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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婚姻中“挥刀女性”形象研究

2015-07-01魏蓓

华文文学 2015年3期
关键词:生存困境

魏蓓

摘  要:农村女性在买卖婚姻中受虐、被辱而走向“挥刀”杀人的无望反抗,是台湾作家李昂小说《杀夫》与旅美作家严歌苓小说《谁家有女初长成》的共同主题。两位生活在不同地域文化氛围中的女作家通过各自不同的书写方式,不仅将其笔下女主人公家庭中相似的生存困境展现在读者面前,也揭示了女性在生活中的多层次诉求,提供了文本背后的多重文化空间,引发了我们对合理婚姻的深入思考。

关键词:农村女性;生存困境;买卖婚姻

中图分类号:I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677(2015)3-0060-06

一直以来,作为社会伦理文化透视窗口和婚姻存在主要形式的家庭,成为婚恋小说描绘的集中场景。而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中维系家庭基本关系的是夫妻关系,这一关系中男性与女性的结合所显现的交往模式被视为两性之间的一个缩影。纵观当代女作家笔下的一系列作品,以夫妻关系为主轴的婚恋故事比比皆是。或许,市场化等现代社会问题,使得都市女性婚姻问题相对突出,也自然成为当下婚恋叙事的重要表现。但传统社会文化的积淀等因素造成农村妇女婚姻问题的同样突出。如农村中一种不合理的婚姻现象——买卖婚姻仍十分普遍,置身于其中的女性,她们身份边缘化的沉重现实也给一些女性问题研究者带来了种种困窘。

台湾作家李昂创作的《杀夫》于1983年获得了《联合报》中篇小说一等奖,作品主要讲述日据时期台湾农村一位被男性之间用“以物易物”的方式进行婚姻买卖的女子林市,在家中受尽丈夫的折磨与虐待后愤而杀夫的故事,把一个生活在男权主义统治下的柔弱女性的暴力反抗演绎到了极致,“不但陈述了一个两性尖锐对峙的极限状态,而且还陈述了一个反传统秩序的颠覆状态。”①无独有偶,旅美作家严歌苓的《谁家有女初长成》一问世即引发文坛关注,一举获得《北京文学》2000年下半年“中国当代文学作品排行榜”中篇小说第一名,中国小说学会“2000年度中国小说排行榜”中篇小说第四名。作品主要讲述向往都市生活的边远山村女孩潘巧巧被拐卖到一个闭塞与落后的地方,给一个养路工人当老婆,由于自身尊严被现实残酷地践踏,同时又不堪忍受丈夫兄弟两人的蹂躏最终举刀杀死他们的故事。两位生长在不同地域文化氛围中的女作家,不约而同地通过男权暴力下女性“杀夫”这一相同的叙述模式,来诠释农村买卖婚姻陋习中女性生存的艰难,其间无疑提供了多重的文化思考的空间。

一、艰难无爱之旅中的女性生存困境

细读作品我们发现,同样具有留学海外背景的李昂与严歌苓,以女性独特视角刻画女主人公时,都不谋而合地把她们放置在落后且几乎无话语权的边远农村这一背景中。所谓“背景即环境”,背景“可以是庞大的决定力量,环境被视为某种物质的或者社会的原因,个人对它是很少有控制力量的”②。如此一来,由于乡村知识水平的制约,出身并成长在这一环境中的不同女性在各自的婚姻生活中面对的不得不是同样艰难的生存困境。

《杀夫》中出生在台湾彰化县鹿港镇陈厝村的林市九岁丧父,她的叔叔以林市母亲肯定会改嫁为由侵占了母女俩最后的一间瓦房。被封建家族势力扫地出门的林母只好带着女儿晚上住在祠堂,白天流落街头捡破烂和做零工。一无所有的她们长期“处在饥饿的边缘”,饥饿难忍的林母万般无奈中用身体去和一位军人换取两个饭团,林市的叔叔便动用封建族权的力量将林母沉塘。于是,成了孤女的林市理所当然地被叔叔收养,在叔叔家“里里外外做尽各种苦差事”的她仍然食不果腹,长大后叔叔以自家可换得长期肉票的交易竟把她嫁给了年过四十的杀猪匠陈江水。这无疑是在男性掌控经济大权下进行的一场以“身体”为他人换取“食物”的商品买卖。婚后林市的生活更加卑贱低下,她的身体被继续“物化”为陈江水泄欲的工具,如同她母亲用身体与军人交换饭团一样,林市也用身体与丈夫交换食物。当她换来自己长期以来吃得最饱的一顿饭时,却是“赤裸下身吃完这碗饭的。”这一场景,似乎与其母啃着饭团被强奸的情景遥相呼应。或许,母女二人的遭遇某种程度上也暗示了一个从未间断的“一直被父权制意识所保证的连贯历史”,一种不断在一代代女性身上复活、重现的“命运之链”③。

