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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外衣下看腐败

2015-07-01

新传奇 2015年34期
关键词:特权民俗腐败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形成了一种“腐败的民俗”,也就是有些党员干部将贪腐披上了民俗外衣,更加隐蔽不易察觉。

每个人都生长于特定的文化环境中,所有文化传统对人们的生活与行为都可能产生影响。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有许多优秀的传统文化值得继承与弘扬。但是,传统文化中也有一些负面因素,与当下腐败现象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礼尚往来”成“礼上往来”

中国素为礼仪之邦,国人似乎深谙礼仪之道。如果深入考察,就不难发现,古代圣贤所倡导的礼,在世俗生活和政治生活中,早已发生了变异,异化为敬畏或孝敬权势。自秦汉以来,官场上一直流传大臣孝敬皇帝、下级孝敬上司的礼数。发展到清代,衍生出的礼数更是名目繁多,令人应接不暇。诸如“别敬、冰敬、炭敬”等等,其实就是花银子孝敬上司,以送礼之名行贿赂之实。当今社会及官场上流行的“红包文化”,就是一种“礼”的变异。人们之所以热衷于赠送和收受红包,就是因为红包被赋予了文化内涵,美其名曰礼尚往来,人之常情。披上“禮”的外表,似乎就合乎情理,于是很多人便心安理得地赠送和收受红包。

将“红包文化”与礼仪文化捆绑起来,为红包的流行赋予了广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于是“红包文化”成为社会潜规则之一,成为日常办事、甚至升官发财的习惯方式。在一些地方,我们把红包和“礼”划等号。礼者,理也;礼是人之常情,做人哪能不讲礼,而且还得“礼上往来”。有了“礼”字名号,你可以堂而皇之送,我可以心安理得收。

在这种背景下,善于按红包规则操作者,被看作是通人情讲礼仪,可以如鱼得水混得好;如果不按红包规则行事甚至反对它,则会被人认为是不通人情,甚至受到种种压力。还有一些单位用公款“送礼”,认为这有利于调节各方面关系,办起事来更方便,而且办的是公事,看似更理所当然。大家都这么想,公款“送礼”也就更加理直气壮。

这种“民俗异化”最常见的是官员利用诸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红白喜事等时机,将行贿受贿以民俗的形式带入官场,让民俗成为了滋生腐败的温床。据媒体分析,很多贪官都有通过节假日、婚丧嫁娶等民俗收礼受贿的记录。如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长王素毅有着自己的一套“节日经济学”,在其中45笔受贿款中,半数以上的受贿钱款是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前后收取,他还自认为是“细”水“长”流的“节日问候”。

安徽省萧县县委原书记毋保良,受贿金额近2000万元。他除了逢年过节在办公室、宿舍收礼外,还利用嫁女、过生日、乔迁等特别“节日”时段,大肆进行收礼。

一位多年从事查办案件工作的基层纪检干部表示:“通过查办案件发现,一些民俗习惯已经异化为腐败分子敛财的重要手段,腐败分子收受贿送钱物的时间多集中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

在不少地方,滥办酒席也成了干部群众不堪重负的人情包袱,操办酒席从正常的婚丧嫁娶,被异化成了攀比敛财的手段。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昌文表示:“办酒席过度的确不好,这里面夹杂钱财之患、夹杂钱权交易。有钱有权的村民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而本来贫困的村民则会因为人情钱太多,陷入更加贫困的境地。”

“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

中国古代社会,尽管曾有过包拯、海瑞、于成龙等清官,但仍有不少旧式官僚并没有践行孔孟的价值观念,只是以圣贤话语装饰门面,骨子里追求升官发财。“经世济民”是儒家精英的道德政治理想,而大多普通人,把读书做官看作光宗耀祖、封妻荫子的唯一途径。做官除了带来权势和声望,还带来财富。权力的拥有者(官员)发财致富的概率远远大于平民百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是当官发财的生动写照,意思是当三年清廉的知府,也能获得十万雪花银。如果不清廉,获得的银子更可观。

