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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创新

2015-06-24聂燕山

中国民政 2015年12期
关键词:民政救助慈善

聂燕山

顺应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创新

聂燕山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建设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标志着党中央执政理念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重大转变。作为政府最直接接触人民群众、最直接接触社会的部门,民政部门应该适应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加快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等诸多领域的改革创新步伐,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发挥基础性、保障性、制度性作用。

一、社会治理现代化对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出新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宏伟目标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要求。2015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强调要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意味着北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将面临重大变革,对社会治理创新提出更高的要求,民政事业向现代化、法治化方向发展是大势所趋。面对国家治理理念和区域发展格局的重大变化,面对顺义“三个阶段性特征”和“四个转型升级”带来的新挑战,顺义区民政局应理性分析时代变化,加快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一)要大力推进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变。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发生深刻变革,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动,利益格局发生深刻调整,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传统民政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社会福利、社会慈善等功能日益凸显,这就需要我们站在时代的前沿,转变职能,推动民政事业向现代化转变。

(二)推进法治建设,打造民政事业升级版。一是要立足于群众需求和问题导向,运用法治思维解决传统民政遗留的历史性包袱。二是要把民政人依法正确履职,上升到体制机制层面解决问题。纵观过去所出现的各种问题,究其原因在于重大决策缺乏合法性审查机制,执法权限、规范流程不明确,执法资源缺乏有效整合,另外缺乏执法监督和社会评估等机制。三是要厘清与完善以法律法规为基准的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要加强法律思维的培训,按照从高位法到低位法,从高位政策到低位政策的排序,对法律政策仔细梳理,形成法律法规与地方政策相互支撑、相互补充的良好局面,使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与地方性政策的人文关怀有机结合。

(三)顺应大数据时代,提高民政的开放性和透明度。一是加强工作网络建设。积极组建村(社区)民政专干、灾害统计信息员、老龄协管员、社区志愿者等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区、镇(街道)、村(居)三级民政服务网络体系,确保各项民政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加强多领域合作。加强与发改、财政、人保、公安等部门合作,共享政策与信息资源,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区义工等多元主体参与民政事务性工作,激发社会活力,减轻工作负担。三是推动政务信息公开。适应信息时代要求,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系统报刊、社区LED显示屏等传统及新兴媒体,将民政政策法规、业务办理流程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接受公众监督,打造“开放民政”。

二、培育多元主体,为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提供持续动力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的有关要求,大力培育多元社会主体,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移,优化社会治理结构提供动力和支撑。

(一)扩大社会参与,提高社会救助保障能力。继续深化社会救助“一区一品”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机制,不断提高救助工作社会化水平。一是与社会机构合作研发“民政一卡通”系统。在民政对象医疗报销领域优先尝试使用“一卡通”,为民政对象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二是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救助服务。将医疗救助报销单据审核、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陪伴成长、危旧房第三方鉴定和验收等工作,交由专业社会组织承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建立社会保险补充保障机制。从2013年起,顺义每年投资数百万元,为全区人民投保自然灾害公共责任险、农房家财险等5种民生保险,进一步提升居民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四是与慈善组织建立无缝对接机制。将政府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家庭信息及时反馈给慈善组织,由慈善组织进行再次帮扶,切实为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2014年,全区累计投入社会救助资金超过6300万元。

(二)引入专业力量,提供专业化养老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扶持养老机构和服务商发展,提高养老产业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一是开展养老机构“公办民营”试点。从2013年起,顺义选取赵全营镇、北石槽镇两家镇敬老院,作为“公办民营”试点,使政府由服务提供者变为服务监督者,既减轻了属地政府的负担,又提高了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床位利用率。二是提供医养结合服务。与卫生机构合作,采取设立医务室、与周边卫生院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等方式,为机构内休养老人提供定期体检、慢性病疗养、健康知识咨询等服务,方便老人看病就医。三是购买专项上门服务。从2014年起,顺义每年投入500余万元,为全区1000余名9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上门体检、家政和心理慰藉三项社会组织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三)发挥主体作用,引导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群众自治功能,拓展参与渠道,促进社区居民主动参与、监督社区事务。一是推动社区网格化建设,积极发挥楼门长、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等居民自治队伍的作用,及时主动改进工作,提升居民对社区的满意度和归属感。二是选取两个社区作为试点,建立“议事厅”,定期组织居民商讨社区重要事宜,在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便民服务等方面广泛征求居民意见,促进了科学民主决策。三是指导全区96个社区、426个村全部修订村(居)规民约,引导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提升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和主人翁意识。

(四)加强培育扶持,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巩固和深化“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创建成果,加强政策创新和资金扶持,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壮大。一是建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创建了占地1500平方米、全市最大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积极发挥孵化、培育、展示、培训等职能作用,为社会组织发展搭建平台。目前,顺义区共有社会组织1508家,万人拥有社会组织25个,是北京市平均水平的2倍。二是强化政府购买服务。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在扶贫救助、扶老助残、社区建设、婚姻家庭建设等多个领域,服务居民达20余万人次。三是实行直接登记。简化登记程序,降低登记门槛,对行业协会商会、科技、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等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四是积极发展社区义工。全区建立义工分会25个,注册义工4万余人,广泛开展“春雨、春蕾、蓝盾、绿色、霞光、乐农”六大主题服务项目,年人均服务时间达300小时,受益群众超过20万人次,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区”。

(五)弘扬慈善文化,营造全民参与氛围。积极宣传慈善文化,切实发挥慈善组织对政府社会救助工作的补充作用。一是积极搭建捐助平台,促进政府部门与慈善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鼓励爱心企业开展公益性捐赠,并从政策上给予税收减免优待。二是加强慈善超市、爱心家园等慈善网点建设,通过开展义拍、义卖、义诊、义赛等活动,广泛募集捐赠款物,用于社会救助服务,营造全民参与慈善的氛围。

三、统筹民政资源,全面提高社会治理效能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还要尊重自然和社会规律,统筹各类资源,协调多方关系,实现科学发展。

(一)搭好平台。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运用信息化手段,搭建以社会救助、和谐社区、社会福利、社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四大平台”,创建政策和人员信息库,设置信息查询、网上办公、统计分析等功能,通过政策库与人员库的互联互动、一一对应,实现市、区、镇上下联动,委、办、局横向对接,资源共享,促进工作模式由线条式向条块式转变,切实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二)定好标准。加强顶层设计,按照“立足实际又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制定民政行业标准、政策标准和工作标准,坚持以标准推动工作,以标准提升服务。加快制定和完善“七型”社区创建、养老机构建设、公益性墓地建设等行业建设标准,为创建工作提供抓手和支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科学调整各项政策保障标准,不断提升民政对象的幸福感;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标准,推动工作效率提高和作风改进。

(三)严格监督。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是规范权力行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保证。加强民政工作监督,一是要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在民政重点工程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环节中的监督作用,加强过程管理,避免权力滥用。二是要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和执纪监督,特别是要完善上、下级之间的双向监督机制,促进作风改善,规范权力行使;三是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民政”。

(四)和谐发展。一是要尊重自然法则和社会发展规律。在工作中树立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合理分配和使用各类民政资源,坚持生态关系与社会关系协调发展。二是要处理好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制定惠民政策,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困有优助、住有宜居、病有良医、老有所养的目标。三是要处理好与政府、社会的关系。加强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促进在民生领域的广泛合作;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引导和鼓励社会主体参与民政事务,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治理格局。

(作者系北京市顺义区民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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