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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现状及潜力研究

2015-06-24史文涛

南方农业·下旬 2015年4期

摘 要 农村居民点整治,是目前土地综合整治的主要对象之一,其主要通过调整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结构,降低人均用地指标,提高土地容积率,以及整治村庄内部闲置的、废弃的建筑物和部分基础设施,以腾出部分土地,达到节约用地的目的。基于此,以湖南省安化县为例,以乡镇为单位,在社会经济条件和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进行了测算,得到各乡镇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并根据散点图分成四级整治潜力。

关键词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湖南省安化县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90X(2015)12-100-03

1 安化县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

湖南省安化县属于武陵山区,受地形因素影响较大,集中布局与分散布局类型相互交错,农村居民点大多依势而建,大部分居民点沿河、沿路呈带状集中分布,山地地势落差较大,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地区,农村居民点大多以星点式布局。近年来,一些进城务工、经济条件显著改善的农民返乡后,不少搬迁到公路边建房,而且相互不愿相邻而建,故单家独院有增加的趋势[1]。这类分散的独立小院不仅土地利用率低,而且占用的多数是道路沿线较平坦的优质土地,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

2012年底,安化县建设用地总面积15 553.56 hm2,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11 623.23 hm2,占建设用地总量74.73%,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57.16 m2,超过“村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最大允许调整值为150 m2”标准,人均占地偏大。由此表明,安化县农村居民点用地节约集约程度相对较低,因为安化农村人口较多,所以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较大[2]。安化县各乡镇农村居民点规模和人均用地情况如表1。

表1 2012年安化县各乡镇农村居民点用地情况

乡镇名称 农村居民点面积/hm2 农村人口/人 人均面积/(m2/人)安化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现状及潜力研究

史文涛

(遵义师范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贵州遵义 563002)

摘 要 农村居民点整治,是目前土地综合整治的主要对象之一,其主要通过调整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结构,降低人均用地指标,提高土地容积率,以及整治村庄内部闲置的、废弃的建筑物和部分基础设施,以腾出部分土地,达到节约用地的目的。基于此,以湖南省安化县为例,以乡镇为单位,在社会经济条件和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进行了测算,得到各乡镇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并根据散点图分成四级整治潜力。

关键词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湖南省安化县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90X(2015)12-100-03

1 安化县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

湖南省安化县属于武陵山区,受地形因素影响较大,集中布局与分散布局类型相互交错,农村居民点大多依势而建,大部分居民点沿河、沿路呈带状集中分布,山地地势落差较大,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地区,农村居民点大多以星点式布局。近年来,一些进城务工、经济条件显著改善的农民返乡后,不少搬迁到公路边建房,而且相互不愿相邻而建,故单家独院有增加的趋势[1]。这类分散的独立小院不仅土地利用率低,而且占用的多数是道路沿线较平坦的优质土地,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

2012年底,安化县建设用地总面积15 553.56 hm2,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11 623.23 hm2,占建设用地总量74.73%,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57.16 m2,超过“村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最大允许调整值为150 m2”标准,人均占地偏大。由此表明,安化县农村居民点用地节约集约程度相对较低,因为安化农村人口较多,所以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较大[2]。安化县各乡镇农村居民点规模和人均用地情况如表1。

表1 2012年安化县各乡镇农村居民点用地情况

乡镇名称 农村居民点面积/hm2 农村人口/人 人均面积/(m2/人)

清塘铺镇 824.07 47988 171.73

仙溪镇 630.87 47681 132.31

长塘镇 532.88 44417 119.97

小淹镇 342.51 26292 130.27

羊角塘镇 909.1 61287 148.33

冷市镇 342.65 25928 132.16

奎溪镇 316.25 18242 173.36

烟溪镇 299.18 12943 231.15

渠江镇 188.93 13188 143.26

平口镇 257.96 6165 418.42

柘溪镇 203.39 8590 236.77

乐安镇 741.83 47777 155.27

滔溪镇 293.88 27258 107.81

梅城镇 954.67 57724 165.39

大福镇 1011.38 85408 118.42

马路镇 579.16 30634 189.05

东坪镇 1080.54 24056 449.17

江南镇 665.88 52618 126.55

高明乡 247.45 16394 150.94

龙塘乡 322.92 29405 109.82

田庄乡 469.39 31124 150.81

南金乡 179.12 10700 167.40

古楼乡 229.22 13768 166.49

合计 11623.23 739588 157.16

2 安化县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分析

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主要是指通过对现有农村居民点改造、迁村并点等,可增加的耕地及其它农用地面积。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采取潜力累加法,结合实地走访调查,测算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的现实潜力。该方法测算思路为:分别测算规划期间农民新建房的节约用地面积、农民拆房带来的用地净减面积、城镇及工矿用地扩张占用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将三者累加即为规划期间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可节约潜力[3]。

