼看着小弟葡萄牙从海外冒险中发了大财,伊比利亚半岛上的大哥西班牙坐不住了。但是绕过非洲的新航道已经被葡萄牙人所垄断,西班牙人只能另辟蹊径。

1492年8月2日,一位名叫克里斯托弗·哥伦布(Christopher Columbus)的热那亚水手受西班牙伊莎贝拉女王之托,率领3艘100吨级的卡拉维尔型帆船从西班牙塞维利亚附近的帕洛斯(Palos)出发,一路向西驶去。他在下达出发令时明确地点出了此次航行的主题:“以耶稣的名义,起锚!”

这次远航恐怕是世界历史教科书上被写得最多的一次航行,因为人类历史在这一天被改写了。

事后证明这次航行比起达·伽马来要容易得多,哥伦布只在大西洋上航行了两个多月的时间便于10月12日登上了巴哈马群岛中的一个小岛,哥伦布将其命名为圣萨尔瓦多(San Salvador)。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这是欧洲人第一次登上美洲的土地,失散很久的亲人终于又见面了。

不过,哥伦布可没想那么多,他之所以冒险出海,主要原因是为了钱。他生平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马可·波罗行纪》,对书中提到的遍地黄金的东方国家特别感兴趣。哥伦布远航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寻找一条通往东方的航道,为此他先后4次出海远航,每次都随身携带着这本书,经常拿出来翻看。这本书在哥伦布死后便一直保存在里斯本的博物馆里,书的空白页上写满了批注,表明他对马可·波罗提到的胡椒、肉桂和丁香等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非常关注。

既然哥伦布的目的地是东方,为什么他要向西航行呢?原因很简单,他想避开葡萄牙舰队,独自开辟一条新的贸易路线。有趣的是,哥伦布之所以敢这么做,并不是因为他比葡萄牙水手更擅长航海,而是正相反。和那些在航海学校训练出来的葡萄牙职业水手相比,哥伦布只能算是个业余的三流水手,他连一些很基本的航海知识都没有掌握。

记得早年《读者文摘》上曾经刊登过一篇文章,说哥伦布之所以敢于向西航行,是因为他坚信地球是圆的。这个说法本意是好的,但却与事实不符。当时欧洲人早已知道地球是圆的,而且已经算出了地球的大小。葡萄牙人早就算过向西航行抵达印度的距离,得出的结论是至少需要在海上不间断地航行3年,凭借当时的航海技术这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哥伦布也算过,但因为他掌握的航海知识不准确,得出了一系列错误的结论。首先,他过分相信马可·波罗的叙述,把欧亚大陆东西两端之间的距离想得太大,又把日本和中国的距离想得太远,因此他认为向西走的话即使到不了印度,最起码也可以先到日本。其次,他参考了阿拉伯水手绘制的航线图,却居然不知道阿拉伯人所用的距离单位要比欧洲人用的长。他按照这个错误的计算得出结论说,从西班牙出发一路向西走,只需航行2700英里(4000多公里)就可以到达日本了,而实际上这个距离是1.3万英里,远不是一艘不到25米长的卡拉维尔帆船所能完成的航行。

换句话说,正是因为葡萄牙那些职业航海家们的水平高,这才选择了绕过好望角到达印度的航线,而哥伦布水平太差,选择了一条“错误”的航线。

那么,难道说哥伦布是个百年不遇的航海天才么?答案同样是否定的。哥伦布本人的航海技术并不高,对于远航的准备很不充分,他居然不会使用海上定位仪,甚至在陆地上都无法确定自己的位置。比如他到达古巴时测出的纬度是北纬42°,但这个纬度比纽约还要北了,这就是为什么哥伦布虽然发现了新大陆,但他本人直到1506年去世时仍然坚信自己到达的是印度,“印第安人”这个错误的称谓也因为哥伦布的糊涂而一直沿用至今。

总之,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这件事就好比是一个错误的人做了件错误的事,结果反而无比正确。套用一句流行语:哥伦布算是走了狗屎运。

事实上,即使没有发现新大陆,哥伦布的运气也是极好的,当年的海上航行危机重重,哥伦布4次出海远航居然没有死在海上,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里斯本海事博物馆展出的第二代卡拉维尔船模型。与第一代相比,此船增加了一面横帆郑和下西洋的情景复现