《谁家有女初长成》中的潘巧巧来自偏远荒凉的贫困山村——黄桷坪,这里的人们手里没拿过几百块钱,女孩们很早都辍学开始干活以减轻家庭的负担。因为落后和封闭,他们竟把打扮十分俗气的人贩子曾娘称为“华侨”,愿意接触一个与外界有密切联系的市井流氓并把他当作整个黄桷坪的表舅,男女老少对外面的世界无不充满了向往。当他们收到实际上已被拐卖的女儿的汇款时总要让四面邻居看看,借此炫耀自己也有出去的可能。文中写道:“黄桷坪的人从不为那些干干净净消失掉的女孩们担心。倒是个把回来的惹他们恼火”④(因为这些女孩在深圳流水线上患上了肺癌,丢了父母与黄桷坪的脸)。四海叔的两个女儿也消失了,“混得好混得孬,四海婶一字不提”⑤。从这里出去的姑娘们,“如果没有汇款单来,她们的父母就像从来没有过她们一样,就像怀胎怀得有鼻子有眼了,硬给镇计划生育主任押解去打掉的那些娃儿们一样,落一场空”⑥。在这样的环境中,一千块钱便让曾娘轻而易举地将巧巧从巧巧妈身边带走,结果不言而喻。对都市生活心存向往的巧巧非但没能去成自己朝思暮想的深圳,反而被卖到了一个更加荒无人烟的地方,无限的痛楚也由此蔓延开来。起初,巧巧用最恶毒的语言把买她的男方家上下骂得狗血喷头且拼命撕那本不可能扯烂的结婚证;但当得知郭大宏花一万元买了她时,她“撕斗和骂人的动作就慢了下来”,而城市户口和大宏每月一百多元的工资让巧巧在经过九天的激烈反抗后突然主动扮演起妻子的角色。尤其是当她去县医院遇见一个和自己有着同样遭遇的女人并对比各自目前的生活状况时,“郭大宏从她嘴里出来,便成了个没挑的男人,有房有地,挣国家的钱,捞着夜班外快,还有辆专车”⑦。

周作人曾在《北沟沿通信》中提出“妇女问题的实际只有两件事,即经济的解放与性的解放”⑧的深刻之论,这主要基于封建男权文化长期对女性实施经济压迫与性压迫的事实。显然,家庭生活中的经济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女性的地位和命运,女性在经济上的附属地位必然会使自己沦为被压迫与被宰制的对象;而“在固有的文化模式里,性是一个禁忌,属于‘兽欲,极端形而下”⑨。换句话说,经济压迫和性压迫是紧密相连的。林市的母亲为了两个饭团失身于一个过路的军人从而被当作淫妇处死;林市的叔叔为了“整斤整两的猪肉”把林市卖给陈江水当老婆;陈江水在新婚之夜释放兽欲后赏给林市的就是“一大块带皮带油的猪肉”。同样,巧巧在甘愿成为郭大宏的老婆后给远方的父母寄去了一张表示自己现在幸福美好的夫妻合照与五百元钱。表面上看,巧巧貌似较为圆满的生活比林市所遭受的非人境遇要幸运得多,实际上,经济独立是人格独立的基础,只有经济的独立才能支撑女性走向真实的人生,没有经济基础的巧巧在婚姻中只能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这不仅是巧巧对自身命运的不可把握,也是女性一种精神的迷茫。