2.1 农民新建房节地潜力测算

新建房节约用地面积(Sx)由新建房农村人口数及人均节约用地测算求得,计算公式为:。其中,为新建房节约用地面积,为规划目标年的农村人口数,为农民新建房率,表示规划基期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规划目标年的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标准。式中的农民新建房率,主要根据各县市区近五年的相关统计资料,以及实地调查所得的农民建房意愿等数据,综合分析予以确定。

2.2 农村人口迁移节地潜力测算

农村人口迁移入城节约用地潜力(Sy)根据拆房的转移农村人口数和目标年用地标准测算得出,计算公式为:。其中,表示现状农村人口数,表示规划目标年的农村人口数,为目标年迁移人口的拆房比率,为规划目标年的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标准。在对各县市区进行典型调查分析基础上,结合各地区农村实际及专家建议,综合确定各乡镇的农村迁移人口拆房比率。根据实际调查,韶山为湘潭旅游区域,入城农民对从土地及房屋增值中获得更高收益的期望相对更高,农民进城后异地占房、占地的现象更为普遍,造成韶山市各乡镇的农民拆房率比其它县市小[4]。

2.3 城镇建设占用农村居民点节地潜力测算

依据安化县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中的城镇工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以及城镇工矿建设占用农村居民点比例,分析确定各乡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扩张占用的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按照以上测算思路与方法,计算得出全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现实可节约用地970.81 hm2,各乡镇的农村居民点整治现实可节约用地情况见表2。

表2 安化县各乡镇农村居民点现实可节约用地情况表 hm2

乡镇名称 农民新房节地潜力Sx 农村人口迁移节地潜力Sy 城镇建设占用农居点节地力Sz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S

清塘铺镇 39.87 4.21 0.00 44.08

仙溪镇 36.46 3.22 0.37 40.06

长塘镇 25.48 2.72 0.38 28.58

小淹镇 20.11 1.75 0.12 21.98

羊角塘镇 46.87 4.64 0.00 51.51

冷市镇 19.83 1.75 0.01 21.59

奎溪镇 16.29 1.61 0.39 18.30

烟溪镇 40.34 1.53 3.62 45.48

渠江镇 10.09 0.96 0.00 11.05

平口镇 63.28 1.32 0.00 64.59

柘溪镇 28.50 1.04 0.07 29.61

乐安镇 9.63 3.79 0.03 13.44

滔溪镇 15.63 1.50 0.07 17.21

梅城镇 33.97 4.87 9.56 48.40

大福镇 48.99 5.16 0.02 54.17

马路镇 45.74 2.96 0.94 49.64

东坪镇 275.20 5.51 44.05 324.76

江南镇 40.24 3.40 1.13 44.77

高明乡 0.59 1.26 0.00 1.85

龙塘乡 16.87 1.65 0.00 18.51

田庄乡 0.96 2.40 0.00 3.36

南金乡 7.12 0.91 0.00 8.03

古楼乡 8.68 1.17 0.00 9.85

合计 850.73 59.32 60.76 970.81

3 安化县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评价

3.1 评价方法

将各乡镇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按大小进行排序,并绘制散点图(图1)。根据潜力散点图分布规律及折线突变点,确定安化县各乡镇潜力分级等级。S>50 hm2为农村居民点整治Ⅰ级潜力区;30

3.2 评价结果

根据上述评价方法,安化县Ⅰ级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区295.03 hm2,占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区土地总面积的38.27%,主要分布在东坪镇、平口镇、大福镇和羊角塘镇。

Ⅱ级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区总面积为272.43 hm2,占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区土地总面积的35.34%,主要分布在马路镇、梅城镇、烟溪镇、江南镇、清塘铺镇和仙溪镇。

Ⅲ级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区总面积为180.27 hm2,占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区土地总面积的23.39%,主要分布在柘溪镇、长塘镇、小淹镇、冷市镇、龙塘乡、奎溪镇、滔溪镇、乐安镇和渠江镇。

Ⅳ级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区总面积为23.09 hm2,占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区土地总面积的2.96%,主要分布在古楼乡、南金乡、田庄乡和高明乡。

图1 安化县各乡镇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散点图

4 安化县农村居民点整治措施

4.1 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管理

村镇规划是指导村镇建设的依据,是调控农村居民点合理用地和节约用地的手段。安化县新的村镇规划应严格控制各项建设用地,特别是宅基地建设用地,把人均宅基地用地指标控制在比较合理的水平[5]。人均建设用地在120 m2以上的村镇,应冻结新增宅基地的审批,其新增人口用地一律从改造挖潜中解决。

