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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为什么从不退缩

2015-07-03李芗

紫光阁 2015年6期
关键词:高院院长法官

李芗

2014年底,邹碧华,这位年仅47岁的上海最高法院副院长因心脏病突发,倒在了上海司法体制改革的征途中。此后半个月间,网上网下,对邹碧华的追忆怀念连绵不绝。有4万余人在网络上献花、点烛,超过10万人参与留言讨论,有关“邹碧华辞世”的新闻3000多篇,相关微博微信10万余条……形成了罕见的“邹碧华现象”。

一个法官的逝去为何能凝聚起如此强大的舆论认同?这固然与其专业学识、人格魅力有关。他那句“为什么我们自己不能成为一根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追问,诠释了他人生的追求和理想。

邹碧华短暂的47年人生和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大时代水乳交融。1984年,邹碧华从江西奉新县城考进北京大学。大学毕业后,邹碧华进入上海高院,有幸碰上了一批肯吃苦、能干事的老法官,他们长期在办案一线,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悉心传授给勤奋好学的年轻人。与此同时,上海高院的几任领导皆立足长远选拔人才。1998年至2008年任上海高院院长的滕一龙,制定了两个5年培训计划,跟踪了20个年轻人,邹碧华是其中之一。后来,这批年轻人几乎都成了上海法院系统的中坚。

邹碧华也像海绵一样从前辈们身上吸收营养。这也造就了邹碧华日后的行事风格,凡事讲究理论联系实际,无论是在上海基层法院做院长,力推基层法院管理改革,还是主持设计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方案,他都能够做到让改革“接地气”,“一点一点往前拱着改革” 。

邹碧华26年法官生涯,恰逢中国法治建设求新求变年代。百余部法律起草制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重新写入宪法。中国法治建设经历了否定肯定、再否定再肯定的曲折道路之后,终于开始加速。2000年,受组织委派,邹碧华去美国联邦司法中心担任研究员,回国后先后在上海高院民一庭、民二庭任副庭长、庭长,后到长宁法院任院长,再回上海高院任副院长,这段时期正是司法领域改革不断深入推进时期,从以审判方式改革为主导的司法改革,逐步深入到体制性的司法改革。邹碧华脚踩着中国法治进程的激越鼓点,一路向前。

这样的一个大时代,是一批与邹碧华一样,怀揣理想、执着信念的有为青年们的大时代。他们受益于这个时代,感恩这个时代,同时,又用热情、勇气和梦想,热烈地拥抱、回馈着这个时代。曾经和邹碧华在上海党校同期学习的韩华,是上海市激光研究所所长。韩华理解邹碧华,“我们觉得这个时代给个人提供了非常好的人生机遇,你不抓住它,不努力,都对不起自己。”

2012年4月10日,邹碧华曾在自己的博客上写下《我们的慰藉在哪里》的文章,是他阅读英国作家德波顿《哲学的慰藉》的感想。邹碧华写道:书中介绍的另一位哲学家叔本华说,“倘若一个人着眼于整体而非一己之命运,他的行为就会更像一个智者而非一个受难者了。哲人之为哲人,就在于看到了整个人生的全景和限度,因而能够站在整体的高度与一切个别灾难拉开距离,达成和解”。这种情况下,我们所获得的慰藉,才是真正的慰藉。当我们能够以一种理解的宽容的眼光看待世界的时候,我们也就获得了世界的理解和宽容。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邹碧华在任何岗位上都能干得很出色。也不难理解,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无论遭遇什么样的挫折,面临什么样的障碍,他都从不退缩。因为,邹碧华彻底将人生小年代融入了社会发展的大时代,并在其中找到了个体的价值。如此,才成为了这个时代“自由的舞者”,也赢得了这个时代最真挚的赞美。在外界因他的不幸辞世而痛惜不止之时,又窥视到邹碧华和他周围的法官群体是多么健康向上而富有力量。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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