海上亡命徒

歌诗达“大西洋号”上的西班牙讲师帕布罗给我讲过这么一个故事:西班牙某电视台曾经搞过一个真人秀,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了一群在各方面都非常优秀,同时又很有探险精神的志愿者重复哥伦布当年的壮举。他们驾驶的是一艘卡拉维尔型帆船的复制品,穿的是哥伦布时代的衣服,吃的是哥伦布能吃到的食物,用的也是当年的工具,甚至连船上所使用的海上定位仪也是按照哥伦布时代的科学发展水平定制的。结果有一半志愿者只过了一周就受不了了,强烈要求下船,最终只有十分之一的志愿者到达了终点。

“他们把海上航行想得太浪漫了,每当黑夜来临时大海就变成了一个恐怖的地方,毫无浪漫可言。”帕布罗老师对我说,“这还不算,据说志愿者们最受不了的是上厕所,当年哥伦布乘坐的‘圣玛利亚号上可没有厕所这么高级的玩意儿,所以船员解手时只能蹲在船帮上,屁股朝外。”

不过,志愿者们之所以拿上厕所说事儿,很可能是因为电视台要拍摄,有点难堪而已,当年的海上航行所遇到的困难肯定比这个多得多。就拿食品来说,志愿者们吃的肯定和当年不一样,每个人应该都配备了维生素药片。要知道,哥伦布时代还没有“维生素”这个词,不知道维生素C有什么用处,所以那个时候的远洋船员几乎人人都得了坏血病。举个例子:达·伽马那次绕过好望角的航行出发时有170人,最后因为坏血病(以及各种热带病)的缘故,只有55人活着回到了葡萄牙。

远洋船员死亡率高的根本原因在于航行时间太长,一次出海动辄几个月,甚至数年,生了病没有条件医治。如此长时间的海上旅行还会带来很多精神问题,船员发疯的事情在那个年代极为常见,就连船长也无法幸免。著名的英国海军勘探船“贝格尔号”的第一任船长就是因为长时间海上航行导致抑郁症而自杀的,接替他的第二任船长罗伯特·费兹罗伊(Robert FitzRoy)吸取了前任的教训,打算找一个绅士陪他一起出海,以解旅途寂寞。最后他找到的是一个名叫查尔斯·达尔文(Charles Darwin)的22岁的年轻人,后来发生的故事大家都应该知道了。

我这次环球之旅所乘坐的歌诗达邮轮“大西洋号”条件太好了,对于大航海时代海员们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很难有切身的体会。饮食什么的就不用说了,虽然味道算不上有多好吧,但营养肯定不缺,船上的卫生条件几乎相当于五星级酒店,娱乐设施也很健全,各种好莱坞大片应有尽有,根本感受不到大航海时代的那种孤独。

但是,即使全程模仿当年的海上旅行,今天的海上远航和大航海时代还是有一个根本区别,那就是我们确切地知道地球的样子,能够相对准确地预测前方会有什么。大航海时代的那些探险家走的都是前人从未走过的路,对前方可能发生的状况一无所知,他们所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食物和饮水的匮乏,也不是疾病,更不是没法上厕所,而是前途未卜的恐惧。达·伽马的航行还算好的,起码他是绕着非洲大陆走,如果天气正常的话不会担心走丢。哥伦布的航行完全是另一回事,我不相信他对自己的计算有百分百的信心,内心深处总会有点疑虑的吧?要知道,哥伦布时代的大西洋一直被认为是不可逾越的,这就是为什么葡萄牙水手把大西洋称为“黑暗之海”(The Sea of Darkness)的原因。1487年葡萄牙航海家巴托洛米·迪亚斯那次意外绕过好望角的航行中,船队遭遇连续13天大风,迷失了方向,船员们害怕自己会从地球的边缘滚下去,所以一旦发现陆地便不敢再往前走了。由此可见,“地球是圆的”这个概念在当时并没有完全深入人心,直到葡萄牙航海家费迪南·麦哲伦(Ferdinand Magellan)完成了首次环球航行之后大家才终于打心眼里相信了。

麦哲伦的那次环球航行是大航海时代相当著名的一次远航,从他的经历可以知道当年的大航海是怎样一种体验。当西班牙王室认定哥伦布发现的不是亚洲之后,便委托麦哲伦率领一支舰队寻找一条绕过南美洲直达亚洲的新航线。1519年9月10日,麦哲伦率领5艘100吨级的卡拉维尔帆船从西班牙塞维利亚出发,开始了这次著名的远征。因为天气不好,船队足足花了37天的时间才驶出了麦哲伦海峡,进入了太平洋海域,两艘船在这一过程中被损毁。进入太平洋后虽然风平浪静,但船队在80天里仅仅发现了两座荒无人烟的孤岛,食品严重短缺,船员们都得了坏血病,伤亡惨重。终于到达菲律宾后,麦哲伦却在和当地人的战斗中被杀死,又有一艘船被丢弃。侥幸逃生的西班牙水手驾着剩下的两艘船航行到了香料群岛,获得了两船丁香。其中一艘船试图按原路返回,结果被葡萄牙人捕获;另一艘船决定向西走,终于成功地绕过了好望角。1522年9月3日,这艘船体严重漏水的“维多利亚号”驶入了塞维利亚港,完成了有史以来第一次环球航行。

