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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人这样公款吃喝

2015-07-18郑国栋

齐鲁周刊 2015年22期
关键词:安大略省青菜加拿大

郑国栋

会议餐饮大同小异

我第一次接受多伦多政府的公款招待。

2009年2月,我跟着女王大学的研究生去多伦多市政府上实践课,中午管饭。可能因为多伦多华人多,午饭颇有中国特色,有炒米饭,烤肉串,凉拌青菜,水果拼盘。样数不多,但是管饱。饮料是果汁和瓶装水。

招待来宾是政府正常支出的一部分,列入政府预算。

第二次公款吃喝是2009年8月的国际学术会议,女王大学是主办方,参会者来自欧洲和北美,也有安大略省政府和多伦多市政府的官员。会议饮食主要是三明治、鸡蛋色拉卷饼、硬面包圈、甜面包圈、小点心、切成小块的蛋糕、杯形蛋糕、色拉青菜(菠菜叶和生菜叶),水果盘。后来在加拿大参加的会议公款吃喝,大概如此。

要说我参加的最丰盛的一次,当属西安大略大学一位老师退休的晚宴,晚宴是由政治学系主办的。到场的近百人,晚宴形式是自助餐,七八样菜,有色拉青菜,芹菜、生菜、菠菜、胡萝卜,炖土豆、烤火鸡,还有牛排、西红柿汤、有葡萄酒。有了烤火鸡和牛排,就上一个档次了。

公立学校在加拿大被视为广义上的公共部门,因为政府为公立学校提供经费,是纳税人的钱。加拿大税务局规定,如果出差旅行,一顿饭的支出含税是17加元。别管你实际花多少,一顿饭顶多报销17加元。会议餐饮的标准跟这个规定差不多,但实际情况复杂得多,因为有些会议是拉赞助的,赞助人会对会议餐饮提出自己的要求。

喝酒自己掏钱买

我们常常从媒体上看到那些开会人的举杯相庆,喜气洋洋,好像宴酣之乐乃家常便饭。其实,这样的集体餐饮一般是不提供酒水的,法律和单位政策都明确规定一般不得使用公款为会议提供酒水。有些会议有时候有酒水,是因为与会者另外交了钱。

刚才提到西安大略大学老师退休宴会有酒,是因为与会者每人缴纳了60加元。2012年11月,西安大略大学政治学系地方政府研究学术会,在学术会议的前一天晚上举行校友晚会,每人要缴纳50加元的会务费才能参加,这50加元只给一杯酒,第二杯另外收钱,第二杯30加元,自己掏腰包,所以,一般人也不愿意在这个场合花大钱再来一杯。这第一杯酒,一般都会慢慢品,一直品到散会。

当然,有些招待会,可以用公款买酒,这样的场合限制很严。官员或政府雇员要报销饮酒花费,需要事先获得批准。在还没有饮酒之前,如果你认为可能遇到饮酒的场合,先填写一个表格,请城市经理或城市副经理批准。获得批准可以回来报销酒水花费,没获得批准那就不能报销。事后回来报销需要再填表,附上原始收据和经理的批准条。事情还没发生就需要获得批准,这道门槛拦下很多人。就是城市经理批准了,报销钱数也是有限制的。多伦多市还特别说明,报销钱数要经得住老百姓的检验。

36万人口的伦敦市公款吃喝的钱,只相当于两个半人的一年工资

我也听说过加拿大官员的公款吃喝。我认识安大略省中性县西南乡的副乡长,慢慢地混熟了,就常问他一些书上看不到的东西,比如公款吃喝。按照法律规定,乡长、副乡长就是县议会议员,一般每个月到县议会开两次会。中性县处在伦敦市的周围,县议会在伦敦市内,每逢县议会开会,议员们都要开车四十多分钟赶来,而县议会常常在下午一点开始,给议员提供免费午餐,每个人的饭大概值10到12加元。

10加元能买到什么呢?在饭店里,一杯咖啡便宜的要1.99加元另加13%的税,麦当劳的汉堡,税前价格从4.99加元到7.99加元一个是常见的。在安大略省的伦敦市,公交车费是2.75加元。这样你就可以想象这顿10加元的免费午餐是什么样子了。

