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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摆摊卖诗是咋回事?

2015-06-16综文

广西教育·D版 2015年5期
关键词:乐平海螺写诗

综文

近日,广东某高校大四学生摆地摊卖诗的事引起媒体关注。据悉,两名大学生(其中一人已毕业)卖的是自己创作的诗歌,每首10元,还真有人买,一时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卖诗者:罗炽琨(写诗的人,笔名海螺,广东某高校大四的学生);少贤(合伙人,大学毕业生,刚从一家药企辞职)

卖诗地点:广州大学文俊东楼十字路口的人行道边上

价格:每首10元

卖诗方式:

(1)事先创作——先把写好的诗歌抄在纸上,再摆在地上供人挑选。一名女生买走了海螺的一首诗《石头的记忆》:在爱你的那个时候/我指着石头承诺/永远爱你/后来/你不停地追问/以坚硬的姿态/让我接着说/爱你

(2)预定售卖——买方提出诗歌的主题,让卖方创作后再付款。一名女生要求海螺写一首关于猫的诗歌,于是海螺写了首《咪咪》:咪咪是一只猫的名字/它总是在喵喵喵喵叫/出于某种喜爱/我叫它咪咪。诗写完后该女生不太满意,于是海螺当场朗诵一首《风中一根香烟的时间》,女孩听完后,满意地付了钱走了。

“生意”情况:摆摊卖诗并不容易,有时一天下来也没有一个人愿意掏钱。在摆摊的众多冷夜,海螺多数时候是在和围观、读诗的人聊天,所以大部分的诗都被送出去了。没人的时候,他会将音响开得很大,和少贤一起跟着音乐摆动身体。而至于到底有多少人为他们这样的闲情逸致埋单,海螺看得很超脱:“佛说还得等有缘人。”

他们为什么要卖诗?

他们爱写诗。2007年,海螺首次离家上学,因为对陌生环境的不适应,他写下了第一首诗。从那时起,他便爱上了写诗。海螺说:“写诗是一种可怕的瘾,这种瘾就像狗皮膏药一样赖着我。”上大学后,有次为了“解瘾”,海螺叫上在中山市读医学的高中同学少贤,从凌晨开始,绕着大学城,在所有的公交车站牌上贴上了自己写的诗。海螺一直认为,买诗的人,肯定是在诗里面找到了自己的故事,“这是一个很微妙的瞬间,你通过我的诗,想起了往事,而我知道了你的故事”。

诗人的想法多。海螺卖诗时,喊了一句口号:“我们卖诗,第一目的不是赚钱,最终目的才是赚钱。”海螺回忆说,也说不清是哪一天的事,他突然萌生了摆摊卖诗的念头,并将这个想法告诉了好友少贤。2014年12月2日晚,海螺赶到少贤住处,两人详细聊起了卖诗计划。2014年12月5日,两人到大学城踩点。在华南理工大学连接教学楼与饭堂的天桥上,他们看见有几个人在卖围巾、手套,于是决定摆地摊卖诗。

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写诗的人,总会有一些别样的想法,比如希望邂逅浪漫、积累生活素材、结交朋友、表明一种态度等,这些可以从他们卖诗时“送诗”和没人来买时放音乐自娱自乐看出来。而作为诗歌创作者(或者说文学青年),多少都希望别人读到自己写的东西,这点可以从他们到公交车站牌上张贴自己写的诗看出来。这是一种强烈的表达冲动,是一种获得读者、获得他人认可的心理。当然,也不排除为了生计,正如海螺卖诗口号里所说的“第一目的不是赚钱,最终目的才是赚钱”。