虽然听上去惨不忍睹,但这一船丁香的价值已经足以支付整个远征队的所有费用了!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亡命徒甘愿冒着生命危险远渡重洋的原因。

前文说了葡萄牙在大航海时代所获得的巨大利益,“老大哥”西班牙在这方面绝不输给“小弟”。作为西班牙人的先遣队,哥伦布本人反而没挣到钱,他先后4次远征美洲,却只遇到了几个未开化的土著,除了从他们身上抢来的几件散碎的金银首饰外,没有运走任何值钱的东西。但是闻讯而来的西班牙人发现了黄金和白银的所在地,从此开始了对美洲疯狂的掠夺。

这其中有两个西班牙人最为凶残,抢到的东西也最多。其中一人名叫埃尔南·科尔特斯(Hernán Cortés),是一个出身西班牙名门望族的法律系肄业生,他于1505年被派往美洲,很快就在征服古巴的战斗中显示出过人的才华,于是又被派往尤卡坦半岛,去调查传说中生活在内陆高原地区的一个先进文明。1519年3月,他和手下的600名士兵带着几门小炮、13支滑膛枪和16匹马在尤卡坦半岛登陆,闯入阿兹特克帝国的首都特诺奇蒂特兰城(今墨西哥城)。他利用了当地人的迷信心理,采用各种卑劣的欺骗手段囚禁了对方首领,统治了这个帝国,掠走了大批财富。

另一人名叫弗朗西斯科·皮萨罗(Francisco Pizarro),是个私生子兼文盲。1532年他率领一支由180名士兵、27匹马和两门火炮组成的远征军来到位于秘鲁境内的印加帝国首都库斯科,采用更加卑鄙的欺骗手段杀死了印加帝国的皇帝,统治了这个古老帝国。

就这样,当时南美洲最发达的两个古典文明被西班牙人摧毁了。据统计,仅仅在1503~1660年间西班牙人就从南美洲掠夺了1.86万吨白银和200吨黄金,另外还有10%~50%的金银通过走私的方式流入了西班牙,没有计入官方统计。

如此轻松的胜利让西班牙人沾沾自喜,认为这是上帝的恩赐。但据历史学家考证,西班牙人获胜的最大功臣是他们身上携带的病原体(比如天花病毒)。因为缺乏免疫力,90%以上的南美原住民死于这些来自旧大陆的传染病,真正被枪炮和刀剑杀死的只占很小一部分。

不管原因如何,葡萄牙和西班牙这两个欧洲三流国家依靠一群海上亡命徒的冒险,在16世纪一跃成为世界霸主。其中葡萄牙控制了亚洲,西班牙控制了南美,“二牙”分别从这两大块殖民地掠走大量财富,并在这一过程中彻底改变了世界格局。

有个小插曲值得一提。哥伦布发现美洲之后没多久,西班牙和葡萄牙为了避免注定会发生的冲突,决定去找个仲裁人。当年的欧洲只有罗马教皇才有权分配任何不为基督教统治者所拥有的地区的管辖权,于是“二牙”便去找罗马教皇理论。当时的罗马教皇亚历山大六世大笔一挥,于1493年5月4日颁布了《分界线诏书》(Bull of Demarcation),在亚速尔群岛以西100里格(1里格约等于4.8公里)处画了一条子午线,这条线以西地区授予西班牙,以东地区归葡萄牙所有。后来两国又将这条线往西移了270里格,当时谁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因为谁也不知道这条线到底在哪里,沿途会经过哪些国家,这份诏书形同虚设。最终还得说是葡萄牙运气好,这条线正好把南美洲东海岸突出来的那个海角画了进来,于是今天的南美洲大部分国家说西班牙语,这个海角所在的国家(巴西)说葡萄牙语。

但是,“二牙”对世界的垄断只维持了一个世纪的时间就被来自北欧的荷兰打破了,此后英、法两国崛起,更是把“二牙”打得满地找牙,这是为什么呢?

