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消防新常态
2015-06-29
东方剑·消防救援 2015年1期
关键词:法律
法治消防新常态
2014年的年度热词中“新常态”与“法治”齐头并进,一个是宏观经济层面的,一个是政治制度和社会生活层面的,看似各有所属,实则殊途同归。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新常态之下,发展速度、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发展动力变了,法治建设和百姓生活自然也会呈现新的变化,而以保障法治建设和民生安全为第一责任的消防工作也必然会因新常态而变。
新常态下的消防工作,推动法治建设是第一要务。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法制传统,从大秦律到大清律,乃至“六法全书”,但法律具文却不能等同于我们现在所说的“法治”。法治,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说,应该是“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的那样,“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对于消防工作来说,《消防法》就是它的“基本法”。《消防法》自1998年颁行以来,经过了2008年的修订,至今又有了六七个春秋,据闻再次修订的《消防法》送审稿已由国务院报请全国人大修改,有望在2018年前颁布施行。顶层设计的变化,要求消防工作必须结合《消防法》的修订和地区实际,努力推动地方立法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与时俱进,“短平快”地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对于消防执法部门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就是消防执法的“尚方宝剑”,没有它则将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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