4.2 建立农村宅基地经济约束机制

实行村镇用地的有偿使用,收取农村宅基地超占费,是制止农村居民点外延扩张,促使农村居民点内涵挖潜改造,以经济手段强化农宅管理的一种有效办法。

4.3 做好农村居民点存量土地挖潜工作

首先在村镇规划的基础上,搞好村庄整治,村庄整治的重点要放在“空心村”的整治上。实践证明,这样做不仅可以极大地改变村容村貌,而且可以节约大量耕地,防止村庄外延扩张。其次,应积极创造条件,迁移、缩并部分村庄,将经济条件差、自然条件恶劣的旧村庄迁移、缩并至条件较好、内部空闲地较多的村庄。最后,对人均用地面积超标的村庄,严格禁止其外延扩张[6]。

参考文献

[1]刘彦随,刘玉.中国农村空心化问题的进展与展望[J].地理研究.2010 29(1).

[2]刘玉,吴丹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测算研究——以广东省五华县为例[J].人文地理,2015,141(1).

[3]宋伟,陈百明.中国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研究综述[J].经济地理,2010,30(11).

[4]纪广伟,李英.农村居民点土地整治潜力研究——以烟台市牟平区为例[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42(4).

[5]朱哲,贾正雷.农村居民点土地整治潜力评价研究——以高州市为例.安徽农业科学,2014,42(21).

[6]李云强,齐伟.GIS支持下山区县域农村居民点分布特征研究——以栖霞市为例[J].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11,27(3).

(责任编辑:刘昀)

清塘铺镇 824.07 47988 171.73

仙溪镇 630.87 47681 132.31

长塘镇 532.88 44417 119.97

小淹镇 342.51 26292 130.27

羊角塘镇 909.1 61287 148.33

冷市镇 342.65 25928 132.16

奎溪镇 316.25 18242 173.36

烟溪镇 299.18 12943 231.15

渠江镇 188.93 13188 143.26

平口镇 257.96 6165 418.42

柘溪镇 203.39 8590 236.77

乐安镇 741.83 47777 155.27

滔溪镇 293.88 27258 107.81

梅城镇 954.67 57724 165.39

大福镇 1011.38 85408 118.42

马路镇 579.16 30634 189.05

东坪镇 1080.54 24056 449.17

江南镇 665.88 52618 126.55

高明乡 247.45 16394 150.94

龙塘乡 322.92 29405 109.82

田庄乡 469.39 31124 150.81

南金乡 179.12 10700 167.40

古楼乡 229.22 13768 166.49

合计 11623.23 739588 157.16

2 安化县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分析

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主要是指通过对现有农村居民点改造、迁村并点等,可增加的耕地及其它农用地面积。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采取潜力累加法,结合实地走访调查,测算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的现实潜力。该方法测算思路为:分别测算规划期间农民新建房的节约用地面积、农民拆房带来的用地净减面积、城镇及工矿用地扩张占用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将三者累加即为规划期间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可节约潜力[3]。

2.1 农民新建房节地潜力测算

新建房节约用地面积(Sx)由新建房农村人口数及人均节约用地测算求得,计算公式为:。其中,为新建房节约用地面积,为规划目标年的农村人口数,为农民新建房率,表示规划基期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规划目标年的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标准。式中的农民新建房率,主要根据各县市区近五年的相关统计资料,以及实地调查所得的农民建房意愿等数据,综合分析予以确定。

2.2 农村人口迁移节地潜力测算

农村人口迁移入城节约用地潜力(Sy)根据拆房的转移农村人口数和目标年用地标准测算得出,计算公式为:。其中,表示现状农村人口数,表示规划目标年的农村人口数,为目标年迁移人口的拆房比率,为规划目标年的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标准。在对各县市区进行典型调查分析基础上,结合各地区农村实际及专家建议,综合确定各乡镇的农村迁移人口拆房比率。根据实际调查,韶山为湘潭旅游区域,入城农民对从土地及房屋增值中获得更高收益的期望相对更高,农民进城后异地占房、占地的现象更为普遍,造成韶山市各乡镇的农民拆房率比其它县市小[4]。

2.3 城镇建设占用农村居民点节地潜力测算

依据安化县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中的城镇工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以及城镇工矿建设占用农村居民点比例,分析确定各乡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扩张占用的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按照以上测算思路与方法,计算得出全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现实可节约用地970.81 hm2,各乡镇的农村居民点整治现实可节约用地情况见表2。

