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女官制度考略
2015-06-21苗霖霖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1期
关键词:墓志
苗霖霖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黑龙江哈尔滨150018)
北魏女官制度考略
苗霖霖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黑龙江哈尔滨150018)
我国古代女官的记载始于《周礼》,至三国时期真正意义上的女官才出现,北魏孝文帝根据《周礼》的记载,参照秦汉以及南朝等政权女官设立的实际情况,正式确立女官制度。自此,女官正式从后妃中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系统。北魏孝明帝时期又根据女官的等级,对她们的服饰、丧葬等给予了细化的规定,由是将等级制度贯穿于女官生前、身后的方方面面,成为隋唐女官制度之先声。
女官;等级;选拔;职责
女官,又称宫官,广义上讲,是包括嫔妃在内的一切从事后宫管理事务的女性官员。狭义上讲,则专指与皇帝无配偶名分,且具有一定官职品秩,并领取一定俸禄,专门负责管理后宫事务的高级宫女。本文所指之女官,乃狭义之女官。
北魏是由发源于我国北方的游牧民族——鲜卑族建立的政权,而女官又是这一政权中人数较少、地位不高的一个群体,历来不为学者所关注,研究成果也相对较少。本文以北魏女官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女官制度的研究展现北魏后宫等级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以期对北魏社会史、制度史的研究有所贡献。
一、女官的等级
有关我国古代女官的记载始见于《周礼》。《周礼·天官冢宰》记载了女府、女史、女奴、女祝、女工等职,这些人不仅是国君的嫔妾,也从事后宫的具体管理事务,似为我国古代女官记载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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