此外,作为一种亲属制度的婚姻,竟然建立在男人之间对女性的交换上,而“女人的交换通常是许多交换循环中的一环。通常还有其他物件和女人一样流通。女人沿着某个方向流通,牲畜、贝壳或草席向另一个方向移动”⑩。林市和巧巧的悲惨遭遇不仅呈现出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农村女性遭受不平等待遇的复杂和残酷,也表明,无论林市抑或巧巧,她们“所属于的那个领域,处处受到男性世界的封闭、限制和支配:不论她把自己抬得多么高,到多么远的地方去冒险,她的头上总有一块天花板,四周总是有墙挡住她的去路”{11}。如此一来,两个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以及不同境况中的女性其实无一不是生活在男权社会文化的包围与堵截中。即便已经进入20世纪末的现代文明社会,在“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的父权机制仍有其得以顽固生存空间的大环境下,处于社会边缘弱势地位的“林市和巧巧”们,由于深重的封建文化积淀,显然仍难以逃脱陷入悲剧的深渊。

二、男权文化禁锢下的女性暴力反抗

弗洛姆曾指出,“人并非一定是邪恶的,只有当适合他成长与发展的条件缺乏时,他才会变得邪恶。邪恶本身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是缺乏善良,未能实现生命的结果”{12}。某种意义上,林市和巧巧后来的“杀夫”行为或许正基于此,她们都在各自卑微的生活中又遭受了难以想象的肉体折磨与精神摧残。

《杀夫》中难以忍受丈夫性凌辱的林市经常发出“猪嚎”般的喊叫声。在传统文化心理中,“万恶淫为首”,“性”似乎只能与肮脏和罪恶联系在一起,永远无法变得美丽和圣洁。由此,“在一个男性中心遗毒深厚的环境里,女性的经验,尤其是身心的感受,要么被遮蔽、被隐抑,要么成为被看和欲望的对象,这几乎是无可避免的。”{13}因而,当林市偶然听到女邻居们在一起私下嘲笑和抨击她的这种喊叫,并认为她败坏了女人的名声甚至还牵扯出她的母亲时,晕眩的林市决定以后强忍疼痛不再出声。可是,“林市始终不再肯像过往出声唉叫,使陈江水每每陷入疯狂的狂暴怒意中。陈江水揍她、掐她、拧她……林市咬紧牙关承受,只从齿缝中渗出丝丝地喘气,咻咻声像小动物在临死绝境中喘息”{14}。显然,在陈江水的意识深处有一种“你吃我的饭,就得满足我,不好好给我叫,我不给你吃饭”的观念,林市的“不叫”无疑触动了陈江水身为男性的“权力”,失去了快感满足的他便蓄意不带任何食物回家。挨饿多日的林市用身上仅有的钱买了十只小鸭仔来喂养,然而,陈江水残忍地砍杀了这些寄寓着林市希望的鸭仔。试图寻求自救的林市又打算外出做工,但由于陈江水的缘故也成为一个无法企及的幻想。如此一来,“所有的设计和挣扎,都逃离不了一个逻辑之网,在一个存在性别歧视与性别压迫的社会生活秩序中,无论如何挣扎,她们始终在那张网里,始终注定了永远只能屈辱地用自己的性的被创伤,去换取食物,去换取自己的生存”{15}。更为可悲的是,陈江水强行带痛苦中的林市去猪灶看他们杀猪的血腥场面,无疑是把对林市的肉体摧残转化为一种精神凌辱,于是,深受刺激的林市终于在又一次被陈江水施暴后精神恍惚地举起屠刀将其杀死。

