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裁判文书研读”实训方式在高等法学教育中的应用
2015-07-02谢晓
黑龙江教育·高校研究与评估 2015年6期
谢晓
摘 要:2014年起,法院系统的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全面公开,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提供了丰富的学习资源:以“裁判文书研读”实训为核心,可以更为有效地组织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从“读、查、思、辩、写”等方面培养法科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实现法律思维养成的目标。
关键词:裁判文书;法学;实训方式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5)06-0078-03
一、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对高等法学教育发展意义
(一)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是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
近年来,为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的宪法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按照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原则,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其重大成果之一,就是自2014年 1月1日起,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一律在互联网公布,全面公开。这是人民法院系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环节,标志着人民法院“司法公开”迈出了关键一步。
(二)高等法学教育校内实训不足
法学,属于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但是,现行的法学教育中,教学方式基本上还是围绕教科书组织教与学的活动,学生以阅读、理解、记忆教科书内容为主,普遍欠缺对法律条文的理解能力,不能逻辑地思考问题、处理问题,学习效果非常有限,因为缺少具体问题引导学生分析法律的规定、整理判例学说、触发思考、创造灵感[1]。这就突显出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意义,2011年教育部与中央政法委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训计划》一文中再次强调要加强校内实践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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