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县域政府介入农村金融联结研究——基于湖南麻阳县的个案分析
2015-07-13谌孙武米运生曾泽莹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1期
谌孙武,米运生,曾泽莹
(1.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2.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2)
在信贷补贴和纯市场模式相继失败之后,金融联结这种农户贷款模式在中国逐渐发展起来,但在不同地区,金融联结的中介组织是不同的。在农业产业化程度高的发达地区,发挥桥梁作用的一般是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在落后农业地区,联结商业银行、农信社等正规金融机构(下文简称“银行”)与农户的中介一般是村庄权威等民间中介。在农业产业化有一定发展但组织化程度较低的特殊地区,金融联结则需要基层政府公共服务的诱导。近年来,这种农村金融联结模式在湖南麻阳县得到了较好的实践,而学界对于以基层政府为依托、以非正式组织的金融服务中心为中介、以村庄权威为纽带的农村金融联结的理论与实践鲜有人关注。基于此,笔者拟在阐述农村金融联结发展的历史沿革及政府介入理据的基础上,对麻阳县政府介入农村金融联结的实践进行深入的个案分析,以期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参考。
一、农村金融联结发展的历史沿革
“马歇尔计划”在恢复战后德国经济所取得的巨大成功,使经济学者们一度认为,农村也可以通过类似的资本转移战略而走向现代化。他们大都主张以信贷补贴方式将机构贷款转移到农村。信贷补贴政策目标为:增加农民的信贷可获得性和贷款数量,降低贷款利率,限制乃至消灭“职业放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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