其实,早有人在卖诗

海螺与少贤不是大学生卖诗的第一人。余乐平才是被称为“中华卖诗第一人”,也是第一个“持证上岗”卖诗的人。

余乐平是江西宁都人。1988年,他以高考作文满分的成绩被江西大学中文系录取,并成为学校大学生诗社主编。两年后,因为家里交不起学费,他只得退学到广东一家单位打工。

1999年,余乐平离开广东来到大连,当天下火车后,身上只剩下20元钱。他很快找到一份推销香烟的工作,但一天下来,一包烟都没有卖出去。在火车站广场,他遇到了一个名叫李跃进的商店店主。推销香烟不成,余乐平主动提议赠给李跃进一首藏名诗。诗写好了,原来只是想和人家套近乎,没想到李跃进被这首藏名诗佩服得连声叫绝,当即给了他10元钱,说:“兄弟,拿着,就当卖诗的钱。”那一瞬间,余乐平产生了卖诗谋生的念头。

次日一早,余乐平买了一支圆珠笔和几张纸,然后就在大连一条马路市场上,头顶“现场卖诗”的纸牌,摆起了诗摊。奇迹出现了!就在开张第一天,余乐平靠卖诗赚了20元钱。从这天起,余乐平开始了他的卖诗生涯。随后,他的做法引起媒体关注,诗摊的生意越来越好。

2002年7月,余乐平的诗摊搬到了人流量较大的大连国际机场二楼商场,并最终拿到了正式的营业执照。这是全国首例“现场作诗”的营业执照,“中华卖诗第一人”名声叫响全国。

2004年,余乐平自称已卖了近10 000首诗。当年1月中旬,他将8 000元现金交到大连慈善总会工作人员手中,表示希望资助两名大学贫困生。就在这一年,“中华卖诗第一人”余乐平宣布封笔。

如何看待卖诗的行为?

是一种商业实践:敢于摆摊卖诗者,至少为自己开辟了一条蹊径。既然能卖诗,首先他具备了诗情与才情,更具备了商业头脑与商业实践基础,将来哪怕不能做一个优秀诗人,至少还可以做报刊亭生意或是出版生意。如此看来,卖诗作为一项积极的社会实践活动,何乐而不为呢?

分享精神果实:像海螺这样的文艺青年,相信不在少数。怀着写诗梦想的人无疑是这个物质时代值得尊敬的人。正是这样一群人,能让我们暂停匆匆的脚步,倾听心中的呼唤。生活本应该充满诗意,海德格尔一直坚持人要诗意的栖居。诗歌需要在传播中获得更多的共鸣,无论是赠与还是售出,其实都是在表达人类某种感情,让更多人来分享这种精神果实,如同诗人出诗集,作家出书,如是而已。

不妨宽容看待: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的做法没什么不对。说起来,卖诗与把诗投到媒体发表的做法本质是一样的,只要有人买或能发表,都能换取稿酬。至于说诗歌的好坏,纯属“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以进行合理的文学批评与讨论,不必上升到用金钱玷污艺术的高度。多元的世界有多元的生活方式,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感受生活、体验人生(前提是不违法)。对于摆摊卖诗,你可以不赞成,但应该宽容并尊重他们的做法。

学校与老师应该如何引导?

]老师可以这样说:诗歌本身最无法忍受循规蹈矩,更没有一成不变的规矩,生活中、社会中的各种可能性,都有可能酝酿诗意。因而,大学生摆摊卖诗,能够加强作者与现实的联系,扩大诗歌的影响力,还能从一个侧面帮助作者了解自己诗歌的价值。在一个“谈诗色变”的时代,大学生摆摊卖诗,本身也算得上一件风雅之事,具有一定的“诗意”。

学校应该这样做:不倡导人人都去摆摊卖诗,但应该鼓励大学生勇于参与社会实践。为此,学校应该创造更好的条件,为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铺平道路。同样,对确实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包括就业困难学生),学校也应该出台相应的机制,做好资助和帮扶工作,肩负起应有的责任。

学校与老师应强调:大学生卖诗,与“没出息”无关,与“读书无用论”画不上等号,自食其力的行为理应得到肯定和尊重。对于写诗出售者而言,面对诗歌这样一种精神产品,应该不断提高创作质量,既然拿出来“卖”,就应该让人感到“物有所值”。因此,写诗出售之前,不妨先练好基本功。

(综合《新快报》、《新闻晨报》、《新华日报》荆楚网、中国文明网)

(责编 欧金昌)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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