《谁家有女初长成》中的巧巧在安下心来后便开始为大宏家里安置了一些必备的设施:买了猪崽、四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在院墙下种了些大白菜和萝卜;甚至把几大捆劳保手套拆出线来给大宏织线衣线裤,每天晚上把屋子收拾干净利索做好饭菜,将一个原本不像样的家渐渐营造成一个具有温情的家,隐约有了一个精心打造的家庭梦想。然而,有意味的是,渴望在理想梦境里飞翔的严歌苓却又在嘲弄着那样的一种梦境。小说中某些不为巧巧所知的秘密隐藏在看似幸福的家庭生活图景背后,身为丈夫的大宏在对巧巧不乏爱意的同时也对傻子弟弟二宏百般照顾,一个大雨夜,大宏借口道路塌方离家,喝醉了的巧巧遭到了二宏的侮辱。这种违反道德伦常的现实让巧巧强烈渴望得到丈夫的保护,可是大宏认同“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这一传统腐朽的性别价值观念默许此事,从而粉碎了巧巧亲手编织的家庭梦想,“刹那间她似乎什么都清楚了:他不是为他自己娶的她;他实际上买了她来。是省了一部分的她给他兄弟的”{16},这样的丑陋与羞辱使巧巧“感到自己此时是一堆秽物,消化后的排泄”{17},进而导致她采取了一种非理性的自我拯救方式,遭受沉重打击的巧巧拿起了一把比一般菜刀尺寸大得多的刀,“迈着如往常的轻快步伐走进厨房”,清醒地朝“她的轻信、她的无知无畏、她的一汪水的青春”狠狠地砍去。

回顾一下历史,我们不无发现:在中国漫长的父权制宗法社会里,各种典籍一直在强调女性的“第二性”这一社会位置。女性本身作为父权制文化中的第二性,加之婚姻缔结过程中女人与物的交换,这就强化了女性被物化的处境,不仅巩固了男性的权力地位,也使得暴力成为两性关系中的一个重要成分。倘若如此环境中的两性发生暴力通常还会比陌生人之间的暴力更加残忍。正如弗洛姆在《恶的本性》中所说,“当社会中的弱者和残疾人这样的弱势群体因长期受伤而受到损害,导致他们的人格和自尊心因此产生挫败感时,就会按照‘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原则采取报复。女性无疑是强大男权中心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她们如同因被强力挤压而变形的弹簧,所有的力量于瞬间爆发,用几近疯狂的、暴力的形式报复迫害她们的人。”{18}天生柔弱的林市原是期望自己的忍受与妥协可以换来基本的生存机会,随遇而安的巧巧也曾打算先留下来和大宏平静地过寻常生活,但现实的残酷不仅让被奴役的她们毫无尊严和地位可言,还把她们逼得走投无路。于是,精神恍惚中的林市和极度愤怒下的巧巧都成了“屠妇”,某种程度上显示了贫弱女性对男权压迫的奋起反抗。这种不自觉的反抗所表现出的一种女性主义的自觉立场更具感染力,“可被视为一种象征性重申女性心灵力量的举动——米蒂亚与美杜莎强而有力的复仇,在‘狂野的潜意识领域里被释放出来”{19}。但最终她俩都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由受尽欺凌的被害者瞬间转变为遭人唾弃的施暴者,原以为通过“杀夫”的方式可以逃出困境的她们却陷入了“法律惩罚”这个新的社会旋涡里。

三、农村买卖婚姻中的女性悲剧审视

从一心只想着吃饱的鹿城小镇女孩林市到进城之梦破碎的山村女孩巧巧,她们在买卖婚姻中始终处于从属地位,最后均因不堪忍受各自所遭遇的悲惨境况愤而杀夫。可是,透过她们疯狂行为的背后,也潜藏了李昂与严歌苓各自从女性主义角度对家庭婚姻中女性个体命运的不同审视。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中曾指出,“个体婚制在历史上决不是作为男女之间的和好而出现的,更不是作为这种和好的最好形式而出现的。恰好相反,它是作为女性被男性奴役,作为整个史前时代所未有的两性冲突的宣告而出现的……”{20}。因而,产生于“个体婚制”的小家庭中,女性似乎只能任由男性摆布而难以得到外界支援。《杀夫》中,陈江水不断地对林市使用家庭暴力,身边的邻居没有一人对林市伸出援手。尤为可悲的是,身为女性的邻居阿罔官反在街巷的言谈中大肆批判林市未能“循规蹈矩”的行为,这不仅是对事实的歪曲,还在很大程度上宣传了夫权思想。忍受身体疼痛的林市还要面对尊严的受辱,陈江水以一种嫖客心态朝她脸上扔的几个开苞铜钱显示了自己男性的地位和权力。可是,作为真正嫖客身份时的陈江水对待妓女金花的态度却截然不同。在金花身边,陈江水倍感舒适、睡得香甜;他倾诉自己童年备受欺凌的遭遇,似乎在金花那可以找到一种精神抚慰。他真心地关怀金花,替她的未来着想。这两种不同态度的背后也隐藏着男性面对妻子与情人时,不同的社会性别角色的认同。在家庭生活中,“夫权意志”占主导,男人是一家之主,作为不可缺少的家庭成员的女人地位却低下卑贱。陈江水之所以虐待妻子,“是为了维持(或重建)自己的控制权,而且也是因为他相信男人有权支配女人。暴力与权力脱不了关系,男人使用暴力维持自己的支配地位。”{21}

