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产增收视角下玉米种植户适度规模分析——基于全国8 423 份调查数据
2015-07-13张恒春张照新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3期
张恒春,张照新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北京 100810)
一、问题的提出
新世纪以来,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的扩大,农村土地流转逐步兴起,农地的规模经营也开始涌现。在当前务农比较效益低,农村劳动力务农意愿下降的背景下,发展规模经营既可以避免土地撂荒,稳定农业生产;又可以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促进农户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为此,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规模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可以说,政府寄希望通过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达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提高农民收入的双重目标[1]。但规模经营与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二者之间存在怎样的逻辑关系,“适度规模经营”的目标和评价依据如何确定,多大规模属于“适度规模经营”的范畴,这引起了学术界的极大关注。
关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1)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目标问题。郑少锋指出土地经营规模是否适度是针对一定的评价目标而言的,不同的目标就会导致不同的判断依据[2]。郭剑雄认为农地规模经营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农户种田收入的增长[3];杨雍哲认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应该以追求土地产出率为目标[4];邵晓梅则认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要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为目标[5]。在现有的文献中,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和投资效益是衡量农业规模经营优劣的最为常见的三个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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