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自我和非我尺度的把握
2015-07-22吕江燕蔡云文
声屏世界 2015年6期
吕江燕 蔡云文
“自我”泛指个人在活动和交往中把自己同周围环境区分开来,视自己为行为和心理的主体。作为精神分析学派的一个概念,它指人的理性,是本我的原始欲望与社会现实之间的中介物。它按现实原则行事,对本我冲动加以控制,受超我的约束。①
“非我”由“自我”设定,“自我”为了活动,设定、创造了跟自身对立的障碍物——认识中的一切事物,即非我。②
以自我为基础
主持人是“运用有声语言和副语言,通过广播、电视传媒所进行传播信息的创造性活动的人”。身处主持人工作岗位上,主持人代表的不仅是自己,更代表着特定的群体观念,进行着“大众传播”,但无论电视还是广播节目的主持人,每次进行的传播活动,每次进行创作的过程,最终是以个体行为出现的。
广播领域曾兴起过一个“降调”风潮,这是主持人“自我”对于主持人职业要求的“非我”的融入时期,这个时期也是中国电视普及的时期。在这个过程里,无论是广播节目还是电视节目的主持人,都在不断地摸索更好的、更能为受众接受的表达方式、信息传播方式。
过去的节目制作,大多是由多人协调完成的系统工程,一支制作队伍配备一位主持人,所以受众指指点点,非议颇多的所谓“双簧、傀儡”式播报情况很难避免。如今有不少主持人特别是广播节目主持人身兼数职,采编播一体化,一专多能,用自然而然带入其中的个性特色弥补了僵硬刻板的播报状态。但这类主持人对于自我的修炼要求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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