一个明显的原因是,“二牙”从殖民地获得的都是香料和象牙这类奢侈品,以及黄金和白银这种供应量有限的硬通货,这些东西只肥了少数人的口袋,广大劳动人民没有得益,因此“二牙”的富裕只是暂时的,不具有可持续性。相比之下,北欧诸国发现了远比香料和金银更值钱的东西——鳕鱼,这玩意儿属于生活必需品,因此基于鳕鱼的贸易量巨大,为北欧国家培养了一个庞大的商人阶层,欧洲的贸易中心也因此而从地中海转移到了大西洋。

更重要的原因是,“二牙”的财富大都来自冒险,很像今天的暴发户。从天而降的大笔金钱蒙蔽了“二牙”人民的眼睛,延缓了早该进行的改革。要知道,15~16世纪对于欧洲而言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意大利的文艺复兴和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打破了罗马教会对欧洲知识和权力的垄断,为民族国家的出现以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奠定了基础,基于大宗商品的贸易使得资本主义开始在北欧萌芽,这三样东西彻底改变了欧洲的面貌。“二牙”却在这一关键时期里忙着去海外殖民,错失良机,等到他们明白过来为时已晚,从殖民地掠夺的大批金银已经通过贸易途径被北欧国家光明正大地赚走了。

类似这样的事情至今仍然在很多国家频繁地发生着,它们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吸取教训。

大航海时代的遗产

大航海时代为后人留下了丰富的遗产,我们可以从物质、知识和精神这三个层面来总结。

物质层面的遗产主要来自东西方的物种大交换,只要对比一下哥伦布之前和之后人们餐桌上的食物种类就能看出这场大交换给人类生活带来的巨大影响。公元1500年之前,生活在旧大陆上的人从没见过土豆、玉米、西红柿、辣椒、花生、葵花籽、红薯、鳄梨和番木瓜,这就意味着今天的中国人已经离不开的西红柿炒鸡蛋、薯片、烤红薯、花生、瓜子……以及所有的辣味食物都不存在。玉米貌似可有可无,但其实玉米是当今饲料行业的顶梁柱,如果没有玉米,我们根本不可能吃到这么多廉价的肉食。

当然了,1500年之前的美洲人也没见过小麦、水稻、苹果、白菜、花椰菜、胡萝卜、黄瓜、大蒜、黄豆、核桃、洋葱、咖啡……他们的生活在今人看来同样是不完整的。

双方在动物方面的差异也很大,但贡献不像植物那么对等。新大陆只为旧大陆提供了火鸡这一种较为常见的肉食动物,除此之外就只有羊驼和豚鼠等少数珍奇动物是来自新大陆的。

除了饮食外,新大陆还为人类提供了两种经济作物,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一种是烟草,它的巨大影响力对于任何一个中国人来说肯定都不陌生;另一种是橡胶树,如果没有橡胶,现代工业不知要倒退多少年。

知识层面的遗产就更多了。公元1500年之前,人类对这个世界的绝大部分知识都来自旧世界,尤其是北半球的温带地区,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的知识体系都来自于对这一狭窄地区动植物的观察。非洲虽然是个全新的世界,但旧世界的学者们起码都听说过非洲,知道那里都有些什么。1500年之后的人们意识到之前所了解的世界只是真相的一半,地球上竟然还有一大半地区完全不为人知,而且孕育着和旧世界完全不同的动植物,这一发现让旧世界的学者们目瞪口呆,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世界观。

美国历史学家艾尔弗雷德·克罗斯比(Alfred Crosby)曾经写过一本《哥伦布大交换》(The Columbian Exchange),详细记录了这一过程。在他看来,哥伦布之前的欧洲人的世界观建立在两套知识体系之上,一个是以基督教为代表的宗教体系,另一个是亚里士多德建立起来的逻辑体系。大航海时代所导致的地理大发现推翻了亚里士多德体系的很多假设,天文学、地理学和自然历史领域的学者们发现,他们耗费毕生精力所积累的知识很多都是错的。基督教受到的冲击更大,欧洲人发现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太多东西根本就没有被《圣经》所记载,《圣经》里关于上帝造万物的说法完全无法解释眼前看到的一切,于是他们不得不面对一个“可怕”的事实,那就是被很多欧洲人视为正统知识的唯一来源的《圣经》竟然有可能是错误的。

这两套知识体系的崩塌,尤以后者对世界观的冲击最大。不少人试图给《圣经》圆场,找出新的合理解释,比如“上帝造万物不是一次完工,而是造了好几次”之类的。但另外一些人则意识到,与其这样小修小补,不如彻底推倒重来,建立一套全新的知识体系。其中最为成功的无疑是达尔文,他正是在跟随“贝格尔号”环游世界的过程中受到南美洲动植物的启发,写出了《物种起源》这本书,动摇了基督教的根基。