价值观念是一种无形无色的存在,它产生于特定的社会环境,深深扎根于人们的灵魂,甚至成为世代相传的文化基因。“千里做官为求财”、“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依然是当今很多人内心深处对在政府任职的世俗看法。时至今日,国民对做官的向往与追求,并没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淡化。进入体制内任职,仍然是莘莘学子的向往与追求,从每年的公务员报考热可见一斑。虽说舆论倡导“行行出状元”、“职业不分高低”、“劳动最光荣”、“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但人们还是崇拜官位与权势,就是在工厂、大学等地方,几乎也是以相应的官位来衡量个人身价或待遇,哪怕深山丛林,也有相应级别的和尚。因此,一些人不惜削尖脑袋往上爬,以便取得一官半职以及更多的发财机会。

尤其是将纯粹表达人情往来的民俗变得庸俗化、利益化。而在经济利益驱使下,一部分党员干部将某些传统民俗变为敛财的手段。

有专家提出“腐败民俗化”的观点,认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形成了一种“腐败的民俗”,也就是有些党员干部将贪腐披上了民俗外衣,更加隐蔽不易察觉。

从近些年查处的一些案件来看,“民俗异化”的倾向多表现为领导干部“打干亲”、大操大办违规收受礼金、民俗节日送礼受贿等。

比如“打干亲”一词,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均有出现。中央巡视组在向广西、四川等地方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一些领导干部任人唯亲、搞“小圈子”,一些干部通过“打干亲”、“打礼”等方式拉关系、架“天线”、搞“勾兑”,跑官要官,容易衍生圈子文化。

一些党员干部通过“打干亲”“打礼”等方式拉关系、架“天线”,官商勾结,互相提携。如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安徽省宣州市原市委书记赵增军、首都钢铁公司北钢公司党委原书记管志诚、成都市交通局原局长石全志等,都存在“打干亲”的问题,为“干亲”们非法谋取利益。简单地说,“干亲”只是工具,认“干亲”只是手段,这种手段是为私欲和“圈子利益”服务的。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所谓特权,就是特殊的权利。特权思想在中国社会源远流长。在封建专制时代,构成意识形态的核心基础无疑是特权思想;而世袭皇权,是特权思想的最高体现。除了改朝换代,帝王通常由一家一姓世袭;作为一国君主,帝王拥有超越法律的无限特权;作为地方官员,仕宦阶层都拥有广泛的特权。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就是指士大夫在“法”(礼)面前享有特权。

新中国的成立终结了封建特权制度,但是由于文化具有沉淀性和渗透性等特点,在一定条件下,腐朽的思想文化依然能沉渣泛起,影响人们的思维和行为。特权思想已深深渗入民族血液,成为一种容易诱发腐败的文化基因。一些不正之风,尽管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却逐渐形成了一种文化习俗,大家都心照不宣地接受既定的现实。除了行业不正之风,官员搞腐败也有特权思想渊源。许多人成为一定级别的官员,就认为应该享有广泛的特权,于是热衷于利用公款挥霍浪费、追求奢侈豪华、贪图安逸享乐等。受特权思想影响,不少官员淡化廉洁意识,反正自己是公家的人,公款吃喝玩乐不算问题,收受红包或礼品也没关系,发展到违法乱纪搞权钱交易,还觉得自己有本事。

特权思想,不仅滋生助长部门或个人的腐败行为,而且制约阻碍对腐败现象的惩治。在中国古代社会,官员的特权不仅表现在任职时获得特殊利益,而且在犯法受处罚时得到“官当”的特殊照顾。“官当”是中国古代法律允许官员犯徒罪而以其官品与爵位抵罪的一种特权制度。官当,源于《晋律》之“杂抵律”。《北魏律》规定五等列爵及五品以上官阶可以当(抵)徒刑三年;南朝《陈律》正式出现了“官当”之名,并确立“官当”之制;隋、唐、宋沿用,为官吏犯罪享有特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正是由于上述等负面文化因素存在,致使腐败现象蔓延的时候,未能得到社会心理与文化自觉的抑止与反抗。腐败,俨然成为“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没能腐败的时候,对腐败深恶痛绝;一旦有机会腐败,就不禁沾沾自喜。

因此,遏制腐败需要软硬两手,一方面要依法严厉打击,另一方面要建设并形成清廉文化,净化社会土壤。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权力运行得更加公开透明,也是防止“民俗腐败”的一剂良方。

专家建议,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注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等领域和事项,都要做到及时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让权力运行过程真正置于阳光之下,使其受到干部职工与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才能有效地压缩借“打干亲”、“办酒席”等之名行违纪之实的暗箱操作空间。

(《组工文萃》2015年第7期、《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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