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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

2015-07-18张晓彤

齐鲁周刊 2015年22期
关键词:应用型办学特色

张晓彤

学院党委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社会发展及自身实际,准确定位,确定“错位竞争,特色发展”战略,把内涵发展与特色发展相结合,走具有山政风格的特色兴校之路,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稳步提升。记者近期对山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李玉福做了专访。

记者:请介绍一下山东政法学院的办学定位。

李玉福:实施“错位竞争,特色发展”战略,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以法学学科为龙头,多学科协调发展,服务于国家法治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

记者:山政如何围绕办学定位来培育办学特色?

李玉福: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培育办学特色。

一是形成“YES”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逐渐探索形成了“YES”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Y”是指应用型的人才培养目标,目标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下面的一竖,是学生做人的根基,代表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等基本素质,上面的分叉代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两个核心——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Y”整体表示学校要培养品德高尚、身心健康、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应用能力较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E”是指学校人才培养的过程,其中的三横代表学校的三个育人平台--理论教学平台、实践教学平台、素质拓展平台,学校素质教育特色项目“靛青工程”2013年被团中央评为全国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打造高校学生第二成绩单”创新试点项目。一竖代表学校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保障了三个平台的良性互动,“E”右边开放代表学校的开放办学,把社会资源纳入到学校人才培养平台中来。“S”是指学校的四种人才培养的模式,包括分类、复合、订单、联合培养,根据学生的成长采取不同的培养模式进行培养,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的需要。整体的“YES”是指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追求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优化,培养结果好,很“YES”。学校“YES”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是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过程、人才培养方式、人才培养质量构成的完整体系。

二是开放办学合作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把学校教育与社会需要市场需要有机结合,引导青年学生知行合一,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与社会广泛合作,开放办学。合作举办专业,与省监狱管理局合作共建监狱学专业,与济南华恒兴公司合作共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进行订单式和联合培养。合作培养人才,各专业成立校外专家顾问委员会,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中,邀请校外专家参与论证,进行调研。合作开展研究,与省委政法委合作开展社会稳定研究,山东省社会稳定研究中心挂靠学校,设立司法研究院与省法院合作开展司法制度研究,设立司法会计研究所与济南市检察院合作开展司法会计研究。共建教学资源,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共建实践基地和研究机构近200个,其中山东政法学院法学教学实训中心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合作培训教师,与实务部门互派互聘人员,积极参与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等项目的相互挂职锻炼。合作开展就业。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专场招聘会,2012-2014年共计300余场,监狱学专业针对当年不能考取公务员的毕业生设置“学士后流动站”,由省监狱管理局以合同制聘任形式全部安置,实现100%就业。

记者:请介绍一下山政的学科与专业建设情况。

李玉福:围绕学科与专业建设,突出特色,重点扶持,做大做强法学学科,统筹法学外学科发展,逐步形成法学学科优势明显、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逐步构建起“法学类专业群为核心,经管类专业群和新闻传播类专业群为两翼,信息技术类专业群和外国语言类专业群为基础”的法为核心、分类建设、交叉融合、相互支撑、特色鲜明的“122”专业体系。法学专业学科优势突出,是省属高校中首个全部拥有法学学科“三重点”建设项目的专业:学校拥有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刑法学,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省级重点实验室证据鉴识实验室,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另有两个重要的法学学科支撑平台: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自2012年起开始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学校主办的《政法论丛》2013年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法学专业先后被确立为省级特色专业、省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实验区、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综合改革试点本科专业。经济学类专业侧重商法结合,政管类专业强化法政结合,新闻传播类专业突出法治新闻方向,信息技术类专业突出电子证据方向,外国语言类专业突出法律英语方向。

现有法学、监狱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等4个省级特色专业,占招生本科专业的28.6%。

记者: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山政教师队伍建设有哪些亮点?

李玉福: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遵循“博学笃行刚健中正”的校训精神、形成“实事求是”的校风和“学在前沿,大爱施教”的教风,造就了一支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师资队伍。注重数量、质量和结构协调发展,学校专任教师中教授和副教授占教师总数的39.5%;博士和硕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1.3%,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23%;具备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36.1%;有硕士研究生导师50人;有刑法学课程、诉讼业务与实训课程和思想政治理论课3个省级教学团队;全国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优秀教师等高层次人才20余人。

记者:山政育人质量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如何?

李玉福:学校按照“YES”型人才培养思路,着力培养品德高尚、身心健康、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应用能力较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逐步扩大。

生源稳定充足。学校招生范围已扩大到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2-2014年省内文理科第一志愿录取率达到100%,省外文理科第一志愿平均录取率为97.4%和93.7%。省内文理科录取分数线平均分别高出本科二批分数线43.1分和41.9分,省外文理科录取分数线平均分别高出当地本科二批分数线44.5分和43.7分。新生报到率连年99%以上。

用人单位满意度高。采取分类、复合、订单、联合等培养模式,注重职业能力培养,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的需要,法学专业学生国家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2009年以来均保持在50%左右;各级各类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考取率和考研通过率均稳定在20%左右。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左右。自1955年建校以来共为社会培养14万各级各类优秀人才。

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2011年起,每年通过问卷和访谈等方式,调查毕业生就业状况、就业岗位与所学专业相关性、岗位适应性、职业满意度等情况,了解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调查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及学校的满意度。在此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为学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和招生就业提供决策依据,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山东政法学院正在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向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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