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家庭农场 建设现代农业
2015-06-21王云刚欧阳燕
江苏农机化 2015年4期
王云刚 欧阳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深化农村改革,解决农业问题和农民问题。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农业劳动力出现老龄化和兼业化的现象,只有采取集约化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单位土地面积上资金和劳动力的投入程度,追求土地和劳动力双重集约生产,才能缓解人地矛盾,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竞争力。发展家庭农场则是实现农业集约化生产经营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家庭农场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
1 家庭农场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
1.1 国家政策导向
所谓家庭农场就是指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中央1号文件中首次提到发展家庭农场,提出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又进一步明确,“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基础型地位的前提下,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鼓励农民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将土地优先流转给专业农户,发展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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