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公信力缺失原因及其提高措施探讨
2015-07-01柯长松
科技传播 2015年8期
柯长松
湖北文理学院文学院,湖北襄阳 441053
0 引言
受众的信任程度,或者说手中愿意相信的程度,就是我们所说的媒介公信力,即媒体给受众提供的信息,让受众通过自己判断,能够分别信息的真实与否、客观准确等[1]。每一个新闻人有责任和义务从自身做起,坚持新闻职业操守,重新塑立并结合时代发展和受众需求,不断充实完善媒体公信力的核心价值,坚守媒体公信力的道德岗位,坚持媒体公信力的基本准则。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只有抓住机遇,敢于挑战,媒体传播才能焕发出其独特的魅力。刘奇葆在人民日报调研的时候,特别强调了要以十八大精神,作为媒体学习宣传及贯彻的主线,要做到导向正确、报道创新等。为切实提高媒体的传播力、公信力及影响力,增强舆论引导的及时性针对性实效性。[2]
1 什么是公信力
如果从媒介与公众的关系入手,那么公众对媒体的信任及其信任程度就构成了媒体公信力的综合标准。既是衡量媒体影响的指标,又是构成媒体品牌的重要因素。是媒体想要立足的根本和用以竞争的有效手段,如果从媒体失信后造成的弊端来看:在这个信息网四通八达的时代背景下,媒介起到上通下达的作用。在多元化的竞争压力下,媒体的纽带作用一旦受损,那么直接造成的就是媒介公信力的下降。本文从研究媒介公信力缺失的原因出发,通过探讨媒介发展的基本现状,根据媒体发展条件,提出媒体公信力提高的切实有效的方法,为我国新闻媒体的改革提供理论知识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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