年底还有一次县长宴会,连配偶也会受到邀请,每个人要交20加元的餐费。

中性县西南乡副乡长兼任县公共图书馆委员会主席,有一次去检查几个乡图书馆的新建设施,他知道我在做有关调研,就把我叫去随同参观,我也借机跟着蹭了一顿公款吃喝。那顿饭是这样吃的:我们跑了三个乡的图书馆之后,该吃晚饭了。一个叫琳的图书馆理事给丈夫打电话让他做饭,我们都到她家吃。在一个电饭锅里炖着猪肉和鸡大胸,八九个烤土豆,还有一个青菜,西兰花、芹菜、西葫芦混在一块炒。我自告奋勇炒青菜,尽管没有酱油醋等中国调料,我还是给他们炒得很可口。主食是面包。一个叫汤姆的理事带来了一瓶葡萄酒,琳家拿出了一瓶酒。这就是他们的工作餐。

吃饭的有8个人,包括我这个蹭饭的,还有那个家庭的男主人。我估计那些青菜和肉要花50加元,平均每人还不到7加元。在回家的路上,我问副乡长,肉和青菜的钱谁出,他说是县图书馆。这就是公款吃喝了。

安大略省伦敦市有36万人,2012年前后几年公款吃喝每年花10万加元左右。有人会说,一年公款吃喝预算10万加元,换成人民币就是50-60万, 50-60万人民币也不是小数,如果用个人收入来衡量一下,可能理解更准确一些。2012年加拿大人均工资大约是42720加元。36万人口的伦敦市政府在公款吃喝上所花纳税人的钱,相当于两个半人的一年工资。

制度保障下的谨小慎微

可是,加拿大官员是不是也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没有把预算之外的公款花到吃喝上?为什么加拿大能管得住公款吃喝?这是个大问题,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公款吃喝的规定,而是一套制度。

首先,政府财务公开非常重要,把一切都晒在阳光下,黑暗的东西自然就少。加拿大地方政府的权力是各省赋予的,省立法要求地方政府预算必须公开,省政府的预算和花费也是公开的。安大略省政府在政府官方网站上把每个官员每次出差、吃饭和招待的费用逐笔公布在网站上。在网上可查的项目有姓名、头衔、所属部门、目的地、事由、出发日期、返回日期、住宿、招待费、杂费、机票费、其他交通费用、同行者、总计等各项。例如,阿瑟·柯蒂斯,职务是助理副部长,在2014年10月3日到10月12日到美国弗罗里达州奥兰多参加加特纳论坛会议,共花费2395.59加元,其中杂费26.62加元,其他交通费(飞机票之外的交通费)493.76加元,住宿1562.63加元,吃饭312.58加元,其他各项支出为零。

官员出差的每一笔钱都可以查到,老百姓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常识就可以判断有没有猫腻,在这样的情况下,乱花钱就很难。

这里还有可以假设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就是虚开发票,把不该报销的改成可以报销的,是不是可以?比如喝酒不报销,我要求店家把酒写成菜,行不行?这个很不容易,虚假发票需要店家合作,因为在加拿大伪造发票是刑事犯罪,你想开一个假发票,店家不敢合作,为了你那几十元的消费,冒着犯罪的危险,不值得。

作假能做成,说明一个制度的很多环节出了毛病,仅仅某一个环节作假很难。

预算是议会反复审议批准的,具有法律性质,每一笔钱都有了法定去处,挪用公款就是犯法。并且,在加拿大地方政府,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批准花钱的和花钱的是两拨人马,议会批准预算,行政部门花钱办事并接受议会的监督。

还有,社会监督,特别是媒体监督,力量强大,官员有不检点的行为会马上被报道。监督政府是媒体的权利和义务,民众发现问题,首先找媒体,尤其是在自媒体发达的今天,媒体的监督作用怎么评价都不过分。

偶尔人们也会看到加拿大议员的差旅费丑闻,但是,丑闻毕竟是个别事件。加拿大的制度比较健全,基本堵死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歪门邪道,公款吃喝也管得很好。在这样的监督下,谁还敢为了公款吃喝冒风险?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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