与此同时,农村女性的无知也是造成自身悲剧的原因。林市从小失去父母,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甚至连基本的身体变化都不了解。例如林市对自己初潮来临极为恐惧,甚至认为自己即将死去;对婚后接触较多的阿罔官教导她所谓男权文化下的妇德也坦然接受。有研究者指出,农村女性的性别角色意识与其受教育程度密切相关,“在婚姻家庭因素中,母亲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农村女性,其性别意识水平也越高。……与本村人的人际交往越频繁,其性别意识反而越传统”{22}。性别意识似乎还属于传统“父系社会”观念的林市只会在诚惶诚恐中苦苦挣扎。同样,《谁家有女初长成》中,出身在荒凉又偏远农村的巧巧上到小学五年级便辍学了,由于知识水平的制约,杀死丈夫兄弟俩之后的巧巧逃到一个兵站,毕业于军校的站长金鉴知道巧巧所在村子中的女孩都很早辍学时,不禁表现出了愤怒:“你们先是拒绝受教育,选择无知,无知使你们损害自己的长远利益,长远的利益中包括你们受教育的权益,包括你们进步、文明的物质条件,你们把这些权益和条件毁掉了,走向进一步的无知愚昧——越是愚昧越是无法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而越是没有教育越是会做出偷伐山林这样无知愚昧的行为!”{23}显然,金鉴的一番话道出了一个无法忽略的事实:女性的无知是造成她们愚昧行为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巧巧最后也发出自己“要再活一回的话,晓得要读书”的慨叹。

然而,林市和巧巧的悲剧在相似之余又有着内在差异。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要由低到高归纳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五大类。当一个人同时缺乏食物、安全、爱和尊重时,对于食物的需要可能是最为强烈的。林市曾长久经历饥饿,她所求的正是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为此她愿意忍受陈江水对她的百般折磨。显然,林市的需求是原始欲望层面的最低诉求。由于她的基本温饱不能得到解决,加之遭受非人的虐待最终导致她走上了不归之路。相较于林市,巧巧的基本生理需要完全可以满足,也未曾受到丈夫的暴力,但为什么还会杀夫呢?二宏的乱伦行为阻挡了她向更高层面——归属和爱、尊重需要的发展。尤其当她以为会在丈夫那得到保护的愿望破灭后,极度缺乏信任与安全感的巧巧开始揣摩“兄弟俩在商量什么。商量什么呢?巧巧听了一会儿,听不清。兄弟俩一直在递着眼色、窃窃私语,原来在算计她,细细地分享她,一点都不把她浪费。他们当然有得商量,这份艳福往后再如何分享下去”{24}。于是,自我意识开始觉醒的巧巧正因为不能接受丈夫和白痴弟弟“共妻”的想法,举起了屠刀。

如此一来,挣扎求生的林市“生无以为生”,她的悲剧不仅是底层女性生存的挣扎,更是封建社会文化压迫下悲惨女性命运的缩影。李昂揭示了家庭中女性生存状态恶劣的主要原因在于没有经济基础,批判锋芒直指中国传统文化的夫权主义。而严歌苓则直逼人类形而上的思维形态,她更多从女性精神受难的角度,来描述亡命天涯的巧巧“逃也无处可逃”,引发我们对悲剧女性及合理婚姻的深刻关怀与思考。