大航海时代留给世人的精神遗产同样丰厚,仅仅是哥伦布这一个人就值得我们认真研究一番。前文说过,哥伦布既不是一个道德高尚的圣人,又不是一个聪明能干的将才,我们应该向他学习什么呢?有历史学家认为,无论后人如何评价哥伦布,他毕竟是最先发现美洲大陆的人,他身上的贪婪、莽撞和固执的性格帮助他发现了新大陆,值得后人学习。但请各位读者想一想,发现美洲大陆的存在完全是一种巧合,旧世界中找不到任何美洲大陆存在的证据。美洲大陆也没有对旧大陆产生过任何影响,如果没有这块大陆的话,旧世界的一切都会照常发生,哥伦布还是会率领3艘帆船一路向西驶去,只是结果变了,哥伦布早就死好几回了,后人也不会知道世界上曾经有过这么一个人,历史书上将只有“葡萄牙人发现新航道,从此称霸亚洲”这样的故事,没西班牙什么事儿。

换句话说,哥伦布身上的那些品质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毒药,绝大部分具备这些品质的人都死得很惨,哥伦布只是其中很少几位运气超好的人而已。作为个人,最好不要学哥伦布,学了肯定倒霉。

但是,如果从国家、民族甚至全人类的角度考虑,哥伦布的意义就显出来了。15世纪的欧洲普遍存在一种敢于冒险的精神,当时的社会环境给这些冒险家提供了很多机会,因此欧洲出现了很多胆大妄为的亡命徒。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都失败了,但只要有一个成功,后果就是革命性的。

人类历史上几乎所有真正意义上的进步都是事先无法预测的,任何过于具体的经验教训对于前人而言都是马后炮,毫无用处。唯一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经验教训就是:失败是成功之母。我们必须创造一种宽松的环境,鼓励各种创新。一个新想法,哪怕听上去极为荒谬,都应该有人去尝试一下。

写到这里,让我们再次回到那个萦绕在很多中国人心里的疑问:为什么郑和没有发现美洲?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恐怕历史将会被彻底改写,今天的美洲人很可能都是说中文的。

这个问题并不太离谱。要知道,郑和下西洋的时间比哥伦布早将近100年,郑和宝船的排水量是哥伦布船队的旗舰“圣玛利亚号”的100倍,两者的差距肯定不是技术上的,必须从其他方面找原因。

有人说原因在于郑和出海的目的是去扬国威的,属于国家行为,而哥伦布却是去寻找新的殖民地的,属于私人的商业行为。但这个理由属于典型的马后炮,先入为主的成分太浓。先不说“殖民”和“宣示主权”谁好谁坏,哥伦布可不光是去殖民的,他的另一个主要目的是传教。他的航海也不是私人行为,国家色彩同样相当浓厚。

美国学者贾勒德·戴蒙德(Jared Diamond)在其名著《枪炮、病菌与钢铁》一书中对这件事做过一个更深刻的总结。他认为原因在于中国很早以前就已经是一个政治上统一的大帝国,一切都听皇帝一个人的,他的任何决定都不能被挑战,也不可能被逆转。当下一任明朝皇帝不喜欢郑和,并下令停止远征时,便没有任何中国人有能力去挑战这个决定,因此也就没机会证明这个决定是错的。

相比之下,欧洲一直处于分裂的状态,14世纪明朝统一中国时欧洲分裂成1000多个小国,经过一番征战之后,到公元1500年时欧洲仍然有小国500余个,哥伦布只要在这几百个王公贵族中说服一个来支持他的事业就可以了。事实上,当哥伦布有了西行的想法后第一个求助的人是葡萄牙国王,后者拒绝了他。于是他又去求助于一位公爵和一位伯爵,两人又都拒绝了他。之后他才去求助西班牙女王,第一次还是没有成功,直到他第二次去请求资助,这才终于获得了后者的首肯。

换句话说,像哥伦布这样的冒险家只有在欧洲那种多元化的环境里才会出现。如果当时的欧洲如中国明朝一样是个统一的集权国家,当第一个皇帝拒绝他时,他就已经没有机会了。

这才是中国和欧洲最根本的差别。在欧洲的制度下,即使哥伦布失败了(非常可能),也会有另外一个人做出另外一件出乎人们意料的事情,从而改变欧洲的命运。而在中国,只要皇帝想不到的事情就一定不会有人去做,这样的国家在生产力低下的年代有可能依靠团结而取得暂时的优势,但从长远来看必定落后于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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