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规矩(四)
2015-07-01刘一达
北京纪事 2015年7期
刘一达
上桌
这里的上桌,特指上桌吃饭或喝茶。
老北京的家庭,对子女上桌吃饭的规矩极严。平时,晚辈跟长辈是不能同桌吃饭的,按长幼有序的规矩,通常是长辈先吃。长辈吃过之后,才轮到晚辈。例如一个三世同堂的家庭,饭菜做好,先上桌的是爷爷、奶奶,然后是父亲,最后才是子女和母亲。
因为老北京的家庭守旧,尊崇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传统,所以,爷爷和父亲可以同桌,然后是子女,最后是奶奶和母亲。
老北京的家庭基本上是“男主外,女主内”,即父亲到社会上谋差事(工作),母亲在家里操持家务。父亲在外劳作一天,非常辛苦,晚上回到家,母亲自然会对他格外体恤,先端盆温水,洗脸拂尘,然后泡壶酽茶,涮涮肠子、静静心,这才上桌吃饭。
此时此刻,当晚辈的切忌不能站在旁边,看着长辈吃饭,更不能过去动桌上的饭菜。
晚辈这时该玩儿玩儿,该做功课做功课。等父亲吃完饭,抹抹嘴,离了桌,母亲这才招呼儿女们上桌吃饭。
有些老北京家庭,直到现在还恪守这个老规矩。
大人只管自己吃,却不让孩子上桌。这个老规矩,看上去有点儿不近人情,也缺乏家庭民主气氛,但这是上千年流传下来的老规矩,当晚辈的不但已经习惯成自然,而且已经自然成当然了,也许正是这种特殊待遇,才能体现当长辈当家长的“独尊”。
40岁往上的北京人,年幼居家时,大概都有过长辈吃饭,自己不上桌的经历。时过境迁,现在北京人的家庭结构,已经发生了变化,特别是有了独生子女家庭后,这种老规矩就自生自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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