四、结语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以法律形式严禁包办买卖婚姻的行为(1959年婚姻法的颁布),女性的地位一度有了极大的提高,现代文明的思想和观念也传播到了偏远的农村。但一段时期以来,“买妻”现象又在农村开始出现。男女平等的立法、女性解放的表象往往使人们忽略了中国几千年来封建传统的旧礼教与旧观念在一些落后地方的遗存,某些遭到吞噬的农村女性真实生活中残酷的一面因此被遮蔽。正如李小江等妇女问题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在中国,男女平等的口号虽然已经写进了法律,但它并没有成为一种公民自觉的意识,封建传统的观念对人性的扭曲是无法在短期内彻底改变的,清除封建男权思想和文化的任务在中国依然异常沉重。中国的女性尤其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农村女性往往遭受男权思想的压迫与社会暴力的侵袭却欲诉无门。当代女作家的视野和笔触也较少落到这群被买卖的农村女性身上,她们几乎处于一种“失语”的状态。尽管台湾开放与现代化进程比大陆要早,但同受中国农耕文化的影响。《杀夫》和《谁家有女初长成》这两部作品分别显示了在不同地域文化氛围中成长起来的女作家对农村这类丑陋习俗中女性处境的关注。李昂和严歌苓异曲同工地创作了以“杀夫”为题材的作品,共同以女性主体的姿态深入触及农村中这种不合理的买卖婚姻及女性屈辱悲惨的生活处境,揭示中国传统的性别文化对女性身体与精神的禁锢和扼杀,思考男性的复杂心理带给女性的伤害,不仅彰显了女性创作的丰富,也表达了对底层女性生存和命运的关注。由此,我们要解放的不仅是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农村女性,还应从根本上改变男权制社会对女性的各种压抑和束缚;同时,又要从女性自身需求层次的角度,思考女性在婚姻中的切身需要,最终在家庭婚姻中建立一种平等、自由的两性关系。

① 樊洛平:《当代台湾女性小说史论》,河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27页。

② [美]勒内·韦勒克,刘象愚译:《文学理论》,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260页。

③{15} 林丹娅:《当代中国女性文学史论》,厦门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10页;第214页。

④⑤⑥⑦{16}{17}{23}{24} 严歌苓:《谁家有女初长成》,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3年版,第4页;第3页;第3-4页;第28页;第40页;第41页;第56页;第42页。

⑧ 周作人:《北沟沿通信》,见《谈虎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74页。

⑨ 程文超:《欲望的重新叙述——20世纪中国的文学叙事与文艺精神》,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25页。

⑩ 王政、杜芳琴:《社会性别研究选译》,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39页。

{11} [法]西蒙·德·波伏娃,陶铁柱译:《第二性》,中国书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27页。

{12} [美]埃里希·弗洛姆,孙依依译:《为自己的人》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20页。

{13} 陈厚诚、王宁:《西方当代文学批评在中国》,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453页。

{14} 李昂:《杀夫》,云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82页。

{18} [美]埃里希·弗洛姆,薛冬译:《恶的本性》,中国妇女出版社1989年版,第68页。

{19} 简瑛瑛:《认同、差异、主体性:从女性主义到后殖民文化想像》,立绪文化实业有限公司1997年版,第48页。

{20} [德]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6页。

{21} [英]亚当·朱克思,吴庶任译:《扭曲的心理——为何男人憎恨女人》,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71页。

{22} 陈婷婷:《中国农村女性的性别角色意识及其影响因素——基于2006全国综合调查的实证分析》,《妇女研究论丛》2011年第1期。

(责任编辑:庄园)

On the Images of“Knife-brandishing Women”in Mercenary

Marriages with Examples from The Killing of a Husband by

Li Ang and Shuijia Younü Chu Zhangcheng by Yan Geling

Wei Bei

Abstract: It is a joint theme in The Killing of a Husband by Li Ang, a Taiwanese writer, and Shuijia Younü Chu Zhangcheng by Yan Geling, a sojourning writer in America, that features rural women who are in such despair that they “brandish knives”and kill when they suffer ill-treatment and humiliation in mercenary marriages. These two women writers, living in different regional cultures and writing in their own very different ways, present to the readers not only the similar survival predicaments in the families of their female protagonists but also reveals multi-layered appeals women make in their lives, thus providing a multiple cultural space behind the texts that induces our thinking in depth on rational marriages.

Keywords: Rural women, survival predicaments, mercenary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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