表2 安化县各乡镇农村居民点现实可节约用地情况表 hm2

乡镇名称 农民新房节地潜力Sx 农村人口迁移节地潜力Sy 城镇建设占用农居点节地力Sz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S

清塘铺镇 39.87 4.21 0.00 44.08

仙溪镇 36.46 3.22 0.37 40.06

长塘镇 25.48 2.72 0.38 28.58

小淹镇 20.11 1.75 0.12 21.98

羊角塘镇 46.87 4.64 0.00 51.51

冷市镇 19.83 1.75 0.01 21.59

奎溪镇 16.29 1.61 0.39 18.30

烟溪镇 40.34 1.53 3.62 45.48

渠江镇 10.09 0.96 0.00 11.05

平口镇 63.28 1.32 0.00 64.59

柘溪镇 28.50 1.04 0.07 29.61

乐安镇 9.63 3.79 0.03 13.44

滔溪镇 15.63 1.50 0.07 17.21

梅城镇 33.97 4.87 9.56 48.40

大福镇 48.99 5.16 0.02 54.17

马路镇 45.74 2.96 0.94 49.64

东坪镇 275.20 5.51 44.05 324.76

江南镇 40.24 3.40 1.13 44.77

高明乡 0.59 1.26 0.00 1.85

龙塘乡 16.87 1.65 0.00 18.51

田庄乡 0.96 2.40 0.00 3.36

南金乡 7.12 0.91 0.00 8.03

古楼乡 8.68 1.17 0.00 9.85

合计 850.73 59.32 60.76 970.81

3 安化县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评价

3.1 评价方法

将各乡镇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按大小进行排序,并绘制散点图(图1)。根据潜力散点图分布规律及折线突变点,确定安化县各乡镇潜力分级等级。S>50 hm2为农村居民点整治Ⅰ级潜力区;30

3.2 评价结果

根据上述评价方法,安化县Ⅰ级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区295.03 hm2,占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区土地总面积的38.27%,主要分布在东坪镇、平口镇、大福镇和羊角塘镇。

Ⅱ级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区总面积为272.43 hm2,占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区土地总面积的35.34%,主要分布在马路镇、梅城镇、烟溪镇、江南镇、清塘铺镇和仙溪镇。

Ⅲ级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区总面积为180.27 hm2,占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区土地总面积的23.39%,主要分布在柘溪镇、长塘镇、小淹镇、冷市镇、龙塘乡、奎溪镇、滔溪镇、乐安镇和渠江镇。

Ⅳ级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区总面积为23.09 hm2,占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区土地总面积的2.96%,主要分布在古楼乡、南金乡、田庄乡和高明乡。

图1 安化县各乡镇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散点图

4 安化县农村居民点整治措施

4.1 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管理

村镇规划是指导村镇建设的依据,是调控农村居民点合理用地和节约用地的手段。安化县新的村镇规划应严格控制各项建设用地,特别是宅基地建设用地,把人均宅基地用地指标控制在比较合理的水平[5]。人均建设用地在120 m2以上的村镇,应冻结新增宅基地的审批,其新增人口用地一律从改造挖潜中解决。

4.2 建立农村宅基地经济约束机制

实行村镇用地的有偿使用,收取农村宅基地超占费,是制止农村居民点外延扩张,促使农村居民点内涵挖潜改造,以经济手段强化农宅管理的一种有效办法。

4.3 做好农村居民点存量土地挖潜工作

首先在村镇规划的基础上,搞好村庄整治,村庄整治的重点要放在“空心村”的整治上。实践证明,这样做不仅可以极大地改变村容村貌,而且可以节约大量耕地,防止村庄外延扩张。其次,应积极创造条件,迁移、缩并部分村庄,将经济条件差、自然条件恶劣的旧村庄迁移、缩并至条件较好、内部空闲地较多的村庄。最后,对人均用地面积超标的村庄,严格禁止其外延扩张[6]。

参考文献

[1]刘彦随,刘玉.中国农村空心化问题的进展与展望[J].地理研究.2010 29(1).

[2]刘玉,吴丹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测算研究——以广东省五华县为例[J].人文地理,2015,141(1).

[3]宋伟,陈百明.中国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研究综述[J].经济地理,2010,30(11).

[4]纪广伟,李英.农村居民点土地整治潜力研究——以烟台市牟平区为例[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42(4).

[5]朱哲,贾正雷.农村居民点土地整治潜力评价研究——以高州市为例.安徽农业科学,2014,42(21).

[6]李云强,齐伟.GIS支持下山区县域农村居民点分布特征研究——以栖霞市为例[J].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11,27(3).

(责任编辑:刘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